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尽管说是不二法则,姑且不论冷血绝情的佣兵会怎么反应,但如果是一般的旅人,一定会感
到踌躇。
「咱们就在留宾海根的城墙前会合,到时大家都是有钱人。」
赫萝当然不可能拿自己当诱饵,想必她是打算反击吧。其他人并不知道实情,可是也不能向
他们说明,所以赫萝才会露出轻快的笑容这么说道。
赫萝这招确实抓住了人性。看见怀抱必死决心的人以笑脸谈著渺茫的希望,人们就不会辜负
他的决心。这只贤狼十分清楚,人们很快就会被如此类似骑士故事的情节吸引。
所以,听到赫萝说的话后,里贝特先点点头,诺儿拉也迟了一步点点头。
当诺儿拉一挥舞长棍,静止的时间开始流动了起来。
「祝您们成功!」
里贝特说道。诺儿拉以强烈的视线取代话语看向赫萝后,立刻别开视线。羊只开始向前跑
占,里贝特的马儿也追在羊群后头奔跑。
赫萝确认大家都离开后,把身子转向罗伦斯并开口说:
「汝得离远一点。要是靠得太近,咱会很难出手。汝应该懂呗?」
在赫萝准备跳下马之前,罗伦斯抓住赫萝纤细的手取代了他的回答。
「我可不准你输啊。」
赫萝的手热得吓人,她用力地握紧罗伦斯的手。
「汝要是个好雄性,这时候就应该要亲吻咱。」
赫萝不怀好意地笑著,她自顾自地说完话后,便立刻板起脸,跟著跳下马。
「啊,对了,帮咱保管一下这个。」
赫萝说罢,便解开腰带并脱下长袍,然后丢给了罗伦斯。
赫萝柔顺的亚麻色长发、尖起的狼耳朵,以及毛发浓密的狼尾巴露了出来。
还有挂在赫萝略显摇晃的脖子上、装有麦子的小皮袋。
「咱是希望能尽量和乎地解决事情。可是,谁知道会怎样呢?咱如果在会合的时候赤裸著全
身会太冷,况且汝也会很伤脑筋呗?」
赫萝笑著说罢,便把视线栘向森林,然后动也不动。
取而代之的,赫萝尾巴的毛像是遭到雷击似地一根一根地竖起。
罗伦斯犹豫著不知道应该向赫萝说什么。
最后,罗伦斯说出一句简短的话:
「等会见。」
罗伦斯没有等待赫萝回答,便骑马离去。
如果说不想留在那里,那是骗人的。
但是,就算留在那里,又能够做什么呢?况且,又不是没看过赫萝的真实模样·就算对手是
佣兵军队,相信赫萝也能够平安逃过吧。
罗伦斯让马儿奔驰,蒙蒙细雨越下越大。
罗伦斯的脸变得扭曲,但是并非因为寒冷。
罗伦斯第一次咒骂自己没有成为骑士。
在短暂的时间内,诺儿拉与里贝特似乎前进了相当长一段距离。罗伦斯照著吩咐,快马前进
以拉长与赫萝之间的距离,仅管他以相当快的速度前进了好一段路途,却仍然没看见诺儿拉他们
的身影。
罗伦斯心想四周已经感觉不到令人毛骨悚然的视线,或许他们见机决定拚命往前跑去了吧。
如果换成是罗伦所站在诺儿拉他们的立场,他一定会这么做,并且一边想著不能让罗伦斯与赫萝
白白送死.
罗伦斯这么想著,不禁稍微苦笑,同时也担心起自己一人会不会迷失方向。
然而,罗伦斯的顾虑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虽然罗伦斯的方向感并不好,但是只要日落后便
停下脚步,应该就不会迷失方向。
因为右手边是陡峭的山丘,而左手边是一大片森林,所以前进的方向不可能会偏离太多·
而且,前方可看见路面经过某种程度的割草处理,可称之为道路的道路出现;只要沿著这条
路前进,一定能够通往留宾海根。即使看不见诺儿拉他们的身影,似乎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比起担心迷路,更教人担心马儿会因为踩到石头而摔倒。罗伦斯拉紧缰绳让马儿放慢脚步
后,回过头看向后方。
虽然已经来到看不见赫萝身影的距离,但是如果狼群改变主意,决定攻击罗伦斯,想必这一
小段距离很快就会被追上了吧。
就算不能回去找赫萝,至少能够留在这里等她吧;罗伦斯挥开这股诱惑,面向前方让马儿继
续前进。
罗伦斯手上的长袍还残留著赫萝的体温。分手时收下衣服的感觉像是收下遗物似的,这让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