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幕 被悬挂的水手服

服都是。

  这是真真正正的只带了个身体来上吊啊。

  动真格的来搜寻的话,或许有所发现也说不定,但在恢复了呼吸的现在,朝着上吊子酱的下半身继续调查的权限,我认为我自己是不具备的。

  但是,果然还是很在意啊。

  无论是不是本地人,到底为什么这孩子选择这个杂木林作为自杀的地方呢——或许是我眼界狭窄了吧,不过说到公园的话,不应该是休息和治愈心灵的场所吗?

  虽说通过遗书也说不定不能解答这个疑问就是了,而且在这之前,我也很在意这么小的孩子厌世的理由。当我自己还是高中生的时候也会在想为什么『这种事』也会登上报道从而感到不能理解,但成为了大人之后再来看的话,小孩子自杀这种事有多么沉重,想想就能知道了。结果,无论是想要死亡的理由,还是这孩子在哪里上学,都还摸不着头脑,不过首先,还是来整理一下她敞开的上衣吧。

  都让人不敢直视了。

  那么,这些事都告一段落之后,接下来该做些什么呢?本来的话上报给警察的任务我已经委托给了买东西的治冶木桑,不过来到了杂木林,发现情况和简单的发现尸体不同,并且最终把上吊子酱给弄活了的话,向警察通报这件事也就不能说是唯一正确的行为了。

  正如前面所讲的一样,在群聊里和哥哥交流的那个时间点上,他已经向警局通报了什么的也不能说完全没可能,但是就像之前所表明的那样,受理管辖范围外的通报,这位不良警察才没有这种工作热情。而且,在吹奏野家的群聊里公开的情报是不会外传的。

  再次强调,这是起自杀案件。而且是十来岁孩子的自杀。这其中还有敏感要素也说不定……,没看见遗书的现在,还不知道上吊子酱到底是因为什么而自杀的详细情况这一点先暂且不提,尝试了自杀,而且还失败了什么的,作为这个年纪的少女,恐怕这才是羞耻的想要自杀的事情吧。

  愚笨如我也有过普普通通的青春期的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够理解这种感觉的——总之,按姐姐来说的话,吹奏野真云还是勉勉强强正处于青春期的感觉。

  所以说,这样下去的话她因为羞耻而选择像是私下了结之类的道路也是存在的。

  虽然是有吧,但是转而思考上吊子酱上吊着的时间是不是很长这件事,不也是个很明智的选择吗……,最短估计也上吊了十五分钟。比起想要保护少女隐私权的心情,考虑氧气不足的后遗症这边,才是更为重要的。

  这样来思考是大人的判断。没有体贴心的大人的判断。

  即使恢复了呼吸和心跳,也不意味着现在就能恢复意识……,往往因为脑部受到严重的伤害而导致就这样一生也醒不过来的这样等级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退一百步来讲,就算不通报警察,还是应当马上叫救护车。

  只通过下颌的下面附近所残留的带状斑纹的痕迹来看,上吊使用的领巾比预想中的要宽,所以这份面积分散了少女的体重,避免了立即死亡的发生,这就是这件事的背后经过吧。

  这样的话,从全方面多角度的来检讨,就会得出水手服的领巾作为上吊的道具来使用是不适合的这一结论(救起来太简单,做心肺复苏太简单,而且想死太难),所以才会说粗心大意是不行的。毕竟是和生命有关的事情,应该要仔细斟酌才对。

  『还穿着鞋子这件事,不觉得有些奇怪吗?』

  在我按下119的『1』『1』的时候,从父亲那边,收到了很有礼貌的回复——和哥哥不同,父亲没有工作中聊天的兴趣,大概这位检察官,现在不是在判决中而是在休息吧。但是,鞋子?我把『9』给按下,和接线的员工说着话的同时,我确认着上吊子酱的脚——据说一流的旅店老板,会首先观察留宿客人的脚,要是这样说的话(现在才说这种话,也只是不服输的表现罢了)我最初注意到的也是上吊的这个女孩子的长筒袜和学校用鞋。

  之所以长筒袜能吸引到我的注意,是因为我个人的兴趣所以没什么办法……鞋子的话,确实呢……,既然穿着水手服的话,无论是平底靴还是学校用鞋都是合理的搭配,(在以后的日子里,就会有忙于搭配的时候)也可以这样子来理解,不过确实,要是想要自绝性命的时候,日本人会脱掉鞋子。

  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

  倒不如说这才是古老文化所属的风俗……,现如今的年轻群众的话,『在这种会有很多虫子的杂树林里,裸足的话会很讨厌的。上吊的时候也是的,会把长筒袜弄脏』这样来考虑的可能是比较大的。

  但这既然是能钩织出连鸡蛋里挑骨头都做不到的天衣无缝理论的检察官的着眼点的话……,难道说父亲,认为这不是上吊子酱的自杀事件?

  就从少女没有脱鞋这件程度的事中看出来的?

  真要这么说的话,像是踏台这种用来垫脚的东西还真没有……,但,这也在踮起脚或者爬个树就能做到的范围以内……,但是要这么说的话,既然不是自杀,没找到遗书这个相关的问题就被漂亮的解决掉了。电话和钱包、学生证等没在包里的原因也是因为第三者——犯人带走了的话,空无一物的状态也能说清了。

  但是,犯人。

  要是犯人存在的话,这个上吊就不是自杀,而是杀人行径——正确来讲是杀人未遂,要是我在这期间没来的话,再过十五分钟之后,杀人罪就成立了。

  可是,为什么?

  我不是那种对于父亲的话言听计从的儿子,我有着自己的脑袋,也有着自己的想法。

  要是这是想要伪装成自杀的杀人事件的话,反而为了看起来能更像一点,会把鞋子给脱掉,而且为了提高成功率,会有不去使用绳子而把领巾当做替代品来用这样的即兴手段存在吗——不,又不一定是装作自杀。

  我又擅自认为领巾取代绳子,是上吊子酱自杀失败的原因,不过要是只是碰巧某个过程的最终形态和上吊的姿势相类似,那就是拷问,再进一步讲的话就是假装杀人的形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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