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了一点时间和金钱……也罢,算了吧。
偶尔遇到这种突发事件也不错。每天只过着在住家和公司之间来回往返的生活,实在令人窒息。若我还是十几岁,这无疑是竖起恋爱旗帜的事件,不过在二十九岁的版本,却变成以拳头主动折旗。折旗比插旗好,这是我学到的真理……不,应该是教训。
好了。
去帮待在家的笨蛋妹妹买洋芋片和点数卡之后就回家吧。
只买一千元。
※ ※ ※
我以为自己跟她会就此不相往来。
毕竟车站前面也有网咖,她应该不会再到那家店了吧。有恐怖大人出没的地方,小孩子是不会靠近的。现在她应该正在跟朋友谈起「昨天被一个眼神超恐怖的大叔搭讪」之类的话题吧。
我对自己的恐怖眼神可是相当有自信。
刚进公司的时候,有人说我看起来「像是会为了兴趣杀人」,导致我在公司遭到孤立。努力工作了一年之后,换来「像是会为了工作杀人」的评价。之后继续奋斗了一年,总算获得「感觉好像不会杀人?」的风评。直到赢得「放心吧,他是无辜的」这样的评价,已经是进公司的第三年了。人生真是处处有希望。
人对于一个人的印象九成来自于外貌。
……虽然没那么夸张,不过外貌欠佳的话,人生的难易度就会成为HARD模式。
这是我成为社会人士后深深感受到的世间真理。这种事情学校为什么不教呢?明明跟九九乘法以及汉字一样重要吧!既然会以成绩区分学校,不如也用外貌决定吧。
脑中浮现这种念头之际,时间刚好是周日的下午一点。
跟老妹在家中用过午餐,我再度来到网咖。今天一定要看到昨天没看到的轻小说。等着瞧吧,骷髅王。今天我一定要在你的面前现身。
于柜台登记完毕之后,我带着雀跃的心情前往轻小说区,结果令人难以置信的画面赫然映入眼帘。
「嗯~唔~」
「……」
昨天那个高中女生又在书架面前伸展身体。
今天是星期天,她并未穿着制服。身穿白色V领上衣、披着着粉红色毛线衣,搭配碎花图样的荷叶裙。虽然称不上特别时髦,整体搭配却流露高雅内敛的气质……唯独将V领上衣高高撑起的〔那个地方〕一点都不内敛就是了。
这不是重点。
她……到底想怎样?
「嗯~一直……拿不到!」
为什么一个人喃喃自语?而且语气还那么照本宣科?
「可是、可是,我会加油的!在拿到之前都会加油的!唔呀~嗯呀~!」
「……」
感觉超级故意。
不仅如此,她还偷偷地瞄向这边,并且注意到我——昨天赏她一记铁拳的人——的存在,还投以充满期待的眼神。
「喂。」
于是我走上前开口。她在长发摇曳之中回过头,一股类似草莓的甜香飘来,令我鼻头发痒。她穿便服的时候就会擦香水吗?
「是……有、有什么事吗?」
「少装傻。昨天还不够,今天又来一次,你到底在干嘛?」
「我想拿书。昨天那本书真的很有趣,所以我想继续看。」
对方怯生生地回答。看来她也被骷髅王收服了。※不愧飞飞。(译注:轻小说《OVERLORD》的名句,以「不愧是安兹大人」渐缩至「不愧飞飞」,以表对此作的沉迷。)
「……」
「……」
双方无言以对,变成相亲了。
总觉得她似乎双颊通红……不对,我昨天应该已经把旗子折断了。
无论如何,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
于是我把第一集和第二集一起从书架上拿下来,同时将第二集递给她。
「谢、谢谢扭!……不,谢谢你。」
明明咬到舌头了,还特地重说一次,真是个守规矩的女孩子。
只见她仰头望向我,似乎期待着我跟她说些什么。如果她是小狗的话,应该会拼命摇尾巴吧。她的眼神简直跟宠物狗一样,隐藏着强大的吸引力,令人会不禁兴起一股想要保护她的欲望。
然而反JK的我跳过这个事件。
「再见。」
「咦?啊~~」
丢下欲言又止的她,我回到自己的包厢。
类似昨天的偶发事件若没完没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我来这里是想安安静静地看书,在网咖寻求邂逅是否搞错了什么?
于是我进入两坪大的包厢,深深躺进座椅,以爱怜的动作轻抚黑色封面之后翻开书本。骷髅王的异世界冒险传奇顿时呈现于眼前,很快掳获了我的心。应该是那个原因吧——被部属扯后腿的部门主管内心辛劳,引起我很大的共鸣。如果是十几岁的时候,我或许完全无法体会这部作品的魅力。感谢老天爷,让我在二十九岁的现在遇到这部作品。
浸淫在书中的世界长达两小时之后,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