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伦斯夫妇有了一个最终要回去的地方。纽希拉的温泉旅店如今是交给别人代管,所以他们不能一路磨磨蹭蹭,把旅途拖得更长。
因此,罗伦斯说那番话时绝非存心作弄赫萝,可他还是说到一半就闭住了嘴。
赫萝正咬着下嘴唇,用楚楚可怜的眼神看着他。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先到商会那边去。你用这个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吧。」
说完,他把手指伸进钱包里,犹豫了几刻才捏出一枚质量并不怎么好的银币。两人刚刚认识的时候,罗伦斯曾把一枚崔尼银币——那是一种接近纯银的货币——交给她,结果赫萝用那枚银币买了整整一车苹果。
节约这个词,在美味的食物面前似乎无比脆弱。
不过,赫萝带着欣喜的眼神接过那枚银币,立刻对罗伦斯露出了满面的笑容。哪怕知道这笑容正是赫萝的武器,罗伦斯还是被这一击征服了。
至少还要挽回一点面子,他只好这么说。
「这里面可还包括我的那份啊。」
「大笨驴,咱知道的。」
不过说出这句话时,赫萝的视线已经转向了小摊,尾巴起劲地摇个不停,隔着裙子都能看得清楚。而那裙子是专为藏住她的尾巴,才有意做得更厚实的。
「真是的……」
就在罗伦斯打算拉住赫萝,趁她还没冲向猎物之前,先交待清楚会和地点时。
「嗯?」
赫萝突然不再舔舌头,转而伸长了脖子。
「怎么了?」
「唔……」
大耳朵在兜帽下局促地动了动,赫萝没有转头,只用手拽了一下罗伦斯的袖子。
「汝哟,看后边。就在路的对面。」
赫萝是狼的化身,狼正是森林之王。无论是怎样的嘈杂干扰,哪怕被炸鱼迷得神魂颠倒,她也不会放松警惕。
「……要有麻烦了吗?」
马车上载着货物,路上则一片混杂。
若是被扒手或拦路强盗盯上,纵然不会失去全部财产,也难以全身而退。
带着女伴,尤其容易成为贼人的目标。
「他们手上倒是没有武器……仔细一看,和咱们家温泉里常来的那些人是一类呐。」
「圣职者? 啊,你,该不会——」
这一句话,引得赫萝露出了尴尬的表情。
「咱可能真的喝太多蜂蜜酒了……」
赫萝是狼的化身,是生着兽耳和尾巴的非人存在。教会将赫萝和她的同类叫做被恶魔附身者。人世间不允许有他们的容身之处。
一早便酒不离手,再加上时隔多年再次踏上旅途的喜悦,也许赫萝真的松懈了,在哪里被人看到了耳朵和尾巴。
她咬着拇指的指甲,握紧罗伦斯交给的那枚银币,然后说。
「没办法。那些人的目标大概是咱,所以只能逃了。汝先去安排船,按照原来说的南下。只要咱变成狼沿着海岸跑,总能在哪个镇子上再找着汝的。」
「是这样没错……」
「那就,拜托汝了。」
赫萝之所以被称作贤狼,是因为她总能在危机关头作出正确的选择。不知有多少个难关,罗伦斯都是仰赖她的机敏才得以成功渡过。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感觉到犹豫。因为哪怕心里明白赫萝的判断完全正确,罗伦斯仍旧为分离而感到寂寞。
当然这些想法要是说出口,只会引得赫萝无奈而已,而且他也知道分别后的重逢还另有一番滋味。
「那枚银币,你可别全喝了酒啊。」
「大笨驴。」
赫萝笑了笑,便从马车上跳下来。这个时候,前一刻还在道路对面密谈的几人已经拨开人群,开始朝这边走来。其中有穿着僧袍的,也有衣着光鲜的商人,甚至还有人一副修道士的模样。
罗伦斯深呼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他原本是在旅途中偶然同赫萝相识的。哪怕空口无凭也要演得像模像样,这正是考验旅行商人看家本领的时刻。
更何况以往的经历中,罗伦斯也和当权者打过不少交道。要是情况有变,这也是一条求助的途径。所以并不怎么需要担心。
心想着这些,目送赫萝离开,他的耳中却传来一个和场景极不协调的词。
「请留步! 您莫非,就是缪莉小姐吗!」
「啊?」
不只是罗伦斯,就连即将混入人群的赫萝也像是吃了一惊,不禁停住了脚步。
因为,那个名字的主人,正是他们的独生女儿。
「汝,汝啊?」
在困惑中,赫萝把目光转向罗伦斯,希望得到他的判断。
罗伦斯先对她伸出手掌示意,然后又望向那群走来的人。
他们拨开人群后,面对行人们的怒喝露出一了副畏缩模样。这副神态若要说是演技,也太过于精湛了。总之,这群人看起来并无歹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