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伦斯不由自主地开口说。
赫萝这时正像冬眠前的松鼠一样忙着装食物,她的耳朵和尾巴猛然一抖,似乎是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紧接着,才慢慢回过头来望着罗伦斯,不再像刚才那样毛发倒竖了。
「嗯」
她重新在马车驾台上坐好,开心地露出笑容来。
刚刚离开纽希拉踏上旅途时,罗伦斯连火也生不好,还曾在森林中迷过路。种种事件都让他担心接下来该如何是好,不过现在看起来,愉快的旅程应该能继续下去。
罗伦斯满满吸入这安稳祥和的空气,忽然发现赫萝把尾巴伸进了盖膝的毯子里。再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她精心打理的毛皮更暖和了。
但愿这样的时光能永远持续下去——或许是因为自己许下了这么一个商人式的随意愿望。
赫萝慢吞吞地,开口说道。
「对了,汝呀。」
「嗯?」
「为了不把这种乐趣给忘掉,咱想用文字把它记下来,不过——」
她笑眯眯地,倚上罗伦斯的肩膀。
「墨水都用光了,汝啥时候给咱买新的呀?」
赫萝展现出这种纯真笑容的时刻,大抵都是心怀着什么鬼胎。
更何况,现在自己还要仰赖那条大尾巴的温暖。
就像旅途不可能只有愉快经历一样,花费金钱也总是在所难免的。
赫萝之所以会缠着罗伦斯,是因为她从旅程开始后便一直心情很好,打发闲暇时,总是握着笔杆子。
赫萝的寿命有好几百年,但罗伦斯却并非如此。为了弥补两人寿命的差距,他提议让赫萝记下每天发生的故事。因为只要写下足够多的故事,多到读完一遍就忘了开头,那么这些快乐的回忆就会永不褪色。
这究竟是不是一个好主意,罗伦斯不知道。不过,至少赫萝显得很高兴,以至于到了可以用沉迷来描述的地步。既然如此,罗伦斯也没有必要吝惜花在纸张、墨水以及鹅毛笔上的昂贵资金。毕竟金币总是不可能带到另一个世界去的。
尽管心里明白这点,可罗伦斯终究是个商人。
旅途不过才开始几天,赫萝就因为随心所欲地记下每一件事情,很快便用光了书写材料。每当想起这件事,罗伦斯就忍不住头疼。
「剥一点树皮,然后你用钉子在上面写字怎么样?」
赫萝的真身是一头巨大的狼,只要她一挥爪,树皮要多少就会有多少。
「大笨驴,树皮又能保存多长时间?」
「你说的是没错……可要是不出海,不到阿提夫港去,其他地方根本就买不到书写工具。」
「这周围不是有不少牛和羊呗?」
她也许是打算用巨大的爪子剥下兽皮,然后做成羊皮纸和牛皮纸。
「顺带还有肉吃,真是一石二鸟。不过墨水……唉,还是没办法呐。」
「羊皮纸的做法,我可不知道啊。」
「汝这个人真没用。」
到处随便乱花钱的究竟是谁啊——这句话最终还是被罗伦斯咽了回去。赫萝写东西时尾巴一晃一晃的模样看上去开心极了,他不忍心这么说。
马车的载货台上,有几件装在大麻袋里的货物。除过赫萝在秋天的森林中努力收集来的战利品外,还有一个袋子只要竖起耳朵听,就能听到嗡嗡声。仔细一看,周围还有从袋子的缝隙里逃出来的家伙飞来飞去。
袋子里面,是罗伦斯被蛰了好几个包之后,才采到的巨大蜂巢。
「真是的……既然这样,干脆绕一点路好了。」
「喔?」
罗伦斯摊开了地图。赫萝对他接下来要说的似乎很有兴趣。
「正好到了岔路口。我记得这附近有个旅舍……啊,果然找到了。来纽希拉的客人中途会在这里停留,所以他们也许攒了一些纸和墨水。」
温泉乡纽希拉的贵客,除过贵族和王室之外,还有大圣堂的大主教,或是拥有广大领地的大修道院院长。他们的工作就是和文字打交道,因此旅舍为他们提前将书写工具准备齐全,这也不奇怪。
「那咱们就去看看呗。要是顺带还能吃到暖和的炖菜,就真是万万岁了。」
罗伦斯原以为,赫萝是因为用光了纸和墨水,出于愧疚才一路尽力收集食物。然而现在看她咂嘴考虑炖菜内容的模样,这些行为大概单纯只是她遵从食欲的结果吧。
不管怎么说,只要赫萝能觉得开心,罗伦斯就没办法挑刺。
「那,我们走吧。」
「唔嗯。」
赫萝带着满意的表情点了点头,罗伦斯则用余光瞄了她两眼,然后叹着气,将马车由西转北,继续前进。
旅舍所处的位置并不远。
这里似乎原本是伐木工们聚集的场所,几根满是苔藓,行将腐朽的粗大圆木堆在一起,也许是当时留下的遗迹。斧子模样的旅舍招牌就立在圆木上面。
旅舍本身也缠满了苔藓和爬山虎,模样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圆木。
「唔,真是个好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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