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人路上偶遇时,会聊的话题都是那几样。
附近治安状况、货币行情、哪里有好吃的东西等。
其中有个话题最受长期旅行的人欢迎。
那就是什么季节最适合旅行。
「咱太冷太热都不喜欢。」
「那就是春天或秋天了吧?」
「春天是不错,可是到处都匆匆忙忙的。冬雪溶光之前,很容易弄得浑身都是泥。」
一个娇小的少女坐在货马车的驾座上,用梳子整理腿上的毛皮。兜帽罩著整颗头,全身装扮很朴素,算得上饰品的只有挂在脖子上的束口袋。但仔细看过以后,可以发现衣袖和缠腰布的下襬都没有一点破损。
她穿的是朴素但品质很好的衣服,美丽的亚麻色长发从兜帽底下流泄出来,看起来像个旅行中的修女,或者是要去远方土地相亲的好人家少女。
不过她不是修女也不是贵族千金,甚至根本不是人。
少女名叫赫萝,另一个面目是宿于麦子中的巨狼。远古时期曾统治约伊兹地区,在遥远南方有人称她为丰收之神。手上的毛皮不是膝毯,而是从她腰际长出来的尾巴。
「要旅行的话,就该像现在这样秋天出门。风虽然冷,出太阳的时候就暖洋洋地很舒服,晚上还很适合温点小酒来喝。而且再来就是冬天,会有那种有点荒凉,又有很平静的感觉。那不是很适合咱这样聪明的贤狼吗?」
在驾座上梳尾巴的赫萝心情好像很好,特别健谈。或许是因为如此,尾毛也比平时更蓬松。
坐在赫萝身边的是前旅行商人罗伦斯。十多年前,他与赫萝萍水相逢,历经几场冒险后相许终生。后来在温泉乡纽希拉经营温泉旅馆「狼与辛香料亭」,至今已有十年余。
「真的,你的毛色和秋天的森林很搭。」
赫萝最自豪的就是她的尾巴。夸她的狼毛,没有不开心的道理。
「不过你喜欢秋天,主要是因为这时候东西好吃吧?」
罗伦斯苦笑著这么说,是因为赫萝仔细理毛之余,也在嚼著满嘴的烤栗子。
「没什么事情比享用美食更值得高兴吶。」
赫萝不为揶揄所动,满面喜色地啃烤栗子,继续梳毛。
罗伦斯无奈地闷哼一声,重握马车缰绳。
「是啊,现在也不是需要缩衣节食的行商之旅,路上有什么好吃的就买来吃,开心最重要。」
赫萝用小狼般的大眼睛注视罗伦斯,开心地笑了。
除了下山办事外,罗伦斯和赫萝两个已经十年余没这样搭马车出远门了。
在温泉乡纽希拉定居前,罗伦斯还不太能想像长期留在一个村子里过活是什么感觉。对旅行商人而言,在一个大范围内巡回奔波是理所当然,怕自己定不下来,动不动就想去旅行。
然而经营旅馆十分忙碌,且十二分地有趣。或许说女儿出生,忙到对旅行的怀念连个苗头都钻不出来比较准确。一晃眼,十几年就过去了。
因此这一次,并不是因为罗伦斯心血来潮。是赫萝表示想出纽希拉走走,旅行个一阵子。
不过赫萝基本上是个家里蹲,只要能整天打滚,喝酒泡温泉就没什么怨言,提议旅行当然有她的理由。
「那么,首先要往哪个城镇走呢,那两个人现在又在哪里呢……最后一封信是从温菲尔王国南边的城镇寄来的吧。」
罗伦斯摊在腿上的地图上有一封信,信中有两个署名。一个是罗伦斯和赫萝生下的女儿缪里,今年十二、三岁,一般而言,开始有人来说亲也不足为奇。
另一个署名是从字迹就能看出做事一板一眼,以投身圣职为志而下山游历的青年寇尔。
他是罗伦斯和赫萝行商时所认识,从旅馆开张就帮忙到前阵子为止,要说缪里出生以后几乎都是他在照顾也行。
两人还在旅馆时,经常能见到缪里亲密地叫他大哥哥。
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也有美丽的兄妹之情。
直到上一个冬天,罗伦斯才知道只有自己还抱著这种傻想法。寇尔为实现成为圣职人员的梦想而下山时,缪里也偷偷跟了过去。
这对罗伦斯来说是青天霹雳,而他的妻子,缪里的母亲赫萝却早就知道了。
既然赫萝愿意放缪里走,罗伦斯也无能为力。
况且,女儿本来就是总有一天要嫁出去。
若对方是寇尔,还应该庆幸呢。
罗伦斯总是如此告诉自己,但还是无法放下心来。
「早春那封,是从比纽希拉更冷的海岛上寄来的呗。」
也不晓得赫萝懂不懂罗伦斯的心情,她仔细地拨整尾毛回想著说。
「啊,那里是我也没去过的北方群岛地带嘛。后来他们南下到温菲尔王国,过了春夏两季,现在好像在王国南部……可是信寄来的间隔愈来愈长了呢……虽然信上没写,他们应该吃了不少苦吧……」
罗伦斯很清楚旅行的危险和艰苦,无法轻言说出没消息就是好消息这种话。
路上会有强盗,城里四处有流氓。就算没遇到坏人,也有染病和受伤的危险。若倒楣遭暴雨暴雪所困,饿死冷死都有可能。
一想到可爱的独生女,罗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