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1 奔驰的都市~十年前~

大了。

  严格说来,比较接近倒置的成人用头盔。份量十足的容器盛满了以羊肉、香草、蘑菇和其他丰富配料所炖煮而成的麦片粥,大约是三、四个成年人的份量,袅袅上升的热气更是大得吓人。

  「这是什么?」

  「麦片粥啊。放心,保证好吃。」

  在这种情况之下,好不好吃显然并不是重点,不过巴特达斯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毕竟妮舞的身材虽然不算娇小,却也称不上壮硕。

  「你以前吃过吗?」

  「有啊,小碗一点就是了。」

  「……我想也是。」

  「先尝尝看吧。若真的吃不完,我倒是可以帮忙。」

  巴特达斯原本打算迳自离席,不过妮舞都这么说了,倒也不好不给她面子。于是改变主意的巴特达斯拿起碗中的木匙,这才发现连木匙都比一般的汤匙大上许多。

  尝了一口之后,这才发现麦片粥的软硬适中,口感相当扎实。口味虽然重了些,对于二十一岁的巴特达斯而言却是恰到好处。羊肉和其他配料营造出有别于麦片粥的味觉刺激,更是令人爱不释手。

  ——果然是招牌料理。

  在饥饿感的催化之下,巴特达斯两三下就解决了整碗麦片粥,速度甚至比慢条斯理地剥着面包的妮舞还要快上许多。

  这下子轮到妮舞哑口无言了,一双红玉的瞳孔直盯着巴特达斯。

  「看来似乎挺合你胃口的。」

  「嗯,比想像中更加美味。言归正传——」

  喝了一口麦酒,冷却享用麦片粥之后稍嫌灼热的喉咙之后,巴特达斯继续开口:

  「你跑到那种地方,就是为了寻找窃贼?」

  所谓的那种地方,就是先前两人相遇的暗巷。那里不是像她这种『有钱人家的女儿』应该出现的场所。妮舞闻言,不禁叹了口气。

  「那四个人认识窃贼,算是一起为非作歹的酒肉朋友。」

  「……你知道窃贼是谁?」

  事实上巴特达斯从用餐之前的对话就已经瞧出端倪,现在只不过是再次确认。只见妮舞点点头。

  「窃贼是我们家的亲戚。『光护』遭窃的那一天,他也突然从我们的面前消失。有人亲眼看见他带着『光护』匆忙离去,而且他也有行窃的动机,应该是错不了的。」

  指尖压扁撕下的面包块,妮舞难掩内心的怒气。

  「那个人叫做罗迪,是个游手好闲的无赖。听叔叔说他从不工作赚钱,成天就只知道吃喝玩乐,结果欠了一屁股债。之前还曾经把我们家中值钱的东西偷出去变卖,幸好被我们及时发现,立刻又买了回来。」

  说到这里,妮舞端起蜂蜜酒喝了一口。之后又将酒杯放在桌上,脸上露出严肃的表情。

  「罗迪和『光护』都是在五天前消失的。当时我立刻到他常去的酒店打听消息,才知道他曾经在众多酒客面前提起黑市。罗迪一定跟黑市有所牵连,只要逮到他,就可以逼问出黑市的确实位置。」

  妮舞探出上半身,以炯炯有神的红色瞳孔仰望着眼前的男子。

  「欸,巴特,愿意帮助我吗?优渥的酬劳当然是少不了的。」

  「……你早就预谋很久了吧?」

  巴特达斯将双手交叉在胸前,脸上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妮舞闻言,顿时俏皮地吐了吐舌头,等于是间接肯定了巴特达斯的推测。

  「你刚刚提到酬劳,大概是多少?」

  「这个嘛……金币三枚如何?这是一天的酬劳。」

  说话的同时,妮舞不忘在内心想像巴特达斯大为讶异的神情。事实上这个数字已经是天价了,不知情的人一定会以为妮舞是在开玩笑。

  一枚金币相当于数百枚银币,有时甚至可以兑换至上千枚之多。金币的价值固然决定于大小以及重量,不过就算是一枚小小的金币,也相当于两百枚银币的价值。

  因此金币很少流通于市面,多半都是富豪人家的财富象征,类似金银珠宝之类的收藏。

  妮舞开出来的条件,相当于每天至少有银币六百枚的酬劳。刚刚这一餐的收费大约是数枚银币,在床上铺着棉质床单的干净旅店住上一晚,也不过是十枚银币的价码,妮舞所提出的条件可说是相当优渥了。

  然而巴特达斯却只是冷冷地哼了一声,完全不为所动。这点倒是大出妮舞的意料之外。

  「你付得起吗?」

  ——原来如此,他怀疑我在说大话。

  将巴特达斯的态度解释为质疑之后,妮舞立刻将先前失望的心情抛到脑后,神气活现地挺起胸膛。

  「当然,要不要我先支付一枚金币当作订金?」

  「不需要。除了金钱之外,我还能得到什么好处?」

  妮舞闻言,顿时脸色一沉。巴特达斯的表情显然是在嘲笑妮舞,看来金币的诱惑似乎难以打动这个男人。心高气傲的妮舞忍不下这口气,立刻运起了三寸不烂之舌展开游说。

  「你不是这座都市的居民吧?我从小生活在利姆利克,不但对这座都市暸若指掌,也认识许多朋友。而且我对剑术很有信心,到时候一定会派上用场。」

  「刚刚不知道是谁被一群小混混围困在暗巷之中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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