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1933(上) The Slash~阴天之后的腥风血雨~ 第零章 汽油桶

emsp; 水从鼻子呛了进来。那时候的感觉即使现在我还记得很清楚。

  控制不住地发抖。明明是从鼻子里进来的,却能感觉到味道。

  是盐和泥土混合的味道,但却一瞬间就消失了。

  那个味道,鼻子和眼睛还有喉咙感觉到的那个味道,变成了我的血的味道。

  那个味道刚刚到达肺部的时候,非常非常的难受,一直咳嗽,一直咳嗽。本来想把水从肺里赶出去,让空气进来的。结果,更多的水流进了我的身体。

  痛苦。

  只能感觉到痛苦。刚想到痛苦的时候,下一个痛苦就接着来了。

  痛苦,痛苦,痛苦,痛苦,痛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苦

  然后,一片漆黑。

  痛苦累积起来,把我压倒了,感觉漆黑一片。跟睡觉晕倒的感觉有点不一样,能明显地感觉到黑暗。

  而且,我的身体只有疼痛的感觉

  啊,我终于失去了意识,究竟是多长时间以后的事情呢?

  可恶,啊,可恶。

  为什么清楚地记得这些事情?

  我并不需要痛苦的记忆0阿。

  为什么要这么冷静地想起那些事啊,可恶。

  哪怕,全部忘掉的话也好啊。

  每次想起的时候,那种痛苦、那种伤害、那种惧怕的感觉都清楚地浮现在眼前。

  别再想了。怎么能想起这些事情呢?

  别的事情,要想别的事情才好。

  对了,我现在,眼下应该想的是

  这里,到底是哪里?

  知道吗?发明汽油桶的是一个女的。

  我的脑子里,突然传来了声音。

  是谁?没有听过的声音。

  是个叫内莉布莱的人(注:NellieBly。旅行家伊丽莎白哥奇兰。18岁时根据斯蒂芬福斯特的歌曲而使用了内莉.布莱这个笔名.《纽约世界》的记者)。因为歌曲里也有这个名字(注:美国民歌大师斯蒂芬福斯特的流行歌曲《内莉.布莱》),也许会知道吧。她挑战儒勒凡尔纳(注:JulesVerne,生于法国西部海港南特。著名科幻小说作家)的《环游世界80天》,只用了72天时间就环绕地球一周,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值得尊敬。

  我寻找着这个人,环视了一下整个屋子。

  我好像躺在床上。木质天花板上垂下了一盏煤油灯。

  只是个空荡荡的房子。没有衣服架子,也没有梳妆台。只有椅子、桌子,还有床这些最基本的家具而已。总之,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

  然后,你被关在那个女人发明的汽油桶里,沉浸了好几年。你是觉得荣幸呢?还是憎恨她诅咒她呢,那就是你的事了。

  可恶,偏要说这些让人生气的话。该死的混蛋!

  找到了。不正大大方方地坐在椅子上吗?像骑马一样来回晃着椅子,背着手观察着自己。

  那是个头上裹着黑布,带着眼镜的男人。布下面好像是秃头呢。白色的肌肤,后脑勺那里好像有很扎眼的刺青.变态的家伙。从眼镜后边拿白眼看人,难道你是死鱼吗?混蛋。

  但是,那一定是很愚蠢的样子吧?连死都不能,就那样在肮脏的河底,咕咚咕咚咕咚咕咚。

  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可恶。身体还不能动弹。现在就想揍死这个混蛋。可恶。

  别那么急躁嘛,我可是救了你的命呢。你不觉得不应该用这么憎恨的目光看我吗?

  救了我?从那个河底那样的话,这里到底是哪里?不是天国吗?

  我、我真地得救了?不用在水下呆着了?

  不,等一下,冷静一下。我是不是真的自由了?得先确认眼前的这个家伙到底什么人。

  总之,我要是真的自由了是不是要去看看许久未见的父亲呢?也许父亲和哥哥也都因为事故什么的死了,给我留了很多遗产也不一定。说是遗产也只不过是土地和房子而已不过那些都无所谓了,是不是应该给伊芙买点特产呢

  不,在那之前还有必须要做的事情。

  我要报仇。

  我要把那些小看我的混蛋,全都杀了。

  把我扔到河底的冈多鲁家族的笨蛋兄弟。

  呼来喝去地指使我的那个叫塞拉德的老头子。

  让我丟尽脸的那个叫爱妮思的娘儿们。

  还有那天载我的那个司机不,我想起来了,我都想起来了。

  载我的那个司机是前些日子让我打了的那个温和的男人和那个陪着他的女人。

  还有,最重要的是把我,把本大爷弄到这个地步的元凶,那个小鬼。

  菲洛。菲洛普罗休斯。

  啊,太好了。

  还没有忘记这个名字真是太好了,只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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