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腰上的剑——喂喂!
「你这混帐!」
「啊——不是啦!」
他连忙向开始沉不住气的朗兹摆摆手,从怀中取出一枚金币。
右手把剑身水平地托着,竖起剑刃。
左手缓缓地把金币放在剑刃上。金币就这样巧妙的维持平衡,一动也不动地静止在剑刃上。
到这里为止,只能算是业余特技的表演,而我也已经猜到他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喝!」
高里大吼一声,直直地把剑往回抽。
发出小小的清脆声响。
两枚金属片落下。
我和朗兹睁大了眼睛。
掉在地板上的,是从正中央被切成两半的金币。
放在剑刃上的金币,仅凭抽动剑身的这个动作,就被一分为二。
若不是注入剑身的「气」的力道、技巧、速度,全都达到天才以上的水准,否则是不可能办到的。
「好……好厉害!」朗兹由衷地感叹。
我顺着楼梯向上爬了几阶。
「呼——呼。」
高里也一副得意的样子,把剑收进剑鞘。
我瞄准他的位置——
「你这个该遭天谴的家伙!」
砰!
冲下楼梯的我一个飞踢,膝盖狠狠地撞向高里的额角。
「你……你对大哥做什么啊!」
朗兹一边扶起眼睛完全翻白的高里,一边朝着我说道。
你什么时候认高里当大哥了啊?
「你!你怎么突然……一般人挨了这一下可会没命的……」
醒过来的高里,把头摇了摇。
我双手叉腰,居高临下望着他,盛气凌人地说:
「就算只是做个示范,不爱惜金钱就是不可原谅!所以我要代替上天来惩罚你!」
不要看我这样,虽然身为魔导士,却是出生在商人家庭里。
不爱惜任何一个铜板的人,就无法成为杰出的商人!
从小,我就是听这些话长大的。
只不过,我姐姐在家里附近的餐厅打工当服务生,我当上了魔导士。照目前的情况看来,姐妹俩都不像是会成为商人的样子。
即使不打算一辈子都在金钱中打滚,也不代表可以不爱惜金钱。
就因为如此,看到高里毫不犹豫地把金币削成两段,就让我感到一阵愤慨。
「呃……等一下,总而言之,要是被我砍断的金币还有用处的话,你就没话说了吧?」
高里说。
「是啊。不过,你打算怎么做?」
他捡起地上两片切断的金币,拿给朗兹看。
「怎么样?虽然这样讲有点自夸的嫌疑,不过切口很漂亮吧。」
「是——是耶,好厉害……」
「这招我很少表演给人看的,这个金币……拿来当护身符,你觉得如何?一个十五黎布。」
「呜喔喔,我买了!」
所谓的黎布是这一带通用的货币,十个黎布大概可以兑换一个金币。
其实他也是个挺不赖的生意人嘛。
「那——」
朗兹一边把切开的金币慎重其事地收进怀里,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瞧。
「你又有什么本领了?可以这样对大哥大小声,想必相当了不得吧。哦,还是说,你只不过是个黏着大哥的跟屁虫?」
跟……跟……跟屁虫!
我的额头浮现青筋。
「很——好!那你就看看我的实力吧!」
我说完立刻开始念咒。
「唔哇!住手!莉娜!拜托你住手!」
后来因为我慈悲为怀,又不愿意让拼死架住我的高里失望,才把念到一半的龙破斩咒语中断掉了。
「咦,这一带果然没什么人。」
我一边说,一边步伐轻快地沿着大街前进。
朗兹看着我的眼神,好像正在说「这不是废话吗」。
勘察完塔利姆的宅邱之后,我们便外出探察,顺道参观一下这座城市。
朗兹不知道为什么在一旁扮演起带路的角色。看来这家伙似乎非常欣赏高里。
商贩罗列的场面只限于闹区。靠近城堡一带,白天可是冷清到了极点。
「喏,已经到了,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