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它拥有什么样的能力,在太阳之下就宛如天地万物,唯有化作灰烬一途!
(我只要奋力一斩!这场胜利就如同掌握在我的手中了!)
双方间隔六十公尺以上。
按照常理来说,在敌人有所动作之前,光之刃就会抢先抵达敌人跟前。
但是——最弱的他,将会打破常理!
「怎么会……!?」
光之剑即将砍中一辉,但就在那一刹那间,他的身影消失了。
不,他是以看似消失一般的速度跃起,避过了光之剑。
「——!?」
意料之外的挥空,令史黛菈惊讶得睁大双眼。
(刚才的究竟是!?)
史黛菈在惊讶之余,马上朝着一辉挥出第二剑。
〈燃天焚地龙王炎〉是没有实体的灼热光剑。因此其剑速之快,快到令人无法相信这是一把剑长逾百米的双手剑,不是区区人类能闪避。
但是一辉却闪过了。
第二剑、第三剑,一辉穿梭在光之剑光的隙缝间,以媲美疾风的速度奔驰在战场上,持续地闪避攻击。
完全跟不上他。不只是剑,就连视线也无法追上一辉的速度。
史黛菈渐渐地连捕捉一辉的身影,都无法做到。
「这、这到底是什么力量!?为什么你能突然快到这种程度!」
「这就是我的能力。史黛菈能操纵火焰,我身为伐刀者,也同样拥有异能。」
一辉的异能——体能加倍。
这是伐刀者众多能力之中,被称作最低劣的能力。
因为伐刀者并不需要特别强化体能。只要释放魔力,赋予剑足够动能,便能达到同样的破坏力。
实际上在这场比试中,史黛菈就是使用同样的技术。
而且她当时施加强化不只两倍,是多达五、六倍。
换句话说,只要是伐刀者,谁都做得到体能强化。这项能力不过是劣化版罢了。
一辉的这项能力可说是相当符合F级骑士。但是——
「胡扯!你的速度根本不只两倍!而且我也没听说过,强化体能会连同魔力一起提升啊!」
史黛菈挥舞着光之剑,语调也跟着急促起来。
身体释放出足以目视的魔力,并且以肉眼无法捕捉的速度移动。
这不可能是单纯的体能加倍。
即使他只有提升体能,也足足提升十倍以上。
一辉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次又一次闪过光之剑。他露出微笑回应史黛菈的指责,笑容中流露些许傲气。
「的确,我的用法比较特别,我是尽全力地使用这个能力。」
「嗄!?区区一个想法,怎么可能提升能力!?」
「不过……如果不是单纯的想法,而是照着字面的意思去做,结果又不一样了。」
「咦……」
「我从小就有一个疑问。假如在赛跑途中,我想在下个一百公尺使尽全力冲刺。但是即使我抱着这样的想法去跑,仍然会留有余力。假如自己真的使尽全力,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在跑完的那一刻,怎么可能保有意识?这实在太奇怪了。」
为什么不能真正用尽全力?
答案是:因为人类是生物。
生物必定拥有让自身存活的本能。
生存本能(Limiter)。
在生命体的潜意识之中,这项本能摆在绝对优先位置。
即使在内心如何强迫自己卯足全力,本能仍然不会允许自身超过界限。
本能会从平时驱使的力量之中,特别区分、并保留住足以维持生命机能的部分。
换言之,这就是造就生命的机制。
因此不论是体力、肌力、魔力,人类都只能使用原有的二分之一。
这才是事实。
但是,假如能够忽视本能的话,会如何呢?
如果能凭借自身的意志力,摆脱本能的束缚……
「难道你……」
「没错,我并不是提升魔力,而是刻意破坏生存本能,掌握原先无法触碰的力量而已!」
一辉比谁都要清楚,自己的才能有多么低劣。
光只是努力修练,是不可能弥补天才与庸才之间的差距。
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天才也在努力充实自己。
如果有人认为天才只是仰赖自身的才能,那是侮辱他们。
至少一辉能充分理解这个道理。
于是,差距只会扩大不会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