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应该与山田妖精结婚的十个理由 终章

  我,和泉征宗是个不会去烦恼的人。

  这样听起来好像就是个大傻瓜,或者是个达观的人──但两边都不对。

  这不是多了不起的事情,而是更加不上不下。就只是遇到烦恼,会习惯在经过一定时间以后就不再去想它而已。

  把问题放置不管,先把目前能办到的事情解决掉……我已经养成这种习惯了。

  老爸不在了以后,还是小孩子的我有太多无能为力的事情。混在大人的社会里努力逞强后,不知不觉间就变成这副模样了──应该是这样的吧。

  不管好坏方面。

  要说我现实的话是挺现实的。

  事情能拖就拖,做什么都放弃得很快也很容易死心,是个装成大人模样的讨人厌小鬼。

  几乎可以这么说。

  身边的女性成员,虽然都用「你这个轻小说主角!」这句话来骂我。

  但要我说的话,和泉征宗应该几乎没有身为主角的要素存在。

  既非热血系,也没办法说是达观的人。回顾现状的话,甚至也不是平凡的高中男生。

  真的很不上不下。

  「…………唔嗯。」

  像这样的我,今天很难得陷入沉思。

  我窝在自己房间烦恼著。

  现在是七月。往窗户外头看去,就连梅雨的雨云都已经消失,是个无比晴朗的天气。

  要把脑袋里那些堆积如山的问题重新拿出来检讨,这算是个很适合的日子吧。

  ──本小姐喜欢你。

  ──征宗,本小姐最喜欢你了。

  ──我拒绝。

  ──因为我有喜欢的人。

  想法与话语,不停在脑海里旋转与重播。

  「没错……」

  我有喜欢的人。

  虽然被很乾脆地甩掉,但这份心意至今依旧没有改变。

  它仍然在这里,没有消失。

  所以我现在还没有办法跟任何人交往。

  即使知道以后是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能被那么可爱的女孩子喜欢上。

  但我的答案还是没变。

  「不过──」

  ──我,有喜欢的人。

  所谓「爱的告白」总是故事剧情的高潮场景,也是恋爱分出胜负的瞬间……

  我原本认为是无法挽回的事物。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这是妖精和村征学姊教会我的。

  向喜欢的人告白,接著跟对方交往,或者是被拒绝──

  「……那并非就是结束呢。」

  即使梦想实现也好,跟喜欢的人结为连理也好﹔梦想破灭也好,失恋也好﹔重要的事物有所欠损也好。

  人生还是会继续下去。

  只要还活著,就不管你愿不愿意了。

  出许多糗,哭泣、欢笑、高兴。

  悲喜不断累积,离别与相遇也不停重复。

  虽然人生真的真的真的是充满了无法挽回的事情。

  「但即使想重试几次……也无所谓呢。」

  这种事情,之前连想都没想过。

  ──在和泉兄妹的梦想实现前,本小姐就要分出胜负。

  ──那些事情并不能当成不去挑战的理由。

  明明告白失败了。明明跟我一样,很乾脆地就被甩了。

  却还是有人再次挑战。

  即使如此还是有人继续说著我喜欢你。

  有完全认为自己会赢,为求逆转而使尽全力寻找对策的家伙。

  有发出豪言壮语,觉得如果对手不够强劲就太无聊的家伙。

  她们不断地鼓起勇气──

  「而我跟她们比起来呢?」

  当我被喜欢的人甩掉时──

  只觉得这样就够了。

  因为我们是兄妹。

  我已经决定要成为她的家人了──就是这么认为。

  「真是个大谎话。」

  胸口的这份痛楚,就是证据。

  想要家人,想跟纱雾成为家人。再也不想寂寞孤单──以前很没出息地喊出来的真心话,并非虚假。

  可是,一点都不代表这样就好了。

  我并没有自己想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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