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Spring Log 4 狼与森林色彩

祸了。

  赫萝慎重其事地说:

  「话说汝啊。」

  「嗯?」

  「咱不想忘记这份快乐,要写成字记下来。」

  赫萝笑嘻嘻地躺在罗伦斯肩上。

  「可是墨水用光了……什么时候要买给咱呀?」

  她笑得特别纯真的时候,脑袋里大多是满满的歪脑筋。而且现在还收了她偷塞在膝毯底下的尾巴。

  正如同不会有只需享乐的旅途,也不会有不用花钱的旅行。

  赫萝讨墨水,是因为她整趟路心情都很好,闲得没事做就提笔写游记的缘故。

  她已经活了几百年,罗伦斯可办不到。为了替寿命不同的赫萝保留记忆,罗伦斯建议她写下生活点滴。如果记录多到读到最后会忘了一开始读过些什么,就永远看不腻这段快乐的日子了。

  虽不知这是不是个好主意,总之很讨赫萝喜欢,甚至非常热衷。因此罗伦斯不惜重金替她买不便宜的纸笔和昂贵的墨水,反正钱也带不到另一个世界去。

  有此体悟的同时,罗伦斯总归是商人起家。

  出门没几天,赫萝就有事没事东写西写,一转眼就把写字用的重要耗材用光了,让罗伦斯不得不摆出苦瓜脸。

  「就先剥块树皮,用钉子写吧。」

  赫萝的真面目是头巨狼,挥挥爪子就有用不完的树皮。

  「大笨驴,树皮放不久。」

  「是没错啦……可是文具要到港都阿蒂夫才有得买喔。」

  「这附近有没有牛羊在闲晃吶。」

  大概是想用巨爪宰掉,剥皮造纸吧。

  「还有肉能吃,岂不是一石二鸟吗。可是没墨水……也是白搭。」

  「我可不知道怎么做羊皮纸喔。」

  「真没用。」

  「乱花钱的是谁啊」这种话,先吞下去。赫萝会写得尾巴膨胀,就是因为那是件快乐的事。

  马车货台有几包大麻袋,有的是赫萝努力采来的秋山收获,有的传出激烈的嗡嗡声。仔细一看,还能看见从缝隙里钻出来的在旁边飞来飞去。

  里头装的是罗伦斯用好几个肿包换来的巨大蜂巢。

  「真是的……那就稍微绕点远路,到别的城镇去吧。」

  「喔?」

  罗伦斯摊开地图提议,勾起赫萝的兴趣。

  「记得叉路另一边没多久有间旅舍……啊,真的有。来纽希拉的客人会在那里歇脚,说不定会有储备的纸墨。」

  温泉乡纽希拉的贵客除王公贵族外,还包含大教堂的大祭司或拥有广大领土的大修道院院长一类。他们做的都是文书工作,旅舍为他们准备纸笔是很顺当的事。

  「就往那边走呗。如果有热呼呼的肉汤能喝就太棒了。」

  原本以为赫萝一路上那么积极地采集食物,说不定是对用光纸墨的补偿,可是现在看她舔著嘴唇想锅里要放什么料的样子,又觉得她单纯是顺从食欲。

  无论如何,总不能浇熄她的期待。

  「那就走吧。」

  「嗯!」

  罗伦斯唏嘘地侧眼看著赫萝满意点头,将往西的马头拉向北方。

  没走多远就找到旅舍了。

  这里以前似乎是樵夫休息的地方,还能看到过往的痕迹。几条爬满青苔的腐朽原木层层堆叠,最顶端架了面斧头图案的旅舍招牌。

  而旅舍本身也不输这些原木,苔啊藤的爬得到处都是。

  「嗯,这旅舍不错嘛。」

  赫萝嗅呀嗅地这么说。周围都是浓密的树林,旅舍也颇为古老,乍看之下仿若森林妖精住的小屋。

  然而支撑屋檐的梁柱却新得像昨天才刚砍下来,栅栏围起的院子种了许多蔬菜,山羊和猪在有日照处悠哉吃草。

  一眼就能看出平日有精心维护。

  但赫萝夸的多半不是这种地方,而是因为漫出烟囱的烤面包味吧。

  「今天住这吗?」

  「有空房就住喽。」

  罗伦斯这么说并不是因为睡仓库可以省钱之类。

  马厩里已经有三头骏马,还有几个看似马夫的人这么早就在一旁喝酒。

  已经住了颇有身分的人吧。

  「总之我先去问问有没有有屋顶的地方可以睡。」

  「需要咱装病吗?」

  「这样可能会把壁炉前面让给我们睡,可是酒肉就不会有了。」

  「唔唔。」

  为认真烦恼的赫萝苦笑之余,罗伦斯将货马车找个适当位置拴好,推开旅舍大门。

  「不好意思。」

  里头像是在准备晚餐,面包的芬芳扑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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