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Spring Log 4 狼与森林色彩

  货马车沿著河边的路慢慢地走。

  树林逐渐稀疏,道路坡度也降低了。有种离开人称世界尽头的温泉乡纽希拉几天以后,终于见到下界的感觉。但他们有时还是会被逼至河畔的山坡吞噬,需要穿过深深的森林。

  时值秋季,脚下是淹到足踝的落叶长河。踩踏落叶的沙沙声颇为悦耳,腐植土的香气也令人心旷神怡。要说哪里有问题,就只有落叶往往会掩盖正确的道路,汇聚成不是路的叶河。

  在不熟悉的森林,很容易就会误闯这种假路。其实他们已经上过一次当,迷失在森林深处,发觉时人已经在地图上不会画的位置。脱险以后回想起来,实在令人发毛。

  在驾座上抓著缰绳的罗伦斯以前只是旅行商人,不是在山里来去自如的樵夫。

  若是单独迷路,很快就会力竭身亡,成为林中动物的食物或野菇的苗床。

  「大笨驴,不是那边。」

  可是罗伦斯身旁有个可靠的伙伴,会适时指引正确的道路。

  这个伙伴有一头与秋季森林很相衬的亚麻色长发,并在腿上梳整同色的毛皮,但她不是外观那样的少女。她头上长了对兽耳,手上的毛皮也是自己的尾巴。

  坐在罗伦斯身旁的赫萝,是高龄数百岁,能寄宿于麦子的狼之化身,也是罗伦斯钟爱的人生伴侣。

  「真不晓得以前一个人旅行的时候都是怎么活下来的。」

  罗伦斯拉缰绳掉头回正确路线并这么说,赫萝唏嘘地叹气。

  「汝就是运气特别好呗。」

  赫萝那经过细心保养的尾巴边缘,在秋日阳光下散发金光。为维护光泽,她还会用上玫瑰香油,在贵族豪宅里也绝不会逊于其他饰品。

  「也对,我在旅途上遇到你了嘛。」

  罗伦斯出其不意地肉麻一句,让赫萝眼睛睁大,随即冷笑一声继续整理尾巴,耳朵却乐在心里似的拍动。

  除了有狡猾藏锋,彷佛看尽人世冷暖的一面,但也会喜欢这种浅显的赞美。

  在她身边这么久不会腻,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吧。罗伦斯心想。

  「话说回来,我们真应该搭船的。」

  在弯弯曲曲的路上,不时能看到河上的景象。这条河经过温泉乡纽希拉,船只往来频繁。若肯花钱,可以跟货马车一起上船,悠悠哉哉望天打盹,短短两天就能到海口了。

  没这么做,单纯是为了省钱。

  且觉得太赶是种浪费。

  罗伦斯很久没和赫萝单独旅行了,想慢慢地品尝以前的滋味。

  「坐久了……腰好痛喔……」

  他握著缰绳站起来,挺直腰杆。

  除了长时间坐在马车上,年纪也有影响。

  「汝花太多力气在驾马上了,多信任马一点呗。」

  扭扭腰转转脖子后,罗伦斯坐回去问:

  「真的有那么用力吗?」

  「嗯。好像咱第一次坐在汝旁边那样。」

  赫萝贼笑著拋两个媚眼。

  十几年前刚开始和赫萝旅行时,罗伦斯完全不懂女人心,赫萝一调侃就很紧张。

  「我可能到现在都没变吧。要用力拉紧荷包绳,免得你乱花啊。」

  罗伦斯嘻皮笑脸地说,结果被赫萝踩一脚。

  「大笨驴。」

  赫萝的头槌让罗伦斯笑得更开心了。

  「汝这个人真的是……」

  念念有词地回去整理尾巴以后,赫萝忽然竖起耳朵。

  「怎么了?」

  罗伦斯转向赫萝时,她已经轻巧地跳下驾座。

  眼睛顺著踩踏落叶的沙沙声跟过去,见到她绕到地上隆起的巨木残株后方。以为她是内急,但马上就回来了。

  两手捧著伞盖大得能遮住脸的野菇。

  「这座森林很通风,野菇采不完吶。」

  路上都是这种感觉,所以马车货台堆满了食物。赫萝往货台弯腰,摇著尾巴将野菇塞进麻袋的样子,令人不莞尔也难。

  今天天气晴朗,气候宜人。

  甚至让罗伦斯真心觉得旅行得如此快活的,全天下就只有他们而已。

  「好开心喔。」

  还不禁这么说。

  像冬眠前的松鼠般塞食物的赫萝,耳朵尾巴忽然一竖,然后慢慢转头过去放松力气,毛瘫软下来。

  「嗯。」

  她坐回驾座,一副笑嘻嘻的脸。

  刚从纽希拉下山旅行那几天,还因为生不好火和迷路而感到前途多舛,现在却觉得未来会是开心的旅程。

  罗伦斯吸进一大口闲适的时间时,赫萝将尾巴收进膝毯底下。没什么比细心保养过的毛皮更保暖的了。

  或许是「真希望这样的时光能永远持续」这么一个很商人式的便宜愿望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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