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二幕

;虽然罗伦斯不确定自己有没有顺利做出惊讶的表情,但是他心想,阿玛堤根本就没注意到他的细微表情变化吧。

  阿玛堤的眼中应该只有赫萝的身影。

  “不会的。如果自己一人到处闲晃,我担心赚来的钱都会被我喝光。说难听一点,这样我正好可以有个伴。就让我来带赫萝小姐出去走走吧。”

  “真的可以吗?不过,那家伙不是人家叫她待在旅馆,就会乖乖待着的人。所以,我不确定她是否还在旅馆。”

  “哈哈。我正好要和那家旅馆商量采购的事,我会露个脸顺便问问看。如果赫萝小姐在,我就约她。”

  “真不好意思。”

  “不会、不会。不过,下次也要让我带您到城里走走。”

  关于这方面的交际话语,阿玛堤倒是表现得十足像个商人。

  虽然比罗伦斯年轻五、六岁左右的阿玛堤有着不可靠的柔弱外表,但是他的内在想必是个确确实实的商人吧。

  尽管阿玛堤的注意力全放在赫萝身上,他却没忘了应该有的表现。

  就在罗伦斯暗自告诫自己不可掉以轻心时,洋行大门再次打开。

  因为与罗伦斯同时把视线移向大门的阿玛堤说了句“来得正好呢”,所以罗伦斯立刻明白了是谁走进洋行。

  “那么,罗伦斯先生,我先告辞了。”

  “啊,好的,拜托您了。”

  不知道阿玛堤前来洋行是没有其他事情要办,还是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赫萝,以至于忘了要办的事情。阿玛堤告辞后,便离开了洋行。

  虽然留了银币给赫萝,但想必赫萝现在还赖在床上没出门吧。

  看阿玛堤那副着迷模样,相信只要赫萝开口,阿玛堤一定会买下所有东西给她,对赫萝来说,阿玛堤肯定是个不错的冤大头。

  虽然这么一想,不禁有些同情起阿玛堤;但是看他那副模样,相信他会很乐意解开荷包吧。

  如果可以拿别人的荷包来买得赫萝的好心情,没什么比这更令人开心的了。

  但是,很遗憾的,只要在赫萝面前,脑筋就是没办法转得这么快。

  不用说反应总是慢赫萝一步,只要她使点小把戏,就会被打个落花流水。

  就在罗伦斯想着赫萝活了那么久,想要超越她果然没那么容易时,和阿玛堤接棒进来洋行的男子环视洋行一圈后,朝罗伦斯的方向走来。

  听说马克的徒弟为了罗伦斯跑遍了整个卡梅尔森,而巴托斯应该已经收到了罗伦斯在找他的消息,所以他才会走近罗伦斯。

  罗伦斯轻轻点头致意后,露出营业用的笑容。

  “请问是克拉福.罗伦斯先生吗?我是居伊.巴托斯。”

  巴托斯说罢,伸出右手。他的右手像是身经百战的佣兵般粗糙厚实。

  据马克的说明,比起做生意赚钱,巴托斯好像是个更热衷于赚钱来喝酒的旅行商人。但是实际见到巴托斯后,却发现他身上散发出完全相反的气氛。

  走在路上的巴托斯有着矮了一截的棺材般稳定感十足的身躯,他满脸杂乱生长的胡须有如海胆刺,脸上的肌肤就像任凭风吹砂刮的鞣皮一样。巴托斯的右手握起来不像成天握着马车缰绳悠哉度日的人会有的手掌心,而是能够让人立刻知道他全年手持重物的手掌心。

  虽然有着这般外表,但是巴托斯既不顽固,也不乖僻,从他口中说出的话语给人像是温和圣职者般的柔和感觉。

  “听说最近很多人都像罗伦斯先生一样巡回各国行商。我老是往返相同地方、卖一样的商品,差不多开始觉得厌倦了。”

  “您这么说,城里的零售商和工匠可是会骂人的喔。”

  “哈哈哈哈哈,肯定会被骂。毕竟光是卖皮绳就卖了五十年的商人随处可见嘛。随口就说厌倦,确实会挨骂。”

  巴托斯笑着说道。他是个买卖贵重金属的旅行商人,行走于海拉姆地区的矿山地带,听说往返于险峻山岳与卡梅尔森之间已有将近二十年之久。

  在强风吹袭、连树木都无法生长的海拉姆险峻山岳,扛着沉重行李行走数十年,这并非一般人所能为。

  巴托斯之所以会在大市集前后一星期的卡梅尔森逗留,想必是需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吧。

  “不过,罗伦斯先生您的兴趣挺特别的嘛。”

  “咦?”

  “我听说您是因为想听一些北方的古老传说,所以在寻找编年史作家。还是说,您是为了做什么生意吗?”

  “不,不是那样子的,应该是说好奇心旺盛吧。”

  “哈哈哈哈。您还这么年轻,却培养了不错的兴趣。像我是到了最近才对古老传说感兴趣的。原本是想当成生意来做,没想到反而为之着迷。”

  拿古老传说做生意,这样的点子罗伦斯想都想不到,不过,因为觉得巴托斯的话题有趣,罗伦斯也就安静地听他说下去。

  “几十年来,我一直往返同样的地方。有一天,我突然想到,我所知道的世界是个极其狭小的世界。可是,就算是我往返的地方,在好几百年前也已经有人往返其间,而我当然不知道当时的状况。”

  罗伦斯觉得自己好像懂得巴托斯的意思。

  走过越多的地区,就越觉得世界不断在眼前拓展。

  如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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