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三话 冒险者生活开始,新的委托

么该怎么办呢?

  虽然他们是来找我商量,但这问题还是交给以前同样是冒険者的布兰塔克来回答比较好。

  如果是他,应该有办法处理这种状况。

  「在一开始登录时,你们应该有从公会总部那里拿到一本小册子吧。」

  「是的。」

  三人一起点头回答布兰塔克的问题。

  「可以利用第二十七条第四项,针对分配金申请异议的制度。」

  虽然没有当过冒険者的我不太清楚,但不愧是歴史悠久的公会。

  在规则方面有一定程度的完备。

  「针对分配金申请异议的制度?」

  「没错。」

  按照布兰塔克的说法,冒険者的报酬基本上是按照人数平分。

  不过在有新人加入已经有一定熟练度的队伍时,那位新人会被视为实习者,报酬也会暂时被降低。

  反过来在有熟练的老手加入经验不多的队伍时,由于其他成员将在接受老手建议的情况下累积经验,因此这段期间老手获得的报酬会比较多。

  视实际情况而定,这样的条件经常会改变。

  然而,似乎也有许多冒険者滥用这项制度。

  「即使新人已经拥有足够的战力,依然在只给低额报酬的情况下拘束对方,不让对方脱队。或是队伍明明已经不需要指导,年长的冒険者依然赖在队伍里不走,并要求高额的报酬。唉,冒険者的水准本来就是有高有低。」

  与其说是为了生存,不如说是为了获得比其他人还多的钱而欺骗或压榨他人。

  这部分无论是冒险者还是贵族都差不了多少。

  「遭受这种损害的冒険者,就会向公部申请异议。这么一来,总部就会派人来调查状况,视状况提出和解案。」

  由于没有强制力,因此有没有用还是要看当事人,不过曾经被分配金异议申请制度审查过的冒险者与队伍会留下记录,所以 能减少新人再次被那些恶质冒険者或队伍欺骗的机会。

  这个制度原本的目的,就是发挥这样的作用。

  「不过只有在抱怨报酬过低时,才会利用那个制度吧?」

  「不,只要对报酬有意见,就能藉由这个制度提出异议。虽然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因为获得太多报酬而提出异议,规则本身也没禁止人这么做。」

  「的确是没写……」

  确认过布兰塔克拥有的小册子后,我发现上面的确没写。

  在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有人因为报酬过多而提出异议。

  所以某方面而言,这也算是利用规则的盲点。

  「你们就活用这条规则,将报酬都推给小子吧。」

  「我知道了。」

  三人一找到好方法,就一脸豁然开朗地前往冒険者公会总部。

  被申请异议的鲍麦斯特男爵,在知情后一定会很惊讶吧。

  不过如果钱都集中在他身上,对我来说也比较有利。

  「陛下、导师和卢克纳财务卿,该不会早就猜到事情会变这样了吧?」

  「应该是这样没错。否则也不会下这种决定。」

  几天后,我再次收到三人的报告。

  他们各领了一亿分,剩下全都加到鲍麦斯特男爵的报酬上。

  在提出异议后,前来调查的审议官,似乎重新从他们三人那里听取了关于地下遗迹的战斗报告。

  按照三人的创明,如果鲍麦斯特男爵没有击倒第二座龙魔像,他们早就都没命了。

  因此审议官认为鲍麦斯特男爵有权利获得绝大部分的报酬,并对他提出了劝告案。

  不过还是留下了明明正常分配过报酬,当事人却因为报酬太多而提出分配金异议的记録。

  鲍麦斯特男爵果然是个命途坎坷的人。

  不论理由为何,曾经被提过分配金异议的冒险公会给人留下负面的印象。

  冒険者公会大概也检讨过不留下记録的方案,但如果没有记録,那三人就会永远被世人认为得到了两百亿分。

  所以最后才无奈地留下记录吧?

  事到如今,就算鲍麦斯特男爵多了那样的记录,也不会影响他的评价。

  不如说在地下遗迹的战斗详细告公布后,大家对他的评价又变得更高了。

  如果是那三人获得天文数字般的大笔金额,世人应该会对他们投以严厉的眼光。

  唯独鲍麦斯特男爵,现在就算再多那笔钱也没什么影响。

  希望他能为家臣与两名侧室忍耐一下。

  因为那三个人做的是正确的选择。

  「话说艾莉丝姑娘没有申请异议呢。不对,那三人连商量时都没提到她?」

  「布兰塔克,这是有理由的。」

  这个国家的女性,地位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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