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百鬼缭乱夜行列车 第二怪 百鬼夜行



  「那、那……会是谁呢?」

  青儿问了以后才发现,根本连猜都不用猜,现在有凶手嫌疑的人只剩两个,如果鸟栖不是执行人,剩下来的只有……

  「……是鹈木小姐吗?」

  青儿颤声问道,皓在一旁点头回答:

  「是的,就是鹈木小姐。其实我和鸟栖先生一看到石冢先生被杀的现场,就知道凶手是她了。」

  「……啊?」

  青儿露出错愕的表情。

  皓竖起食指,像在安抚理解能力薄弱的宠物一般,温柔地说:

  「首先是凶案现场六〇一号房里找不到应有的血迹。」

  青儿一面听他解释,一面回溯着记忆。

  没错,当时石冢的右手被玻璃碎片割伤,所以从餐厅到六〇一号房的走廊上都留下了固定间距的血迹。

  可是,凶案现场六〇一号房里却看不见血迹。门前的木质地板上没有,里面铺地毯的地方也没有,就连尸体所在的房间中央也看不到用手帕止血过的迹象。

  「六〇一号房的地板应该像石冢先生走过的走道一样留有一点一点的血迹,却没有看到,最有可能的解释是凶手在石冢先生死后擦掉了地上的血迹。」

  不过,皓又加上但书。

  「但是,能把血迹擦得那么干净,表示石冢先生『没有走到地毯上』。也就是说,石冢先生进门以后,还来不及走到地毯上,就在木质地板的区域被杀死了。」

  「咦?」

  的确,铺在房间里的地毯是象牙色的,稍微有一点脏污都会很显眼。

  如果石冢的手不断滴血,还在地毯上走来走去,凶手绝不可能完全消除痕迹。所以说,凶手能擦掉血迹的范围只有门边的木质地板。但是……

  「那、那石冢先生的尸体为什么会放在那个位置?」

  「是凶手在石冢先生死后搬过去的。也就是说,等他的伤口停止出血之后,凶手才把他的尸体拖到房间中央。」

  啊?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是为了混淆行凶时间。如果血迹和遗体的位置保持原样,别人一眼就能看出石冢先生是从餐厅回到六〇一号房之后就立刻被杀掉。不希望大家注意到这个时间点的人,在乘客之中只有一人。」

  「咦?是谁……啊!」

  青儿到这时也想到了。

  发狂的石冢从餐厅跑出去,是在乃村陪鹈木回房间又回到餐厅之后的事。

  也就是说,当时除了鹈木以外,所有人都在餐厅里。用删去法来看,唯一有嫌疑的人就是鹈木。但是……

  「可、可是,鹈木小姐要怎么进入石冢先生的房间呢?」

  结果关键还是这点。

  当时六〇一号房是上了锁的密室,以常识来判断,任何人都不可能闯入房间杀害石冢。

  「啊,对了。她或许是躲在走廊上,等石冢先生开门时从背后偷袭……这样吗?」

  「六号车厢的走廊上没有地方可以躲人,而且鹈木小姐是标准体型的高中女生,就算是出其不意,要偷袭一个壮汉还是太危险。」

  说得也是……除此之外,如果时间稍微拖得太久,也有可能被随即追过来的鸟栖和皓看见。

  「那她到底是怎么做……」

  「石冢先生回到六〇一号房的时候,鹈木小姐『已经埋伏在房间里』。因为餐厅里安装了窃听器,她很清楚石冢先生回来的时间,所以等石冢先生一进房间,她就用针筒偷袭石冢先生。」

  「……啊?」

  不对啊,这怎么可能?

  「等、等一下!六〇一号房的钥匙不是在石冢先生身上吗?鹈木小姐要怎么事先埋伏在六〇一号房呢?」

  「第一个线索是石冢先生外套口袋里的钥匙没有沾到血迹。」

  嗯,的确是这样。石冢明明用满是鲜血的手拿过六〇一号房的钥匙,钥匙却没留下半点痕迹。

  「第二个线索是二〇一号房的钥匙不见了。你还记得我们调查二〇一号房的时候,钥匙是放在伍堂先生的外套口袋里吧?」

  「是啊,那时加贺沼先生把挂在衣柜里的外套丢在地上……啊啊!」

  对了,他想起来了,后来鹈木把外套捡起来,挂回衣柜里。

  「没错,鹈木小姐当时便拿走二〇一号房的钥匙。大家开始搜索每个房间时,她确认了石冢先生把钥匙放在口袋里,接着她在休息室启动烟雾机,趁大家乱成一团的时候偷偷摸了石冢先生的口袋,用二〇一号房的钥匙换走六〇一号房的钥匙……所以,加贺沼先生可说是被她顺便杀掉的。」

  「顺、顺便……」

  青儿的脑袋里顿时一片空白,但他还是努力挥去晕眩感。

  「可、可是,石冢先生一定很快就会发现吧……因为牌子上写了房间号码啊。」

  「刮掉就好了,反正丝带颜色是一样的。」

  皓还是满不在乎地说道。

  「所以她没有把二〇一号房的钥匙放回原处。就算她没对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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