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怪 青坊主


  「要怎么运用啊?」

  最能有效运用这种能力的方法应该是去当警察吧,因为他只要看一眼就能揪出凶手,不过青儿完全不具备当公仆的能耐。

  不当警察也无妨,反正当老百姓就可以报警!但若打电话到警察局说:「喂喂?我知道某某人做了什么坏事。」被问到理由时却回答「因为我看得到妖怪」,警察一定会露出同情的眼神建议他赶紧就医。

  如果求职时在履历表上的「专长、兴趣」一栏写著「能一眼看穿别人的罪行」,连面试官都会为他祈祷吧。

  「唔,我看这样吧,你要不要先试著打工看看呢?」

  「啊?」

  「你只要帮我观察走进这屋子的客人,再告诉我你看到什么就好。很简单吧?」

  他说得很爽快,但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

  「呃,可是……」

  「当然也包吃包住,除了温暖的床铺和三餐之外,还提供零用钱。你做了多少工作,我都会如实付给你工资。」

  「等、等一下!」

  青儿忍不住喊停。

  少年不解地歪头问道:「怎么了?」

  「为什么我还得住进来?」

  「喔喔,你说这件事啊。因为你最近好像都住在网咖,所以我觉得提供住宿比较好。」

  「你、你怎么知道?」

  青儿听到皓说中自己的情况大感震惊,指著他问道。

  「看伞就知道了。最近一次下雨是五天前,今天天气这么好,你却带著雨伞,可以想见你并没有放雨伞的地方,所以一定是经常换地方住,或是根本没地方住。」

  「呃!」

  「再来是你背的包包。包包旁边的口袋插著矿泉水瓶子,瓶子已经开过,里面装的却是柳橙汁。很少有人特地用矿泉水瓶子装柳橙汁,所以你应该是随身携带空瓶,用来装饮料吧的饮料。」

  「呜!」

  「除此之外,你上衣的右边口袋露出手机吊饰。既然把手机放在方便拿取的位置,那手机一定还能用,也就是说你的通话还没被停,而且有地方充电。」

  皓说到这里停了下来,对青儿灿然一笑。

  「所以,最有可能的情况是离流浪汉生活只差一步的网咖生活。你看起来才刚开始过这种生活没多久,顶多就两周吧。」

  「什、什、什……」

  除了愕然还是愕然。

  青儿的嘴巴像缺氧的金鱼一张一阖。

  「如果让你觉得不舒服真是抱歉,但我就是这样。」

  皓若无其事地说完,又喝起第二杯茶。

  他这番话说得很客气,但看他的神情显然不觉得自己哪里不对。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青儿或许更该抱怨自己为什么浅薄得连第一次见面的人都能轻易看穿他的底细。

  「喔,下一位客人这么快就来啦。」

  青儿急忙转头,发现那人的身影非常眼熟。

  「哇!」

  他忍不住惊叫。

  竟然是他刚才在便利商店前看到的女人。那位年轻贵妇名流般的姿态,和这间书房的气氛非常相衬。

  转瞬之间,女人突然变成身穿蓝色僧袍的独眼和尚,但很快又变回来。

  「啊……」

  她似乎也认出了青儿。

  「请问这位是?」

  「喔,这是我的助手远野青儿,你可以把他当成摆饰之类的东西。」

  这种说法是不是太过分了?

  总而言之,类似青儿刚才和皓的对话又重新上演一遍,多了一位客人的下午茶再次展开。

  搞不好这位少年根本是个搭讪高手。

  「烦恼啊……」

  皓和刚才一样说明自己的工作「类似烦恼谘询」,名叫乙濑沙月的女人便露出兴致盎然的表情。

  「可以谘询哪些事呢?」

  「五花八门,什么都行,再小的事情也无所谓。就算只是哽住喉咙的小鱼刺,不拔出来还是会一直痛下去的。」

  「这样啊,那我就问吧,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啦。」

  沙月的开场白说得十分含蓄。

  「我经营了一个部落格,叫做『献上满天星的花束』。」

  听起来很耳熟,铁定是在模仿《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

  「内容都是食谱或日记,但是自从有杂志来采访之后,访客人数突然暴增,收到了很多来信和贸言,这些意见多半是善意的,只有一个例外。」

  她以左手递出手机,手指上的结婚钻戒闪闪发亮。

  手机萤幕显示出电子信箱的收件匣。她点开一封邮件,标题和内容都是空白的,只有附上一张图档。

  图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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