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这可不是都彻底地僵在原地了吗!
「呃……花洒,这该不会造成你的困扰了?」
「……好可惜。」
小桑一槌定音,让小椿与Pansy分别以冷静与懊恼的态度嘟囔了一声。
「对。你们饶了我吧……」
看样子总算是能够结束我的这场极刑了。唉……我真的累了……
「我说啊,花洒。」
「什么事,小椿?」
我坐到椅子上,陷入半恍惚状态,小椿就畏畏缩缩地来到我身旁。
「就是呢,希望你告诉我比赛结果呢。我今天努力了一整天……」
「的确有这回事啊……」
我正要说出比赛的结果,Pansy就跟著显得有点紧张,静静地看著我。
我是决定了。就照Pansy所说,我决定了赢家是谁。
今天一整天,让我了解到自己是什么人,该做什么。所以,我要把这些告诉她们。
「小椿,你不用再为我效劳。你输了这场比赛。」
「咦咦!怎、怎么会……!」
「可是,你可别误会,我不讨厌你。你已经为我做得够多了,嗯……不用再继续了。以后麻烦你正常跟我当朋友。」
「……知道了……」
或许是我这句话打击太大,小椿相当沮丧地点了点头。
好了,Cosmos和葵花那边,就晚点再告诉她们,对Pansy也得好好说个清楚才行。
「Pansy,你也输了。可是,你可别误会啊,我不打算讲什么所有人都输了这种话。我会确实让赢了的人拥有对我要杀要剐都行的权利。」
「……是吗?那么,是谁赢了?」
或许是听到我的回答而做出了觉悟,她虽然沮丧,仍发出疑问。
没错,赢家是有的。有个人现在不在场,但赢了这场比赛。
我打算晚点也去跟当事人说一声。
这个人将会得到对我要杀要剐都行的权利。
大家应该也猜到了吧?对,没错。就是各位猜的那个人。
今天一整天,我切身体认到自己终究是个路人。我受够了……
所以,我不要这种自己配不上的后宫。
跟可爱的女生打情骂俏这种事,已经够了。
我也不打算要小椿诚心诚意为我效劳。
葵花的骚,也是因为她从明天起就要晨练,自然暂时没我的份。
Cosmos的便当也是,让她太劳累就不好了,所以我会好好拒绝。
Pansy的点心也一样,我其实很想吃……但还是忍耐吧。
没错!也就是说,我选择的赢家就是……
「是小桑。」
管他是同志还是BL,尽管放马过来!就当我是这样无所谓!
我真~~的很讨厌被这些家伙效劳!真的很讨厌!
要看一个人,不可以用脸或个性……也不可以用性别来判断。
重要的是,这个人有多了解我!这才重要!
早知道会这样,跟小桑打情骂俏还远远好得多了!
之后,包括我用简讯通知结果的两人在内,她们四人「亏我那么努力!」之类的抱怨排山倒海而来,但我才不管!
以后我就要当个路人,混进群众之中,站到支持小桑的立场!
路人棒透啦!当路人才是我的人生!爱情喜剧之类的鬼东西,我真的受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