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开始在魔王城上班,提早完成准备,离开了旅馆。
附带一提,我在几周前都是与队伍中的男同伴住在同一旅馆──当然房间不同──但在离队时,我便换了旅馆。
我的脚步自动走向市场。
人在抱持著「我要拚了!」这种心情时,总是会想看看某人的脸。
我的话则是在被逐出队伍后,会想看看认真工作的嘉雪的笑脸。
……我与亚迦列斯先生是不一样的吧?我追求的是单纯的疗愈,而非某种冲动,我坚信这与见到充满精神四处乱跑的孩子后,便会心想「这社会真是和平呀」一模一样。
「喔喔!你今天也来了啊,我的心灵好友!」
当我靠近水果摊时,猛男老板便对我这么说。
……虽然没关系,但我们什么时候变成心灵好友啦?
是昨天吗?透过逮捕抢匪,我们之间似乎诞生了友情。他是一个好人,所以我也觉得颇开心,毕竟,身为【黑魔导士】便常会遭人戴著有色眼镜打量,难以结交到朋友。
孩提时代,虽然没到孩子王的程度,我好歹也算是村中小孩的中心人物,但在知道我是【黑魔导士】后,至今为止与我交好或崇拜我的朋友态度便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一一远离了我。
他们纷纷说「什么嘛,你说要成为【勇者】,却是【黑魔导士】啊」、「竟然被这种将来一定是米虫的家伙当头,烂毙了」、「辛苦了,我想我们会老死不相往来的」。
正因为孩子相当纯真,所以有时比大人更加残酷。崇拜帅气人物的男生不会想与逊咖扯上关系,这是一种单纯的逻辑。
然而,只有费尼克斯不同,过去懦弱爱哭又毫无骨气的费尼克斯总是待在我身旁,即使在知道我是【黑魔导士】,而自己是【勇者】之后,也依然继续当我的朋友。
何止如此,他明明贵为睽违一百三十年的「火焰精灵」契约者,却说想和区区【黑魔导士】一起组队。
而且他这么说──如果和雷默一起,一定能成为第一名。
回想起来,我之所以能撑过师父那地狱般的磨练,或许有一部分也是来自于想继续维持「能受费尼克斯崇拜的自己」这样的心思。
我之前认为,在他之后,我都不会遇到能称得上是朋友的人了。
虽然有许多熟人、队友或常说话的人就是。
「布利兹先生,你早。」
毕竟都成了朋友,总不能永远叫人家老板。
即使只是开玩笑说说,但能被他称为朋友也相当荣幸。他能果敢面对持械罪犯,毫不歧视【黑魔导士】,并在紧急时刻愿意予以信赖,又对孩童相当温柔。
「嘉雪也早安呀。」
其实嘉雪比布利兹先生更早发现了我。
她的耳朵不停颤动,尾巴也左右疯狂摇摆,四目相交时表情便明亮起来,几乎要冲了过来。
「是,您早呀,雷默先生!」
虽然我不禁很想摸摸她颤动的小耳朵,但又叮咛自己必须保持顾客与店员之间的距离感。
尽管绝无可能,倘若一摸下去,她便说「哇!请住手,超恶的」的话,我的玻璃心肯定会碎满地的。
「昨天辛苦你了。」
「你也是呀。话说真是厉害啊,黑魔法也能办到那种事啊?」
先不论其他人,对事前就知道我会帮忙的布利兹先生而言,便能看出抢匪的动作不自然地停了下来吧。针对这件事我也想解释一番。
「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对其他人保密。」
「嗯嗯,我想也是,毕竟你只刻意强调我的功劳,又自己消失了呢。我当然没对其他人说,嘉雪也没对家人说,对吧?」
「那全部都是老板的功劳喔。」
嘉雪边对我投以尊敬的眼神,边宛如朗读台词一般地说道。
他们真是通情达理又温柔体贴的一群人啊。
「谢谢。」
「你在说什么啊,那是我要说的话。我还是第一次全卖光了,连嘉雪也全卖光了呢。虽然说大家过一两天就会忘记那种事,但获得意外之财倒是事实,来,这是你的份。」
布利兹先生这么说道,将一个小皮袋放到我面前,里面放的似乎是钱。布利兹先生表示,昨天赚了一笔是因为有我帮忙,所以我有收下的权力。
「不不不,我无法收下。」
「不行,老实说,我虽然外表看起来很强悍,但其实不擅长打架啊。」
……啊,这样啊,看他昨天的动作便能得知。
不过,正因如此才更厉害了。明明不知道能否阻止,却挺身而出试图抓住歹徒。尽管这同时也算一种有勇无谋。
「唉呀,虽然不会打架,但我本来可是打算用身体撞他拦阻呢。」
原来如此,与布利兹先生这等壮汉撞个正著的话,全力奔驰的抢匪会承受非比寻常的冲击力吧。不过这样布利兹先生也很有可能会受伤,所以还是无法轻易尝试呢。
「毫发无伤又大获全胜!而且水果还卖光了!我当然会感谢你了,如果你想做个人情给我当然就另当别论,但如果不是的话,就让我在这里还你这人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