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男人们讨厌马芬蛋糕

这么急著走,等我去找你好不好?我马上就去。」

  他哀求著说。

  「可是我害怕。」

  「好,那就让志门去当保镳,总之你在那等著。」

  我觉得他在耍我。

  这天也是大晴天,我修剪院子花木,打扫各个房间,睡午觉,去「鱼政」浏览鱼货。有鲷鱼,但是连还不知几时才会来,所以最后我还是选择沙丁鱼。发出银光的沙丁鱼肉身紧实,我买了很多。

  如果明天志门真的来了──这么一想,我又烤了做法简单的马芬蛋糕。我想应该很适合容易肚子饿的小伙子。太阳已西斜,于是我去饭店的泳池游泳。

  这么豪华的别墅一个人住,浑身上下也说不清是哪儿,总有不断流过的不安。

  别墅不属于我,丈夫也不属于我……。严格说来我和连并未结婚,说是情人,关系又太平淡……。就算像这样有机会见面,连也觉得只要我待在这里便可安心,始终不肯来看我。

  连曾抱怨他的前妻,但是,和他那种男人在一起,或许所有的女人都会化为怨妇。

  饭店似乎客满。

  在泳池没遇到我认识的人,得以轻松自在地游泳。好像也有许多女孩是民宿的房客,池畔人潮混杂。

  我在泳衣外面罩上蓝色浴袍,任由头发继续滴水,一路走回别墅。因为饭店的淋浴间太多人。

  把草帽高高压在脑后,戴著深色墨镜回到别墅一看,前院的粉红色大理石女神雕像前,有个青年。是志门。

  他似乎在院子走来走去,好不容易绕完一圈回来,看到我之后:

  「嗨!」

  他咧嘴一笑。晒得黝黑的他简直认不出来,个子好像也变高了,每次见面都更有男人味。他说一路换乘新干线与公车,刚刚才抵达。

  和连一样,他也毫不怕生滔滔不绝,这种有话直说的个性,也颇有连这个家族的作风。

  他忍不住笑了:

  「真好,可以来这里。好开心能见到咪咪小姐。不过,等叔叔一来我就得走了。叔叔说,他明天过来。」

  「那可不一定,说不定他又会说临时有事。」

  我带他去后院。

  「这边比较通风。」

  我像介绍自家别墅似地说,然后去淋浴。我没有志门那么诚实,所以脸上没有露出喜色,但我其实很高兴。

  与其等待不知何时才会出现的情人,和一个声称很高兴见到我的人聊天远远更加愉快。

  任由白纱洋装随风飘扬,我穿上白色凉鞋出去。

  端著两杯冰透的金巴利苏打。

  晚霞正好刚出现,与其说美丽毋宁是阴森地扩大。

  坐在院中椅子上看海,可以发现海上群岛的影子逐渐变得墨黑。天顶倒是仍有微光。手边也很亮。

  乌鸦在右边的茂密森林聚集。

  那里是海岬尖端的神社,从神社鸟居看到的海,就像从希腊遗迹眺望的列岛海域。

  我和连都爱那片景色,记得好像还常去散步。

  「你什么时候来的?」

  志门问,稍微啜饮一口金巴利苏打。

  「我已经来三天了。」

  「等了整整三天啊?」

  志门想必是无心之言,但他霎时面带紧张,怕我会以为他是在讽刺我苦恋连,为他痴心等候。我觉得自己有点被轻视。

  「我才没有等他。我看起来像痴痴等候的女人?你以为我会傻等?」

  「不,我是说,早知道你这么早就来的话,我也应该早点过来。」

  志门四下张望。

  「不是说有什么飙车族闹事吗?」

  「叫什么拉鬼连合,莫名其妙。但我当时真的很害怕,一个人在家胆子变得很小。正好在看这种书,所以不免想起黑弥撒。」

  我把涩泽龙彦的书拿给他看,啜饮微苦的金巴利苏打,朗读书中的诗。

  「我灰色的手套

  永远 永远 浸染生命的神液

  如赫尔墨斯 拥有熔炉

  严冬的清晨醒来憧憬炼金的迷离幻梦

  夏暮时分 犹如帕拉塞尔斯术士

  以短剑藏匿妖魔 于每条巷道 窜过学者的愤怒

  (注:赫尔墨斯〔Hermes,又译荷米斯〕:希腊神话中宙斯之子,据说发明钻木取火。)

  这个名叫帕拉塞尔斯(Paracelsus)的魔法师是真有其人喔。」

  我朗读时,志门一直盯著我看。我每次都是翻到帕拉塞尔斯这一页看,所以书本总是一翻就翻到那一页。正在奇怪他干嘛盯著我看,他忽然意味深长地说:

  「你有白头发喔。」

  说著想碰触我的浏海。我这可能是少年白。头发短,所以有时白发格外显眼。我拍开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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