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更重要的事。
额头和脸颊都很痛,但反而让勇斗的思路变得清晰。
那一巴掌,打飞了勇斗脑中的各种杂念。
「首先是这场雨。舍弃马战车,我们直接骑马!」
勇斗将手按在嘴上,飞快地转动脑筋。
地面因雨水而泥泞的现在,马战车的速度快不起来。
甚至有可能卡在泥坑中。
自从成为宗主后,这辆车一直跟着他。尽管有所眷恋,但是生命更值得珍惜。
「该说幸好吗?这里离神都已经不远了。只要能逃进城里,就有办法重整态势。问题是《炎》军的装备比我们轻,所以他们的速度比我们快,该怎么……」
「呵呵,哥哥大人总算恢复正常了呢。」
「都是多亏你。不过,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有可能打我,我真的从来没想过会被你打呢。」
「咦?让您幻灭了吗?」
「不,是让我又重新爱上你了。你是最完美的副官,最棒的女人。」
「呃、呃呃~……」
即使是平时很会四两拨千斤地闪躲话题的菲丽希亚,被勇斗这么一吹捧,也只能满脸通红,完全说不出话了。
虽然勇斗很想抱紧这样的她好好疼爱,不过也要先活着回神都再说。
那男人,现在正处于逃亡中的《钢》军最后方。
既然他原本在最前线,现在变成在最后方,也是当然的。
但是,他的爱马还在身边。
只要骑上马,就能逃到更前方了。
然而,男人却故意不那么做。
敌军的追击速度快到异常。
过去与《雷》军作战时,男人也佯装撤退过,但是这次的情况与那时完全无法相比。
在这次的战斗中,男人感受最深的,应该是敌军训练的精良程度吧。
再加上以《雷》为对手时,我军靠着稀有的铁器使敌军害怕,所以能成功脱身。
这次就不能用那招了。
再这样下去,《钢》的损伤将会十分惨重。
假使事情演变成那样,肯定会影响到今后的统一大业。
若撤退得不够快,追击的魔手甚至可能伤及主公。
一定要有人来挡下敌人的追击才行。
而担任这个任务的,应该是自己,男人从很久以前就有这种想法了。
从那名少年创造奇迹,拯救了雅尔菲德的那天起,他就一直有这种想法了。
这条命,要完全献给那位大人。
「敢死队,做好觉悟了吗?」
男人——斯卡维兹环视着跟在身边的部下们问道。
敢死队。男人瞒着勇斗,暗中组成的部队。
队员总数约五百人,虽然人数不多,但都是千挑百选的精英。
「「「「「是!」」」」」
队员的回应一丝不乱,整齐划一。
从声音听来,他们的心中没有任何恐惧。
这也是当然的。
因为敢死队的选择标准,比起武艺,更重视意志力。
为了同袍,可以面带微笑,欣然赴死的意志力。
斯卡维兹挑选的,唯有这种精英。
在我军陷入危机时,主动舍命殿后的部队。
没错,就像现在这种时候。
并非斯卡维兹不信任勇斗的能力。
应该说,就算勇斗一败涂地的现在,斯卡维兹对他的信任与崇拜,仍无丝毫的减少动摇。
他以自身经验明白——
以失败为粮食,人类才能成长得更快。
再加上斯卡维兹早已用他的双眼确认过。
那少年的精神力有多坚定。
向上心有多贪婪。
自我反省后,卷土再来的好胜心有多强大。
绝不是只因区区一次的败北就一蹶不振的软弱货色。
那少年肯定会以今日的失败为粮食,大幅成长,变得更勇敢、更坚韧、更强悍。
既然如此,自己该做的,就是成为保护少年的盾牌,不让他因区区一次败北而失去性命。
为了《钢》,不,为了全攸格多拉西尔的人民,少年绝对不能死在这里。
必须让更多少年旗下的勇士活下来才行。
基于这种坚定的信念,斯卡维兹创设了敢死队。
他抽出腰间的爱刀,放声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