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碰了。
幸运的是,螺肉料理没有分成一人份的小盘子送上桌,而且螺肉极其合赫萝的胃口。
罗伦斯把所有不敢吃的食物都推给了赫萝。
“嗯……原来贝类吃起来是这样的味道啊。”
赫萝一边赞叹着,一边用向罗伦斯借来的小刀尖端一个接一个勾出螺肉往嘴里送。至于罗伦斯,他则是吃着洒上大量盐巴的河梭鱼。
“你小心吃太多会肚子痛。”
“嗯?”
“河螺里面住着恶魔。要是不小心吃到了,下场可是会很惨的。”
赫萝看着刚刚被她勾出来的螺肉,稍微倾了一下头后,便把螺肉送进嘴里。
“汝当咱是谁啊,咱不是只懂得辨别麦子的好坏而已。”
“那你还说曾经吃了辣椒,下场翻天覆地的。”
罗伦斯的指摘让赫萝有些生气。
“再怎么厉害也无法只靠外观辨别味道。那东西红通通的,看起来就像成熟的果实呗。”
赫萝一边说话,一边挖出螺肉。她时而啜饮杯中饮品,然后用力地闭上双眼。
因为这一带没有教会的严厉监视,所以被教会视为禁酒而无法公然贩卖的蒸馏酒,也是随处可以看到。
赫萝与罗伦斯手中的杯子里,装的是颜色接近透明、被称为燃烧葡萄酒的酒。
“要不要帮你叫杯甜酒?”
“……”
赫萝没出声地摇摇头。她那用力闭上双眼的模样,不禁让人觉得如果脱去她的长袍,肯定会看见膨胀起来的尾巴。
赫萝总算咽下酒后,叹了口长长的气,跟着用袖口擦拭眼角。
喝着被称为撼动灵魂之酒的赫萝当然不是打扮成修女的模样。她是打扮成头上绑着三角头巾的城市女孩模样。
用餐前,罗伦斯与换好衣服的赫萝一同前去再次感谢阿玛堤时,他当时的表情说有多没出息就有多没出息。不仅是罗伦斯,就连在一旁看着的旅馆老板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而赫萝本人却像是要加重她的罪行似的,比往常更带劲地假装出淑女模样向阿玛堤致谢。
如果看了赫萝现在这副吃喝相,想必阿玛堤会当场美梦幻灭吧。
“……嗯,好怀念的味道呐。”
不知道是酒太强烈了,还是思乡情绪使然,赫萝眼中泛着些许泪光这么说道。
的确,越往北方走,撼动灵魂的酒就越多。
“酒精浓度这么高的蒸馏酒,像我喝了也不懂味道。”
吃腻了贝类的赫萝偶尔会吃起烤鱼或炖鱼料理,她开心地回答说:
“模样或形状过了十年就会被遗忘,但是东西的味道或气味即使过了好几十年,也不会轻易地被忘掉。这种酒的味道令咱怀念,很像约伊兹的酒。”
“毕竟北方的烈酒比较多。你以前都是喝这样的烈酒啊?”
罗伦斯先看看杯中的酒,再看看赫萝说道。嘴角沾了一小块烤鱼的赫萝一脸得意地开口说:
“品格高尚的贤狼不适合喝甜酒呗?”
虽然罗伦斯心想别说甜酒了,赫萝的少女模样看起来更适合喝蜂蜜牛奶,但是他还是轻轻笑笑表示赞同。
想必酒的味道勾起了赫萝对故乡的怀念。
虽说这是一顿许久不曾吃到的美食佳肴,但是让赫萝展露开心笑脸的原因并非只是如此。
因为一件意料外的事情,让赫萝深刻感受到自己越来越接近故乡约伊兹。她就像少女收到出乎预期的礼物般,表露真心的喜悦。
然而,罗伦斯却不由地从这般模样的赫萝身上别开视线。
罗伦斯并非担心自己看赫萝看得出神,会惹来赫萝的讥笑而别开视线。
对于约伊兹老早以前就已经灭亡的传言,罗伦斯一路以来都隐瞒着赫萝没说。因为这个事实,让赫萝想起故乡而感到开心的天真笑容在罗伦斯眼里,变成了刺眼的烈阳。
尽管如此,罗伦斯依然不愿意破坏难得的愉快用餐气氛。
为了不让赫萝识破心声,罗伦斯变换情绪,并露出笑脸对着伸手拿取炖鲤鱼的赫萝说:
“看来,炖鲤鱼很合你的口味呢。”
“嗯,煮过的鲤鱼……竟然这么好吃。再来一碗。”
因为炖鲤鱼的料理是用大锅子盛上桌,赫萝的手够不着,所以都是罗伦斯帮她盛取。罗伦斯每帮赫萝盛一次,他的木盘上就会多出洋葱。看来,就算是煮过的洋葱,赫萝似乎也不敢吃。
“你是在什么地方吃过鲤鱼啊?应该很少有地方会吃鲤鱼吧?”
“嗯?在河里。因为鲤鱼的动作笨拙,两三下就捉到了。”
原来如此,赫萝一定是在狼模样时抓鱼的吧。
“我没生吃过鲤鱼,好吃吗?”
“鱼鳞会夹在牙缝里,而且鱼刺太多。咱经常看见小鸟一口吞下整条小鱼,还以为很好吃呐。生鱼不合咱的胃口。”
罗伦斯不禁想象起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