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边恣意妄想,一边回到厨房,在那里发现了某样东西。
用可爱包巾包起来的那东西,是我一早起来拚命做好的便当。
「啊~~真是的!」
我急忙冲出家门,朝著感情很好地走在一起的两人背后大喊:
「等、等一下,美羽!你忘了带便当啦~!」
时光飞逝,收养女儿至今已经十年。
如此闹哄哄的每天早晨,是我的日常。
送走女儿,稍微洗过碗盘和衣服之后,我便著手进行自己的工作。
从母亲模式切换成社会人士模式。
我在餐桌上打开笔电,还准备了饮料。
顺道一提,饮料是用「Dolce Gusto胶囊咖啡机」冲煮的「健康蔬果昔」。
这是一种喝起来十分顺口,充满水果风味的美味蔬果汁,能够满足一整天的黄绿色蔬菜摄取量。毕竟我也年过三十了,还是得从这种地方好好留意才行。
「──那么,狼森小姐,我会将这次商讨好的内容转达给插画家。另外,我也会在下周之前和写手团队那边协调好内容。」
『嗯,那就拜托你啦,歌枕。』
从电话另一头传来的,是狼森小姐一如既往悠然自得的回答。虽是沉稳的女性说话声,口气却很男性化。她是个无论何时都一派稳重的人,我们一起工作十年了,却从未见过她慌张的模样。
狼森小姐是我的上司──应该说,是我所就职的公司老板。尽管她比我年长超过十岁,但不管是说话声音还是外表、感受力,依旧充满年轻气息。
『说实在的,歌枕你真的帮了这次的专案好大的忙。要是没有你,我们公司大概也接不到这份工作吧。』
「你在说什么啊?我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编辑罢了。」
『别谦虚了。有好多作家都是基于「如果是你负责」这项条件,才愿意接下工作的,这可是你这十年累积下来的实绩和信赖感所结出的果实。』
「十年啊……」
『没错,十年。嗯……自己说这种话好像有点怪,不过总觉得好不可思议啊。和歌枕你一起工作到现在,居然已经过了十年了。』
听见她怀念的语气,我的意识也被拉回过去。
狼森小姐──狼森梦美。
她原本是在超有名出版社工作的王牌编辑,十年前独立创业,成立了自己的公司「灯船」。
我则是在十年前──进入那间新公司。
至于业务内容……实在很难向人说明。
在社长「只要有趣就去做」的企业理念下,公司跨足各色娱乐事业。
我的头衔虽然是「编辑」,实际上却超越一般编辑的框架,涉及各式各样的领域。最近则是主要从事为客户与作家仲介的工作。
「……狼森小姐,我真的非常感谢你。听到新员工突然说『我从今天开始有小孩了』……如果是一般公司,我想自己一定马上就被开除了。」
十年前──我在进入「灯船」没多久后,收养了美羽。
新员工突然成了未婚的单亲妈妈。
从人事的角度来看,这应该是件很离谱的事情吧。毕竟我明明在最终面试时,对于「你有打算结婚生子吗?」这个问题,做出了「目前没有这个打算」的回答。
理所当然的,我因为参加托儿所的活动,因为美羽发烧而被托儿所找去等等之类的事情,进入公司没多久后就时常早退和请特休。
坦白说,我当时真的觉得自己就算被开除也很正常。
狼森小姐却给身旁多了个孩子的我许多方便。她不但把公司体制调整成即使我突然早退或请假,其他人也能代为处理公事,甚至同意我在家工作。
『这没什么好道谢的啦。打造能够让员工发挥全力工作的环境,本来就是公司该做的事情。而且……就算不是以社长的身分,我身为一个女人,也很想支持决定抚养姊姊夫妇的孩子的你。』
「狼森小姐……」
『不过,你收养的那个少女──美羽现在也已经上高中了吧?既然她已经到了不需要费心照顾的年纪,歌枕,你是不是也该为自己的幸福著想了呢?』
「我的幸福?」
『我的意思是,你应该去交个男朋友啦。』
狼森小姐用醉汉般缠人的语调这么对我说。没料到话题会突然一转,我顿时语塞。
「男、男朋友……」
『你这些年一直都因为顾虑美羽,没有和谁交往对吧?你也忍了十年了,是时候解禁去谈恋爱了啦。』
「我并没有在忍耐啊……」
『谈恋爱很不错喔,歌枕。人只要谈恋爱,工作也会特别有干劲。』
「……离过三次婚的人讲这种话好没说服力。」
『啊哈哈,因为我是个容易坠入爱河的女人嘛。』
即使我狠狠地吐槽,她也一副完全不在意的样子。
三次离婚都是因为自己外遇──狼森梦美就是个如此奔放豪迈的女性。虽然拚了命地工作,存款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