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Side Colors II 狼与金黄色的约定

  台版 转自 轻之国度

  图源:草木皆眠

  录入:no2body

  把软绵绵的面团用力甩在调理台上。

  用指甲在面团上画出曲线,倒入清水,再随意种上矮树。

  如此一来,便能呈现出眼前的光景。

  罗伦斯坐在马车驾座上这么想著,随即想到好些天没吃过、刚出炉的面包香味,不禁咽下一口口水。

  不过,离开城镇才三天,理应还不至于让人怀念起热腾腾的食物。以前只要准备快发霉、像石头一样硬梆梆的燕麦面包和一小撮盐巴,就能越过一座山头。想到这里,罗伦斯不禁觉得面包搭著葡萄酒,再配上一道小菜的旅途餐点,简直奢侈得吓人。

  虽然罗伦斯不断告诉自己不应该如此奢侈,但近来的旅途上,荷包袋口已经有好一段时间变得相当宽松,而心情也同样宽松起来。

  从十八岁自立门户后,罗伦斯已踏入第七年的行商之旅,而今年说不定是他一生中最豪华的旅行。

  「鸡腿肉。」

  或许是听见了罗伦斯忍不住咽下口水的声音,同坐在驾座上的旅伴这么说。

  旅伴把脸埋在狐狸皮草围巾里,悠哉地用梳子梳理手上的蓬松皮草。

  旅伴拿在手上的不是狗皮草或狐狸皮草,而是独特的狼皮草。

  狼皮草的料子普遍粗而短,看起来比较寒酸。

  然而,从旅伴现在拿在手上的皮草质感看来,就是形容为顶级品也不夸张;而到了晚上,它温暖的程度甚至可说是一种奇迹。

  旅伴不时用嘴巴轻咬著皮草,仔细地用梳子梳理。

  如果要买这狼皮草,不知得花上多少钱?

  罗伦斯原本这么想,但又改变了想法。

  他心想,根本不该思考要花多少钱去买,而是该思考能卖多少钱才对。

  因为这皮草并非加工品,而是至今仍活生生长在狼身上的尾巴。

  「那是你自己想吃的食物吧?」

  听到罗伦斯这么说,旅伴赫萝微微动著耳朵。

  那是一对与狼尾巴颜色相同,昂然挺立的耳朵。

  那耳朵轻巧地落在被栗色柔顺长发覆盖的头顶上,怎么看都不像人类的耳朵。

  与罗伦斯坐在同一个驾座、看起来只有十来岁的少女赫萝,是一个拥有狼耳朵和尾巴的非人存在,其真实模样是一只寄宿在麦子里,并掌控麦子丰收的巨狼。

  「比起公鸡,母鸡的肉质比较好。」

  「而且母鸡还会下蛋。」

  罗伦斯联想起仔细搅拌后,下锅炒得柔软蓬松的煎蛋。他心想,每次跟这只狼聊天,老是会聊起食物的话题。

  虽然赫萝自称是约伊兹的贤狼,但她的庸俗程度让人类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鸡肉……活鸡肉有种独特的弹性,加上那鲜味真是让人受不了。不过鸡毛有些讨人厌……」

  如果赫萝是在开玩笑,罗伦斯或许会露出僵硬的苦笑,只可惜赫萝并非在开玩笑。

  赫萝的嘴唇底下藏著尖锐利牙。

  「虽然我没有生吃过鸡肉,但料理就是要下工夫烹调才好吃。」

  「喔?」

  「先拔掉鸡毛,再取出内脏、去除骨头,然后放入香草一起蒸,再跟蔬菜一起汆烫,跟著把馅料塞进肚子里,再淋上热油让鸡皮变得酥脆,最后抹上香味十足的坚果油再烤过一次……喂!口水流出来了!」

  「嗯…………嗯……」

  罗伦斯也是仅止于听说,没亲口尝过这道豪华的鸡肉料理。

  不过,对于想像力丰富的赫萝来说,似乎光是这么一听,就能想像出这道料理的味道。

  她只会在这种时候刻意抬高视线看向罗伦斯,不知道把身为贤狼的尊严摆到哪儿去了。

  不过,姑且不论刚与赫萝一起旅行的那段时光,现在的罗伦斯早已习惯怎么应付赫萝。

  而且,在旅途上,就算赫萝再怎么卖力地提出要求,罗伦斯也不怕。

  因为根本买不到旅途上没卖的东西。

  由于身处压倒性的优势,所以罗伦斯先咳了一声,才这么回答:

  「你先别急。虽然料理也要下工夫,但如果在其他方面也下了工夫,料理会变得更美味。」

  「……其他方面?」

  赫萝睁大了带著红色的琥珀色眼珠,讶异地看向罗伦斯。

  平常那些做作的眼神姑且不论,看到赫萝此刻的眼神,让罗伦斯愿意稍微宠一下赫萝。

  「世上呢,除了公鸡和母鸡之外,还有一种鸡。」

  「唔?」

  在活了好几百年、自称贤狼的赫萝记忆里,似乎找不到符合罗伦斯所说的东西。

  然而,罗伦斯本以为赫萝会因此显得不甘心,却看见她露出彷佛在说「然后呢?然后呢?」的纯粹感到很有兴趣表情,不禁方寸大乱。<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