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像是什么奇怪的瘤子。也不能吃。」
看她吐出舌头,一脸苦相的样子,应该是曾经尝过那种滋味了。
「那是因为里面已经有了蜂卵,所以说,那东西就跟摇篮一样。」
也许是想象到了那一番情景,赫萝吓得脸都变了颜色。尽管害怕寄生虫到会哭出来的程度,但她又觉得蜂蛹很好吃,最后,好奇心终于还是在赫萝心中占了上风。
「然后呢? 这个跟皮毛又有啥关系呀?」
「关系可大了。把那瘤子切碎,泡在水里煮,煮出来的汁液就可以用来硝皮子。」
「喔喔,也就是说……原来如此。光有皮子,没有处理的工具,做皮毛的人就头疼了。」
「没错。而皮毛是少数几种可以卖钱的商品,所以村里反对砍树的人之中,皮毛工匠们的话是最有分量的。」
赫萝点了点头,露出的笑容好像在说『汝瞧,这不是有一线光明了呗』,然而她好像很快就回过神来。
「不过汝哟,皮毛和木材比起来,哪一种更赚钱?」
不愧是贤狼,不,应该说,不愧是前旅行商人的妻子。
「卖木材的钱,远远多出卖皮毛的。」
赫萝失望地哼了一声,扔掉了手中的树枝。
然后,环视四周,如同森林的王者般环抱住手臂。赚的钱多才是硬道理,这一点赫萝也明白。
「所以,就像我早上说的,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你的智慧了。」
罗伦斯抱着一缕希望踏进森林,想要找到某些新的商品——哪怕比不上木材的价值,至少也能让皮毛匠人们说话更有底气——然而事情果然并不像他想得那么简单。
村民们自从生下来便在这片森林中长大,他们了解森林,就如同罗伦斯作为商人了解市场一样。很难想象会有什么东西是他们未曾发现,而自己作为一个外人却能注意到的。
「唔……森林的好处,还有砍倒了树的后果,这些东西咱倒也能告诉他们……」
「看来,得请你脱一层皮来帮忙了。」
赫萝嘟起嘴来,不高兴地抖着耳朵和尾巴。
「要说没有皮毛,咱现在的模样才是。」
「那,换一种说法,拜托你披一次皮毛。」
赫萝的真身,是巨大到让人不得不仰望的狼。如果让村民在月夜的狼嚎中目击到她的身影,人们一定会对这黑暗森林中的王者产生恐惧。
或许他们就因此而不敢对森林出手了。
「……可是,汝就没想过,假如他们挑来年轻女孩儿放在森林里,该怎么办。而且咱也不可能以后常来这片森林。」
不只是森林之王。触怒山岭或是泉水中的精灵时,人们都会做同一件事,这种习俗在教会的影响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巨狼模样的赫萝,面对着无助哭泣的祭品少女,罗伦斯想象了一下那番情景。有些滑稽,但无法让人发笑。更何况假使人们因为恐惧而不敢进入森林,那么更大的问题就会随之而来,毕竟为保全森林而阻止人们享受森林的恩惠,这无疑是本末倒置。
「再说了,嘴上功夫,花言巧语,那是汝擅长的吧?」
罗伦斯可不认为用尽手段缠着人买食物的赫萝有资格这么说,或许是因为这个想法表露到了脸上——
赫萝突然靠近,故意踩了罗伦斯一脚,然后又退回原来的位置,继续抱住手臂。
「是汝擅长的吧?」
「嗯,对啊。」
罗伦斯只好叹着气这样回答道。
「唔……到最后,问题还是钱啊……。这么富饶的一片森林里,就没有什么能变成金币的东西吗。」
比佛利领地里的村民们一定也听到了市场上的消息,何况只要沿河南下,无论再怎么耳目闭塞,都会看到市场上的繁荣景象。整个世界都在活跃地进行着贸易活动,木材这种紧俏商品被不断地沿着河被运出去。那么自己当然也应该从中受惠,人们很自然会这么想。
罗伦斯觉得,哪怕森林萎缩一些,为了取得金钱而伐木并不是不可以的。
之所以没有明确将这种态度表达出来,是因为顾虑赫萝。
只要一提到有关森林的事情,赫萝就会变得冲动。更何况他们之所以会接受比佛利的请求,正是为了从比佛利手中取得纸和墨水,赫萝要靠着它们来记录旅行的经历。
贤狼赫萝,当然不会忘记这一点。
一阵风吹过,她抬头望着摇摆的树梢,开口说。
「哪怕是咱,也没法阻挡巨大的潮流。人们想要金光闪闪的钱币,有些事情就要不可避免地发生。」
「赫萝?」
「而且,要写字,也需要金币或者银币,对呗? 既然村里的人想要钱,咱就不该妨碍他们。因为他们其实和咱一样,有想要的东西。」
村里人绝不是为了享受奢侈生活才要砍树卖钱的。他们只不过是不想错过这个贵重的,能得到金币的机会。仅此而已。
如果村里有了积蓄,歉收的时节就可以去附近市镇购买粮食,也可以购买铁制的工具用于务农或是去森林中干活。再或者,他们甚至能在附近的小河处设立一座水车。货币能直接地帮助村民们的生活,帮助他们变得富裕。
人不能只靠面包活下去*,就像圣典中所说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