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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人类。
迄今为止的人生中,我说过无数次这句话。
人类,Love。我爱人类。
即使听起来只像陈腔滥调,我仍愿不断重复地讲。
因为我就是真心喜欢人类,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话能表达这种心情。
说得更精确点,或许该说我是「粉丝」吧。
是的,我是人类的粉丝。
──「我是人类的粉丝啊!」
……这句名台词出自某部知名电影,有听过吗?
由某位知名演员饰演的恶魔,为了诱惑老实的人类青年,自称是人类的粉丝。
我虽然不是什么恶魔,只是个没半点超能力的凡人,但也是人类的粉丝呢。
事实上,你不觉得人类本来就全是人类的粉丝吗?
探究本义,「粉丝(Fan)」具有「狂热」的意思。
人类向来会为了人类而狂热。
或许有人会表示否定,认为没这回事。
这很正常,人类本来就有各种意见。
有人极端厌恶人类,也有人对人类漠不关心。
然而,不论是讨厌或漠不关心,其实都是「狂热」的一种形式。
疯狂且热切,这就是「狂热」,懂吗?
因过于热切而疯狂,或受到热切心情感染而变得疯狂。
有人是陶醉于「自己的热切」而陷入疯狂。
那就是对人类疯狂热切。
也有人因热切过头而爱上人类本身。譬如说我。
或者因为过于冷漠而讨厌人类。
即使是对周遭发生的一切欠缺热情或冷漠,一直维持常温的人,反过来说,也是在热度的调整上失常了。
被自然景观撼动心灵,被猛兽袭击而惊慌恐惧……人的性格有时会受到人类以外的事物而改变。
但是,真正能改变人类热度的,只有人类而已。
我们先假设有人认为「身旁的家伙都是无趣的垃圾,我对他们一点兴趣也没有」吧。
在我看来,这种人才是最受人类影响的人。
他们感到「无趣」的情感是被人类所赋予的。
想永久性改变某种情感,比我们想像得更困难。
譬如说,要人因为某种小小契机而喜欢上从小厌恶的食物,绝非易事。
我认为,要让人持续感觉到「无趣」,其实需要相当庞大的能量。
仔细想想吧。
我们对石头不感兴趣,是因为石头不会动。
但人类却经常在动,是一种越观察越会露出全新面貌的存在。
要让人对如此多变的对象持续感到无趣,得付出多大的劳力?
什么,这听起来很像狗屁道理?
嗯,会这么认为并不意外,因为我就是在讲狗屁道理。
事实上,不管别人怎么想我都不在乎。
重要的是自己的想法,不是吗?
我爱著人类。是的,我爱人类。
我向来如此主张,所以更觉得人类也该反过来爱我了吧。
和所有人类相亲相爱,多么美好啊。
不管是温柔包容我的形式的爱也好。
或激烈责骂我、伤害我的形式的爱也罢。
甚至置之不理的形式的爱亦可。
你认为爱没有形式?真的吗?
爱是有形式的,只不过形式不停地变化罢了。
我想对大家证明这件事。
追根究柢说来,我只是想和人类沾上边而已。想驱策更多的人,把世界像搅拌纳豆一般乱搅一通,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如纳豆的黏丝一样越牵连越多而已。
此一想法,最终造就了我这样的人。
对彼此狂热是件好事。非常好的事。
即使被法律或社会否定,至少我认同。
所以,你也放心地狂热吧。
不管是去爱人或是恨人,抑或贯彻漠不关心都好。
这些行为都一样,是非常有价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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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踏出伟大的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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