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译版 转自 真白萌论坛
那天吹着微微的冷风。
离开温泉乡纽希拉之后约莫过了两周。睽违了十年之久,罗伦斯再次踏上旅途。尽管最初诸事不顺,现在他似乎终于又找回了当年的感觉。
漫长的山路也终于结束,现在他正在空无一物而又占据全部视野的平原道路上,充分体会着赶路的无聊。
「呼啊~~……啊」
不过,这声毫不遮掩的哈欠并非来自于他。而是属于身后马车货台的毯子上,慵懒地躺在那里,从一早便开始优雅地享受阳光的,他的妻子赫萝。
「汝哟,还没……唔呼啊~~……到城里呗……?」
风中已经带上了秋日的寒意,然而平原地带的日光却依旧属于夏天。
在充足的日光下晒出一身薄汗时,凉风抚过脸颊时带来的舒适感,简直是无与伦比。
赫萝在纽希拉便是寻着空隙就要睡懒觉,这时更不会放过享受的机会。
今天她的模样尤其不成体统,居然像驯熟的狗儿一样,在毛毯上打起滚来。
原因就在于被她抱在怀中的木桶。
数日前,两人偶然进入一片森林,并在那里采到一个蜂巢。从蜂巢里摇出蜂蜜,再加入葡萄酒,然后装进木桶放在毯子下盖上几天,就成了简易的自制蜂蜜酒。
今天赫萝一早就睁开了眼睛,兴冲冲急匆匆地打开了木桶栓。然后喝酒喝到微醺,迷迷糊糊地睡下。醒来后又继续重复,一直到了现在。
大概,再没有哪种享受比这更奢侈了吧。
「就快到了。等走上大路之后大概会经常遇到别的人,你可要小心点啊。」
「大笨驴……咱才不会那么……傻……」
话音消失在呢喃中。罗伦斯回头一看,发现赫萝仰面朝天,半张着嘴躺下睡着了。
若是沉默下来,赫萝的模样就好像年纪十四五岁的少女,即便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也很可爱。阳光照在她亚麻色的长发上,发出闪闪的光辉,微风有时会撩起她额前柔软的发丝,甚至有一种诗的美感。
然而,如果真是仅仅如此,那她大可不不必在意别人的视线。人们都会认为这不过是个淘气的女孩,在尽情享受旅途乐趣而已。
问题在于,赫萝不巧并不是少女。
在太阳下熠熠生辉,随着微风轻摇的,并不只有美丽的亚麻色头发,还有她头顶一对三角形的野兽耳朵,以及从腰际伸出的,质地顺滑的尾巴。
赫萝是寄宿在麦粒中,真身巨大得需要让人仰望,充满威严,活过了上百年光阴的狼之化身。
至少……她是如此自称的。
「真是的……」
望着赫萝那副毫无防备的睡相,罗伦斯叹着气,可半边脸却不自觉地露出微笑表情来。
赫萝自称贤狼,并且确实有过人的智慧和见识,但这副傻乎乎的模样才最让他难以招架。
「真头疼啊。」
这句带着苦笑的自言自语,未必就是在说赫萝的。
罗伦斯耸耸肩,从身旁的麻袋里取出一块肉干叼在嘴里,然后又注意到袋子下压着的一叠纸。纸上的文字写得密密麻麻,那是此时正在后面熟睡的赫萝勤快记下的笔记。上面记载着她每一日的经历。
赫萝的生命会一直继续直到永恒,因此无论罗伦斯如何努力,他最终都会把挚爱的妻子独自留在这世界上。为了让她在那时不至于寂寞,罗伦斯提议让赫萝把两人的回忆都记下来,多到读完最后,就会忘记开头为止。
自那以来,赫萝一直热心地做着这件事,当然这是罗伦斯也为之高兴的,但还是有个问题。
赫萝似乎很喜欢写作这件事,有时还会把自己的空想也记下来取乐。这种兴趣,简直就如同修道院里生活的,爱做梦的贵族少女一样。如此一来,笔记用具很快就消耗光了。
不久之前,她终于用完了最后一点墨水和纸,所幸偶然遇到的一位相识的领主又给了他们一些。但今后自己还要被她缠着买多少,罗伦斯心里完全没底。
为了赫萝,自己什么都愿意做——可另一方面,罗伦斯的本性终究是商人。看到一大沓白纸,他总是会不自觉地考虑起它们换算成银币的价值。
不过,赫萝日日笔耕不辍的理由,罗伦斯也能理解。记忆是种缥缈无定的东西,譬如刚才那一刻午睡的舒适感,无论在纸上如何穷尽话语来记录,也难以完整地保留下来。
既然如此,罗伦斯希望她至少还能自由自在地收集这些记忆的碎片。
毕竟赫萝终究会被一个人留在时光的洪流里。
想到这,他禁不住自言自语地说。
「如果还有别的方法就好了。」
不管是从留下更多记忆的角度,还是从减少金钱花费的角度。
平坦的道路彼端,有一块路标模模糊糊地出现在视野中。
这块路标指示出交叉的两条道路,也意味着他们离目的地已经近了。
赫萝的耳朵和尾巴若是给别人看到,立马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现在也该叫醒睡美人公主了。罗伦斯朝载货台回头。
「喂,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