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妖精们的一天一小时


  打倒变形虫之后,所持道具当中一定会追加「迷宫果汁」这项道具;但我全都扔掉了。

  就在我们寻找往上的楼梯而四处徘徊时,等级接连地上升。

  虽然能力值是一会儿升高、一会儿降低这种让人心惊胆跳的设计,但在等级达到25的时候,力量终于达到18(大概是极限值)了。

  我们往上移动了几楼,来到金属和石头的迷宫。

  虽然这里也栖息着各式各样的深层怪物,

  「来一粒,葡萄如何?(核爆)」

  但都由妖精先生解决了。

  「那么,来将滑杆移动到最后一格吧。」

  昼面等级:低□□□□□■□高

  ↓↓↓

  画面等级:低□□□□□□■高

  「喔……!」

  我终于变成10000 polygon的女性了。

  「太棒了!」

  我映照在镜子当中的模样,感觉闪闪发亮着。

  「……感觉几乎像是别人呢。」

  无法消除那种像是直接修改图像,将人物美化了的不自然感。

  「不过还真是帅气呢。就用这副模样活下去吧。」

  超美丽图像的运算处理所造成的负荷似乎相当惊人,虽然动作会频繁地变得僵硬,但那只不过是小问题。

  「妷精先生,非常谢谢——呀啊——!」

  惹人怜爱的妖精身影早已消失无踪。

  取而代之的是五只怪物。

  「咯、咯、咯,怎么啦,大姊……我们脸上有沾到啥吗?」

  虽然身高跟小孩子差不多,却拥有强壮的肉体;头戴三角帽的地精(gnome)用格外下流的语调这么说道。

  「嘻嘻~!都是因为你的长相太难看,让人快吐啦!这还用说嘛!」

  随即口出恶言的,是外貌宛如小型雄人鱼(merman)一般的诡姆林(gremlin)。

  他呸一声地吐掉原本嚼着的口香糖,扑向了地精。

  「嘎哈~!杀吧、杀吧!我今天还没看到血啊~」

  在旁扇风点火的,是特别娇小(尽管如此,和原本的妖精相比仍然大上好几倍)的小矮人( korpokkur)。他身穿洋溢丰富民族色彩的和服,并配戴着锐利的小刀;不知是否习惯使然,他看似怜惜地让舌头徘徊在刀刃上。

  「噫嘻嘻嘻嘻!你们这些家伙的长相,每个都让人想吐啦。大姊会感到恶心也是理所当然的啊。对吧,大姊?」

  穿着一身迈遢的衣服,又小又丑的哥布林(goblin)将嘴唇外翻,一边滴落混浊的口水,一边吐出嘲笑的话语。

  「嘿嘿嘿,真不好意思啊,吵闹成这样。因为我们不晓得像人类小姐那样上流的礼仪规矩。所以才会总是不小心闯祸啊。但是我跟这些家伙可不一样喔。我只要有这家伙在,就不需要其他东西啦!」

  体格娇小又留着小胡子、身材矮矮胖胖的鬼精灵(leprechaun),将酒瓶直接对嘴大口地灌着。

  「……妖精……先生?」

  这就是画面等级MAX的弊端。

  没错,这才是真实的妖精免生。

  因为太过真实,所以根本一点都不可爱。

  「……倒不如说,有一半算是怪物了吧?」

  「咯、咯、咯,不过我们是来这里做什么的啊?」

  「嘻嘻~!你连那种事都忘了啊?大姊要来宰杀那群抢走了财宝的混帐家伙不是吗~?」

  「嘎哈~!大开杀戒啦~!杀人万岁啦~~~~!」

  「噫嘻嘻嘻!别那么着急嘛。就快了……就快要有血雨降临啦。」

  「嘿嘿嘿,酒跟血混搭而成的鸡尾酒,也是别具风味啊。」

  只能说这真是残酷。

  「好啦,出发吧你们这些垃圾!决战啦!」

  五名妖精合力将我扛了起来。

  某个人大叫了「转移!」

  于是身体轻飘飘地往上浮,过了一会儿,便立刻到达地下十楼了。

  我们位于巨大的木门之前。

  在附近的墙壁上有这样的指标。

  「大家的偶像,被掳走的公主之事务所」

  「营业时间为上午九点~下午三点」

  「以魔王、邪神为业的各位,想不想掳走公主呢?」

  「本事务所提供您所需的服务。条件可商议,需事先预约。」

  「目前,被掳走的公主*在*内」

  「这里肯定就是犯人的据点没错呢。」

 &emsp

上一页目录+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