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却用铁炼套住赫萝脖子,不让她离开村落。没想到到了最后,村民发现赫萝不再有用处,还无情地翻脸不认人。
罗伦斯这么一想,不禁觉得赫萝的话语很沉重。
不过,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觉得赫萝若无其事伸来的手如此地温暖。
「是啊。毕竟只要是对自己有利,我也一样愿意扯一大堆谎。」
「不过,对咱没用就是了。」
罗伦斯看出赫萝骄傲地摆动著兜帽底下的耳朵,忍不住笑了出来。
「好了,我们去买衣服吧。」
「嗯。」
什么样的衣服会适合赫萝呢?罗伦斯拚命地伪装镇静,就怕被赫萝识破他的想法。
基本上,像赫萝先前买的那种一件要价一、两枚金币的衣服,都是全新的服装。
然而,城镇里很少有人会穿全新的衣服。
一件衣服订做好后,会被一直穿到破洞或磨破;就算变得破烂不堪,这件衣服也会以二手衣卖出,再经过一番整理重新变回商品。富裕商人订做的衣服变成二手衣后,身价还不错的商人会买来穿;身价还不错的商人穿旧了后,再给男仆穿;男仆穿旧了后,会卖给刚入门当徒弟的工匠,或是捐赠给几乎光著身子旅行的修道士。
最后,这些人都穿旧了的衣服会被收集破布的人收走,再卖给纸商人当材料。
想知道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有多高,只要看他位于这种淘汰过程中的哪个位置,就能够一目暸然了。
事实上,花得起两枚金币订做衣服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罗伦斯自己订做的衣服也只有前几天发生骚动时,被赫萝穿破的那一套而已。
真不知道赫萝到底了不了解那套衣服的价值。
当两人来到衣服淘汰过程中,位于相当低阶位置的二手衣摊贩前面时,赫萝明显露出不满的表情。
「嗯……」
赫萝嘴里溜出不知是叹息,还是嘀咕的声音。她手上拿的,是想必用了熬煮树皮而得的汁液染过色的茶色衣服。
不过,从那衣服的颜色看来,要说那是经过反覆清洗,最后仍然洗不乾净的脏衣服颜色,也不会有人起疑。因为那衣服看起来实在太像破布了。
「这件四十路德。以这样的价位来说,这件很耐穿的。」
赫萝含糊地点头回应店老板的说明,把衣服放回陈列架上,从摊贩前方往后退了三步。
赫萝的举动想必是在传达自己「没看到喜欢的衣服」的意思,看见她的举止,罗伦斯不禁苦笑,心想这简直就是贵族女孩的行为嘛。
「老板,我们打算去北方,可以拜托您随便搭配两人份厚度够又便宜的装备吗?」
「您的预算是?两枚崔尼银币。」
「好的,包在我身上。」
这个时期贩卖的衣服不是日常生活中穿的衣服,而是为了御寒、如麦杆堆般硬邦邦的衣服。这样的衣服不会以颜色或款式为第一考量,只要能够维持住衣服外形,尽量使用厚重的布料,再加上不会冒出虫子,那就谢天谢地了。
这类商品是由以穿著厚重装备、从北方来到南方的人卖出,再由即将前往北方的人买入。
赫萝方才拿在手上的破烂衣服,一定也往返南北好几年了。
这类衣服不是以一件多少钱,而是以一堆多少钱来计价。
「上、下身搭配再附上两条棉被,这样您意下如何?」
「这个嘛……您应该看得出来我是个旅行商人吧。关于这次的行商之旅,我在这里找到了配合往来的商行。不瞒您说,那家商行是米隆商行。」
听到城里数一数二的商行名称,店老板的脸颊抽动了一下。
「还有,我将来会一年拜访这里好几次吧。」
这类二手衣店的老主顾,是以手头宽裕的旅行商人为主。
如果这个老主顾能够频繁来到城里,那更是好得没话说。
二手衣生意的利润好坏,并不是把衣服价格抬得越高越好,而是卖得越多越好。因此,店老板听到罗伦斯的话语时,脸上浮现了心满意足的笑容。
「原来是这样子啊,我明白了。那么,就多加上这件外套,再附送一条棉被好了。当然了,这些商品都经过烟熏处理,保证两年不会冒出虫来。」
虽然那外套到处都是补丁,棉被也像压扁再晒乾的面包一样硬邦邦的,但如果到了北方才调度这些东西,价格可就没这么便宜了。
罗伦斯一副很满意的模样点点头后,伸出了右手。
握手的同时完成合约签订后,店老板马上拿起麻绳,开始忙著捆包衣服。
眺望著店老板忙于打包的模样时,罗伦斯忽然被人拉了一下衣角,于是回过头去。
不出他所料,赫萝果然是一脸不悦的表情。
「不是来买咱的衣服吗?」
「是啊,怎么了?」
罗伦斯一副「这还用说吗?」的模样回答后,赫萝脸上瞬间少了生气。
他看得出来,赫萝尽管只对梳理尾巴感兴趣,还是挺期待买衣服的样子。
不过,她脸上的表情就有如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