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伦斯唏嘘地说。
可能是两人在旅途上认识的人,和非人之人的朋友聊了很多旅馆的事。听过的人,也因为稀奇而告诉更多的人。一般客人的仆从之中,偶尔也会有非人之人。这些若无其事地服侍主人,以人类方式生活的人,大多会利用其化身为野兽的能力,在人世中立足。不过融入人类社会似乎仍是件困难的事,所以他们大多会将赫萝的存在视为希望与幸运的实例。
不难想像他们聊起这间旅馆时会如何地夸大。
然而说成非人之人可以自由游憩的旅馆,也未免太过火了。
「现在这时候没其他旅客时还好啦……」
「要是冬天来就头痛了。」
非得在狭小的温泉旅馆里避人耳目的屈就感,是赫萝不满的泉源之一。
「就算可能会害他们失望,我们还是老实说出旅馆的实际状况,再尽可能款待他们吧。」
毕竟他们都是怀著那么大的期待来到这里。然而听了罗伦斯的想法,身旁赫萝表情却仍不明朗。
「怕生的毛病又犯啦?」
「大笨驴。」罗伦斯的调侃使赫萝耳朵尾巴一膨,往他的脚跺下去。
然后毫不害臊地抓在罗伦斯身上说:
「……这关系到咱的颜面。」
赫萝突来的一抱让罗伦斯错愕地回抱,不禁苦笑。
的确,狼是森林霸主,在那群草食动物的化身面前像个小狗一样对人撒娇肯定很丢脸。
虽然也能把那种事当作虚荣一笑置之,但永远的少女可是有很多原则的。
「那我来对你撒娇怎么样?这样就能保住面子了吧?」
罗伦斯的话让赫萝的耳朵竖了起来。
有点脱线的贤狼差点就中了罗伦斯的陷阱,在千钧一发之际成功闪避。
「大笨驴。这样说不就像咱平常都在跟汝撒娇一样。」
不是这样吗?这种话说出来会被咬。
罗伦斯放松肩膀笑了笑,牵起赫萝的手轻轻一吻。
「承蒙贤狼大人抬爱,小人不胜感激。」
「嗯。」
臣子之礼逗得赫萝狼心大悦,不久两人一起苦笑,回去准备款待客人。
纽希拉这个词,在南方似乎已经是传说中的地名。
生于村庄或城镇的人,大半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当地。就连跨足四海的水手,正常也只是从这片海岸到下片海岸,对该国整体的事几乎一无所知。
如此而言,要到距离一个月路程的远方深山温泉乡,没人知道自己是否能活著回来,的确是堪称世界的尽头。
或许也是因为如此,当消息传到离峰时段旅客所居住的土地时,肯定是经过重重加油添醋,与事实差了十万八千里。
「两位在教会都市留宾海根留下的故事,也让我们羊的化身与有荣焉。罗伦斯先生和赫萝小姐,与传说中的黄金羊联手,彻底颠覆了那个混帐教会的黄金独占贸易呢。」
羊先生这么说。
「我也听说过两位在雷诺斯的精彩表现,感觉痛快极了。两位见义勇为,花大钱买下毛皮,硬是改变了皮草的交易方式,真了不起。」
这是鹿先生说的。罗伦斯几个所围坐的暖炉前铺的就是鹿皮,让人坐立不安。
「不过不过,最早的故事才是最打动我们的心。就是忘恩负义的帕斯罗村要反咬赫萝,最后罗伦斯先生用真爱击败了他们的故事!听说您还花了几万银币雇佣兵?」
「不是那样。罗伦斯先生是用全部财产向坏商人买回赫萝小姐寄宿的麦秆堆──」
「怪了,我听说的是──」
可以猜得到他们误会的原本都是些什么故事。
罗伦斯只是苦笑没说话,而最在意的还是赫萝。
偷偷一瞄,发现正在喝葡萄酒的她用「咱不会这样就生气」的眼神看过来。
「罗伦斯先生,实情究竟是怎么样?」
或许是酒意和漫长旅程总算结束的亢奋,客人们一个个逼上来,吓得罗伦斯有点惊慌失措。一旁,赫萝则是被女性们夹在中间。
「您和罗伦斯先生的情史非常有名喔?」
「据说最后是尾巴色泽迷倒了他,这是真的吗?」
光是想像赫萝会怎么回答就够可怕的疑问,一一传入罗伦斯耳里。
动眼一看,赫萝只是贼贼地往这里瞄。
「罗伦斯先生!今天可要陪我们聊到天亮喔!」
客人们围绕没有肉的蕈菇锅,啤酒杯一碰再碰。
罗伦斯小心地叙述他与赫萝的旅行,以免破坏他们的憧憬。那都是些老掉牙的大冒险,如今已不太重提。
同时,从他们口中听说途经城镇的最新版本也是一种乐趣。
其中最惊人的是,他们不知从哪听说了艾莉莎的事,甚至去过她磨面粉所居住的小村庄。艾莉莎的父亲收藏中有关于古代故事的书,也足以构成他们造访的理由吧。
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