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的酒扣掉一大半。」
「啥——」
赫萝瞪着罗伦斯。
但罗伦斯挥了挥手中的草纸,她又立马耷拉下脑袋来。
「是……面包酒。」
「面包? 噢,格瓦斯*啊。」
那是一种把裸麦黑面包泡在水里,然后只要有酒精和一点点蜂蜜就能做成的薄酒。
尝起来则带有独特的苦味和酸味,是一种喜欢的人非常喜欢,厌恶的人相当厌恶的饮料。
[*注:квас(拉丁转写:kvas)。东欧的代表性饮料,公元9世纪即出现。含有少量酒精,二氧化碳,口感酸甜。娃哈哈曾推出过面向中国大众的软饮料版本。]
「你还考虑得真周到……因为就是汉娜也不会对裸麦黑面包多说什么,对吧?」
根据面粉种类不同,面包也有完全不同的几个等级。最低等的是燕麦,做出来的东西只能勉强称作面包,有时人们会直接把它喂给马吃。最高级的自然是小麦,做成的面包也有洁白的颜色,以及柔软甜美的口感。
夹在中间的就是裸麦黑面包了,但因为纯的黑面包又苦又硬,人们大抵会在里面加入一些小麦粉。至于为何这种只有富裕客人才会光顾的温泉旅店里会有黑面包,则是因为那些锦衣玉食的富人们偶尔也会像消灭罪证一样地「节制」一下。
「真是的……没想到堂堂贤狼,居然会瞒着人偷偷酿酒喝。」
赫萝缩起脖子,像是被戳到了痛处。但她很快又尝试反击。
「大笨驴! 咱是为了让你的钱包不那么疼,才努力动脑筋的!」
「洋葱管得不严,所以就偷偷在暖炉里烤来吃,这也是你动的脑筋? 而且还是南边进来的油,那是橄榄油吧。你知道那个千里迢迢运过来有多贵吗。」
更别提她还是拌着香草一起吃的。那样一定很美味。太可气了。
结果赫萝非但没有反省,反而还赌气地鼓起了面颊。
不愧是寄宿在麦粒中司掌丰收的狼神,唯独对食物的执着实在是惊人。
「唉……缪莉那丫头不在了之后,我还以为店里终于能安宁一点儿……」
罗伦斯夫妇的独生子女缪莉,就像是一只淘气的小狗一样,会抓住一切机会,以各式各样的恶作剧为乐。
大概赫萝觉得至少在自己的女儿面前,无论如何都要保持住母亲的威严,当初还总是显现出一副与贤狼之名相称的,落落大方的态度。
但现在缪莉也已经追着一直在旅店里工作的青年柯尔,展开了他们自己的旅行。
赫萝立刻剥下母亲的假面,变回了以前坐着马车旅行时的那个赫萝。
缠着罗伦斯要美味的食物,一有空就勤快地打理自己的尾巴,每天晚上都使尽办法想多喝一滴酒。早上磨磨蹭蹭地不愿意起床,夜里在暖炉前闭着眼睛说想睡,伸出手要罗伦斯把她抱进卧房里去。
当然罗伦斯没有事事都娇惯她,而且因为柯尔和缪莉出门后店里人手不足,赫萝也相应地干了一些活。
没有争执没有骚动,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淡地过去。
赫萝曾说过这样平凡的每一天虽然幸福,但她害怕自己终会将它们遗忘。不过,这一忧虑也靠着纸和笔解决了。
如此一来总算告一段落,平安无事,家内安全,商贩繁盛……罗伦斯心想,可没想到却等来了这么一个结果。
比起惊愕,他更多地感觉难以置信——难道赫萝还有什么不满吗?
无论赫萝怎么样任性,她总会选出一个绝妙的角度,让罗伦斯觉得自己不答应她就是气量狭隘。
可是,稿纸上的内容却明显地露出了不止一条尾巴。
赫萝写下的东西里,一定还有更多这样的犯行。
到底是为什么?
话说回来,留下这样粗心的证据,这根本就不是赫萝的作风。
自从赫萝开始写东西以来,她就不怎么愿意让人看自己的手稿——或许是因为害羞,总之罗伦斯尊重了她的意见。莫非,于是赫萝便喜滋滋地把这当作了一种勋章,夸耀似地记下了这些没有暴露的秘密。
与其说是生气,罗伦斯更感到伤心。他觉得赫萝不该是这样卑劣的人。
如果能两个人一起烤了洋葱来吃该多好,罗伦斯心想到。怀着期待打碎粘土看到里面的洋葱,为成功或失败一喜一忧,这该有多么开心。格瓦斯若是和赛莉姆或是汉娜一起喝,也应该会更美味。两个人一起开动脑筋研究如何花更少的钱把酒做得更好喝,一定会非常有趣。
对这些最有感触的,难道不应该是赫萝吗。
但是,想到这里,罗伦斯猛地回过神来。该不会,赫萝还怀抱着什么自己未曾发现的烦恼?
就算洋洋得意地独占美味食物这种倾向不能说是没有,可是偷偷酿酒独自一个人喝,这也是另一回事了。如果赫萝是有什么不能对自己倾诉的苦恼,于是打算借酒浇愁呢? 如果她在纸上流水账般的记录,其实是一种独特的暗号,是为了让自己回忆起某种不能直接言说的特别感情呢?
这样一想,罗伦斯觉得自己好像有些能够理解赫萝的行动了。想像一下她一个人小口喝着又酸又苦的格瓦斯。那副样子决称不上是一种享乐。自己真应该早点注意到。
眼下赫萝渴求的,不是苛责,是自己的亲近陪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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