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逆袭与败北之日 第三章 岩永琴子的逆袭与败北(中篇)

进行这些伪装工作时会有被六花姐发现的可能性。不管怎么说,只要伪造的杀人计画手记被人发现,应该就能将罪行成功嫁祸给长冢彰了。」

  岩永认为这段说明听起来合情合理,六花也似乎没有异议的样子。

  「然而实际上他们却是遭到长颈鹿亡灵的袭击,让所有人都摔下了悬崖。不过巧合的是一如丘町先生原本的计画,其他三个人都因此丧命,而他本人则是被应该已经杀掉的我救助,顺利生还。伪造的手记也被警方发现,使得调查朝着认定长冢彰是凶手的方向进行了。明明没有任何一个环节按照计画发展,但如果只看结果,倒是几乎符合了原本的计画呢。」

  「接下来只要可以说明长冢彰是如何让大家同时从悬崖上摔落下去,就能让丘町冬司的计画即使被长颈鹿亡灵这个巨大的意外要素扰乱,也成功实现当初的目的了。」

  讲起来真是复杂的状况。长冢彰既非凶手也没有推任何人坠崖,就连身为真凶的丘町冬司也同样没有推任何人坠崖。即便如此,若想让丘町的计画得以成功,就必须存在某种让长冢彰可以把大家推落悬崖的方法才行。

  九郎皱起眉头,双臂抱胸。

  「这样的说明就是这起事件最大的障碍了。假如岩永捏造出某种让大家坠崖的方法并告诉丘町冬司,在假装他恢复了记忆,把那项手法告诉警方,这起事件很快就能获得解决。然而在这种状况下,岩永搞不好就会成为丘町冬司的共犯。」

  他接着抬头望向天花板,苦思起来。

  「不过这样就罪状来说感觉变得很奇怪。在丘町冬司计画杀害其他三个人的时间点上,构成了预谋杀人罪。然而杀人行为本身是亡灵所为,所以没有这项罪名。试图将杀人责任嫁祸给长冢彰的计画由于已经发动,不能说完全无罪。如果出手协助他,会构成事后从犯吗?协助隐瞒真相算是妨碍调查或湮灭证据吗?」

  就伦理层面来说,要是丘町难逃杀人罪责,或许就会构成这些罪名。但是站在岩永的立场来看,只要秩序受到维护就无所谓了。不管丘町实际上抱着多少恶意或善意都一样。

  六花一脸遗憾似地询问岩永:

  「现在多亏冒出了伪造的手记,虽然让事件变得比较容易用虚假的解释进行收拾了,但你好像也会因此背负罪名啰?」

  岩永隔着眼皮按住右边的义眼,回应六花:

  「这还很难讲。首先,如果丘町先生的计画真如你们所说,那他为什么要杀掉六花小姐呢?」

  六花沉默了一下后疑惑歪头,九郎则是露出感到意外的表情说道:

  「不就是因为他判断六花姐会妨碍到他杀害其他三个人吗?」

  「怎么妨碍?六花小姐在天黑之前就跟他们道别,而且与他们分开了相当一段距离。当他们遭到长颈鹿亡灵袭击的时候,伪造的自白书应该已经被偷偷放进长冢先生的行礼中。那么丘町先生想必是打算在当天晚上执行杀人计画的。毕竟要是让长冢先生在行礼中发现自己没看过的小瓶子并读了里面的手记,计画就会出现破绽,因此丘町先生必须立刻进入实行杀人的阶段才行。」

  九郎与六花都没有提出反驳。九郎似乎在思索有没有什么适切的解释,六花则是让眼神变得稍微锐利起来。

  「时间在晚上,而且两者分别在崖上与崖下,相隔充分的距离。这样还会那么重视被妨碍的危险性吗?」

  岩永再次如此强调后,九郎终于提出较有可能的假设:

  「也许他为了保险起见,认为不应该忽视自己在杀人或进行伪装工作的时候万一被目击到的危险性吧?」

  「明明预定深夜中,而且在视野很差的树林里杀人,还那么担心吗?假如真的那么慎重,他又是怎么衡量自己杀死六花小姐时被其他同伴目击,或者杀害失手结果被六花小姐反击而让自己受伤的危险性呢?」

  风险这种东西会受到主观的判断影响,因此没有根据逻辑,而是依照当场的感觉判断风险大小并行动也是有可能的事情。但即便如此也说不过去。

  「在杀害真正目标的那三个人之前,先把偶然在山上认识的女性杀掉——这可是相当大胆的行为。预定之外的行动有可能扰乱原本的计画,搞不好光是因为这样就让一切搞砸。如果真的认为六花小姐的存在那么危险,他大可决定将计画延期才对。然而丘町先生却选择了硬上实行。他做到那种地步,又为何一定要把六花小姐消除掉?」

  在六花挺起身体准备讲什么话的时候,岩永抢先竖起一根指头说道:

  「另外还有一点——自白杀人的手记为什么会装在瓶子里?」

  六花露出一脸难以理解这有什么问题的表情。九郎也是一样,不过立刻试着提出一定程度的解释:

  「可能想说装在瓶子里,手记比较不会弄破,就算丢在现场的行礼被动物乱翻过,也能完整无缺地交到警方手中吧?」

  「谁这么想的?」

  「丘町冬司想说要让人以为是长冢彰这么想而装到瓶子里的?」

  讲起来实在很复杂,但这也没办法。毕竟真正发生的事情、想要让人以为是长冢彰计画的事情、丘町冬司原本应该计画的事情,三者混在一起让状况变得复杂难解了。

  九郎的解释虽然也不是讲不通,但岩永总觉得与现场状况不合。

  「对丘町先生来说,如果不想让长冢先生沾在手记上的指纹消失,使警方容易采检出来,装到瓶子里是很适切的方法。然而瓶中信通常应该是为了放到海里或河中让它任水漂流而准备的东西吧?就像刚才提过那部古老的外国推理小说就是这样。」

  让封盖的瓶子浮在水上,流到远方,期待被什么人捡到。假如没有人捡到也是一种命运,如果被捡起的讯息传到了什么人耳中,同样也是一种命运。因此在推理小说之类的作品中也会被用来自白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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