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逆袭与败北之日 第一章 看见的是什么

/>   「因为当时在那里有其他的目击者,对于你和那位凶手的行动感到奇怪呀。」

  由于那所谓『其他的目击者』并非人类而是叫胫擦的妖怪,所以这不算是很正确的说明,但内容上没有太大的谎言。

  驹木露出犹豫该不该相信的表情,接着询问:

  「那家伙有去通报警方吗?」

  「那边也基于某些苦衷,处于无法报警的立场。于是我才不得不出面收拾状况的。因此我今天来并不是要谴责你的行为。」

  即便这么说,想必也无法让驹木放心半分吧。

  岩永尽可能带着表示同情的态度,歪头问道:

  「话说回来,你难道都没想过自己的样子有可能被凶手看见了吗?」

  「当时我在的那条人行道附近没有路灯,一片昏暗,而且跟那座停车场之间又有一段距离,所以对方不可能会发现我。再说,那个凶手从头到尾都背对着我的方向啊。」

  驹木这时稍微恢复了一点精神。

  「对了,所以凶手不可能会来找我杀人灭口才对。你别吓唬我啊。」

  「但假如凶手当时是故意让你目击到事件现场,就要另当别论了。」

  岩永清楚明显地对驹木露出微笑。

  「如果你目击到在停车场的犯行之后,有将这件事告诉警方或自己周围的人;后来又在与你所目击的事件可以产生联想的状况下遭到杀害,警方应该就会判断是那位凶手担心你提供更多的情报或回想起更多细节,所以将你杀人灭口的。」

  岩永煞有其事地提出如此一项假说。

  「假设有个人物对你怀恨在心,想要把你杀掉。但你若直接遭人杀害,那个人物又处于立刻会遭到怀疑的立场;那么那个人物为了不让自己受怀疑,就必须伪造出某种明显的动机和状况,误导警方判断你是被其他人杀害的。如果是为了这样的目的,才故意让你目击到在停车场犯案的那一幕呢?凶手当时所在的地方从那条位于高处的人行道可以一览无遗,而且即便是深夜也很明亮,身上又穿着醒目的服装,反复用刀刺着被害人的身体——你不觉得这分明就在主张希望被谁看到吗?」

  驹木的举动顿时变得难以平静。恐怕是重新认知到自己目击的情景有多么不自然吧。即便如此,他依然提出否定的意见:

  「为了杀我竟然先去杀掉一个毫不相关的人,根本是疯了吧!」

  「刚才你自己不也说过了吗?那位被害人是个被杀掉也理所当然的家伙。所以凶手才判断他可以拿来当成为了杀掉你的烟雾弹。」

  岩永进一步补强自己的论点。

  「你那位外遇对象的丈夫,应该有理由对你怀恨在心吧。假若他已经察觉自己太太的出轨行径,就能预测自己出差那天晚上你会去她家,也能估算你回家的时间。因此要算准时机诱导你目击到他拿刀刺尸体的那一幕,绝非不可能的事情。你每次离开外遇对象的家之后,是不是都走同一条路回去的?」

  「毕竟我要选择几乎不会碰到人的路径,所以都是走同一条路。在那种时间会经过那条路的人顶多就是搭末班电车回来的人而已,而且几乎没有那样的人物。」

  驹木把视线从岩永身上别开。恐怕是难以接受自己遭人杀害的可能性开始逐渐有现实感了吧。

  「即便从凶手的地方看人行道很昏暗,对方也早已知道目击者是谁了。毕竟那就是凶手为了让你看见而安排的舞台。然后等你被杀的时候,其他人也会擅自解读凶手应该是透过什么方法得知了目击者就是你吧。」

  驹木拼命尝试否定岩永的假说:

  「那座停车场虽然在晚上很容易看见,但是无法保证我一定会从人行道目击到现场啊!」

  「太天真了。其实就算你没目击到那一幕也无所谓。只要有当天那个时间你经过了那附近的事实,构成凶手担心可能被你目击的状况,你会遭到停车场事件的凶手杀害的理由便能成立。即便你没有报警,甚至根本不是目击者,也能把你塑造成一个被卷入其他事件而遭到杀害的不幸被害者。而现今的状况单纯是凶手很幸运地真的有被你目击到罢了。」

  岩永很周到地把退路全部封锁。驹木眼看着就快被这段假说给击垮了,一方面又在自己身为人夫却与别人家妻子建立关系的罪恶感驱使下,此刻他脑中想必正清楚浮现出自己被那位丈夫杀害的画面吧。

  就在这时,六花一副要主张良心似地从旁插嘴:

  「要欺负人也请适可而止吧。你那种假说其实根本不成立对不对?」

  虽然是一段即兴成分居多的假说,但既然六花能够立刻如此纠错,代表她可能也早有想到这种假说并检讨过问题所在。或者光是在旁边跟着听,就看穿了这段假说的弱点吗?

  六花接着像在安抚驹木般说道:

  「如果凶手计画把你塑造成杀人事件的目击者并加以杀害,就应该把遗体留在停车场直接离开才对。警方要获报在停车场发现尸体,并查出被害人是什么时间遇害的情报之后,才会调查那段时间在案发现场附近有没有目击者。接着获得你在案发当时有经过停车场附近的情报,这才终于会将你跟事件连结起来,形成烟雾隐藏凶手杀害你的真正动机。」

  这段反驳的逻辑正确。岩永感到有些佩服的同时,让六花继续讲下去。

  「像现在,警方就完全没有察觉在停车场发生过那样的事件。凶手根本没有在停车场留下会使人跟那具遇刺尸体产生联想的线索。那么就算你遭人杀害,警方也难以将两桩事件连结在一起。虽然也许可以等事后再流传情报使两者连结起来,但难保警方会不会在那之前就发现凶手杀害你的真正动机,导致好不容易准备的烟雾弹都还没发挥作用,警方就已经正式开始对自己展开调查。移动尸体的行为不但多费工夫,又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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