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第二话 蜜月旅行与彩虹石

个我要带回去。我要结婚了,所以打算把这个做成戒指送人。」

  「这样你的恋人应该也会很高兴吧。」

  「毕竟就连王族或贵族的千金,都没什么人有彩虹石。」

  从名称来推断,那个叫彩虹石的东西……应该是一种宝石,但那位年轻冒险者似乎不打算将彩虹石卖给公会,想要直接带回家。

  他表示自己即将结婚,想将彩虹石送给未婚妻。

  「艾莉丝,你知道什么是彩虹石吗?」

  「不,我第一次听说这种宝石。」

  「艾莉丝也不知道啊……打扰一下。」

  我向刚才与年轻男冒险者对话的公会职员搭话。

  「啊,这不是鲍麦斯特伯爵大人吗?好久不见,您今天要来魔之森狩猎和采集吗?」

  那位职员似乎知道我的身分,在惊讶的同时也不忘彬彬有礼地对应。

  「是这样没错,但我可以问一件事吗?彩虹石是什么东西?」

  「是一种最近在魔之森发现的新宝石。严格来说其实不算是宝石……」

  根据职员的说明,他们似乎在魔之森的某个区域发现了新种的魔物。

  「虽说是魔物,但只是身长约五十公分的小松鼠,力量并没有强到能危害人类。相对地,它们移动的速度快到看不见,因此很难抓到。在那种松鼠的额头间埋有彩虹石,因为那种石头很漂亮,所以非常受欢迎。」

  尽管没有战斗力,但速度非常快的魔物啊。

  看来魔之森还有许多未知的魔物。

  「不晓得《图解魔物•产物大全》里面有没有记载?」

  虽然我没有把整本书都看得很仔细,但印象中从布雷希洛德藩侯那里借来的古老图鉴里并没有记载这种魔物。

  「没有喔。因为我们也需要这本《图解魔物•产物大全》,所以我请布雷希洛德藩侯帮忙复制了一本,里面确实没有记载。」

  就连古代魔法文明时代的详细图鉴都没记载啊。

  或许以后还会发现更多未知的魔物与采集物也不一定。

  「王都的学者们已经调查过了,彩虹石严格来讲似乎不是宝石。」

  松鼠的额头中心,原本有长眼睛。

  根据学者们的推测,那个眼睛退化后,产生的凹洞会逐渐累积眼屎,等累积到一定尺寸后,就会散发彩虹色的光芒。

  「原本是眼屎啊。」

  「因为外观非常漂亮,所以就算是眼屎,依然广受欢迎,只是学者们目前还不晓得那东西为何会发出彩虹色的光芒。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问题。」

  那就是一定要抓到没受伤的松鼠,才能取得彩虹石。

  如果伤害或杀害松鼠,埋在额头里的彩虹石就会变成一文不值的褐色硬块。

  是因为彩虹石会受到压力影响吗?

  「必须在不造成伤害的情况下抓住它啊。」

  「是的,如果伤害或杀害它,彩虹石就会失去光辉。必须抓到没受伤的松鼠,再小心翼翼地从额头上挖出彩虹石。就算没有彩虹石,松鼠也不会死,所以请直接释放它们。」

  在经过漫长的岁月后,失去彩虹石的松鼠额头又会重新累积眼屎。

  等累积到超过一定尺寸后,就会再次发出彩虹色的光辉。

  「所谓漫长的岁月,大概是多久啊?」

  露易丝好奇地向职员问道。

  「根据学者们的说法,大约是一千年。」

  「喔──所以是一千年只能取得一个的宝石啊。」

  「因为难以取得,所以接连出现许多想要购买这种稀有宝石的王宫贵族和有钱人。」

  按照职员的说明,随著公会的收购价格急速攀升,盯上彩虹石的冒险者也变得愈来愈多。

  「不是淘金潮,而是彩虹石潮啊。毕竟有可能一夜致富,而且没有女性会讨厌宝石呢。」

  这个世界也是只要一发现黄金,就会吸引许多人来挖掘。

  所以就算艾尔用淘金潮来比喻也很正常。

  「虽然大部分的人,都在第一天就陷入挫折。」

  「为什么?」

  「因为那些松鼠的速度异常地快。许多人都以为不管动作再怎么快,应该都还是有办法应付,但大部分的人最后都失败了。」

  公会职员开始向薇尔玛说明松鼠的速度有多快。

  「那些松鼠的速度快到大部分的人就算移动到它们附近,还是看不清楚它们的身影。即使动态视力好到能看见它们,也不见得有办法抓到。」

  「那设陷阱呢?」

  「它们不仅速度快,头脑也很聪明,目前还没有任何一只松鼠中过陷阱。而且因为地点是在魔之森,所以陷阱也经常被其他魔物破坏。」

  「那还真是不容易。」

  薇尔玛似乎总算明白要抓住那些松鼠有多困难了。

上一页目录+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