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卷 Spring Log 狼与橡子面包

全赖神恩。」

  曾在罗伦斯夫妇的行商旅途中与他们邂逅,而后又在至关重要的路口处给予他们引导*的人——艾尔莎,微笑着点头说道。

  [*注:相关情节见14卷。艾尔莎曾促使罗伦斯下定决心追求他所爱之人。]

  罗伦斯同艾尔莎走近,握手之后又轻轻拥抱。

  十多年前他与艾尔莎结识,是在同赫萝相遇后不久。那时两人正在调查关于赫萝遗忘的故乡——约伊兹有关的信息。后来罗伦斯同赫萝结婚时,又是艾尔莎为他们主持了婚礼,所以三人间有不浅的交情。

  「我收到了你那封写着『让我们再见吧』的信,但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真的见到了。」

  「看来那位马先生真的是使命必达呢。」

  来到温泉乡纽希拉的非人者一行中,有一位专靠向远地送信为生的客人,或许该说是适材适所,他的真身正是一匹骏马*。

  [注:相关情节出自Springlog 3短篇《狼与收获之秋》。]

  「不过,你不是才刚刚生完孩子吗?」

  「已经是前年的事情了。这是我的第三个孩子,现在是家里的老大和老二在照顾。而且,我家最大的那个孩子,也该过一过不靠我督促教导,自己来约束自己的生活了。」

  艾尔莎的丈夫是个叫做艾凡的青年,人很好,但与艾尔莎正相反,是那种大大咧咧又不在乎小节的性格。他很明显是妻管严的类型,不过罗伦斯想这些事情时并没有考虑过自己又是什么情况。

  两人沉浸在重逢喜悦中时,赫萝不耐烦地插嘴说。

  「先别拖拉了。咱们走过长旅,现在正是疲累的时候。咱记得,招待远方旅人可不是汝等教会的信条呗?」

  艾尔莎起先愣了一下,接着又对赫萝的挑刺回以微笑。从这副笑容可掬的神色来看,她已经相当善于应付小孩子的任性了。

  「说的也对。现在虽然教会里的人都离开了,不过这样正好空出了许多房间来。」

  「咱想用热水冲掉身上的污垢。这地方能洗个热水澡呗?」

  赫萝早已将纽希拉的温泉视作了理所应当之物。在阿提夫时,她也不时会烧水放到桶里泡澡,还闹着想换更大的浴桶,把头也潜进去。

  「可以的。」

  「啥,是真的!?」

  面对眼神激动的赫萝,艾尔莎从容地回答说。

  「只要你亲手汲水,劈柴,生火就可以。」

  「……」

  她又用那双蜂蜜色的眼睛看着赫萝,挺直脊背接着说道。

  「不可怠惰。勤劳工作才能度过美好的一日。」

  罗伦斯还在旅行商人时代时,艾尔莎就是个仿佛画中描绘的那种,认真到极点的女执事。当时还是个孩子的柯尔也与罗伦斯夫妇同行,教授给柯尔各种礼节的人就是艾尔莎。

  赫萝在仪态举止方面的顽劣程度丝毫不逊色于自己的女儿缪莉,那时自然一直被艾尔莎叱责。

  「罗伦斯先生,你把马栓在院子里了吗。」

  「是的。」

  「放好行李之后,我就给你们准备洗脚的水和餐食吧。请放心好了。没有炒豆子和庭院里拔来的草。」

  最后的台词,是带着促狭语气说给赫萝的。

  看着赫萝一下子把头拧到旁边的模样,罗伦斯有点怀疑这两人中,究竟谁才是活过了漫长岁月的贤狼了。

  大规模的教会设施少不了接待前来拜谒的贵族或旅行圣职者。因此必定附设有住宿设施。罗伦斯夫妇现在就借用了其中一间屋子。把行李放下后,两人走到外面。

  圣堂院落里的菜园旁,挽着袖子的艾尔莎正从井里汲水。

  「洗过脚之后,就会感觉轻松许多。」

  圣典里有好几处记载圣徒为贫者洗脚的故事,不过以赫萝的性格,她肯定不会对此有多感慨。

  当她明显地露出一副气鼓鼓的模样,艾尔莎的视线转向了罗伦斯。

  「夫妻关系很好是大好事,但你是不是有些过于娇惯自己的伴侣了?」

  面对艾尔莎的叱责,他只好连连认错。

  「快点,赫萝,凉水洗脚也很舒服的。」

  罗伦斯在满满一桶水里洗净了手和脚,赫萝则摆出不情愿的表情,在附近一块大石头上坐下,然后一下子把脚朝罗伦斯伸出去。

  尽管艾尔莎无奈的叹息声听起来是如此刺耳,罗伦斯还是给公主脱下靴子,挽起长袍衣摆下的裤脚,为她洗完了脚。赫萝嘴上虽然发着牢骚,实际体验一番后似乎也觉得很舒服,哪怕脸上依旧写着不高兴三个字,尾巴却已经开始左摇右摆起来。

  「话说回来,你是一个人管理这个地方的吗,艾尔莎?」

  要做饭就得先生火,说完艾尔莎便走向柴房,罗伦斯则主动请命替她担下劈柴的工作。让罗伦斯给自己洗了脚后赫萝好像很满足,她也没有再表示什么不满。

  「你们知道山对面有个很大的集市吧? 村子的主人和圣堂的其他人员都到那里去了,等集市结束才能回来。他们要想办法把村里收获的东西卖出高价,还要尽可能以最低的价格买进用来越冬的物资。而我既不懂风土也没有人脉,于是就留守在这里。」

  罗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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