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朝阳,在万里无云的青空中绽放亮白的光芒。风带着和煦的热意吹拂而过,而洋溢着生机的大地则是被各式各样的绿意妆点增彩。
阿布夏尔将军率领着一万兵力包围赛维拉克要塞后,迄今已过了二十五天。这里距离马西里亚港都只有徒步三天的路程,因此粮食和水也不虞匮乏。
然而过了这么多天,阿布夏尔也开始感到无聊了。他虽然才刚吃过早餐,但已经摆出一副到吃午餐之前无事可做的模样。
“我知道阁下是因为信任我,才会要我接下这项任务……但我还真没想到,居然连一点小事都没有发生啊。”
阿布夏尔百无聊赖地抬头看着被东西两侧小丘包夹的要塞,叹了一口失望的气。他拿起手中的一串葡萄,连同葡萄皮一起咬了起来。
阿布夏尔今年二十五岁,比起参加王都围城战的叶克雷姆还要小上一岁。
他是一名身材高大,有着壮硕体格的男子。即使是颜色朴素的皮甲,穿在他身上也显得虎虎生风。他以白布包覆自己一头偏红的短发,琥珀色的眼眸寄宿着热情和自信,显得熠熠生辉。
阿布夏尔是新兴贵族家的次子,他在十五岁那年为了混口饭吃而选择从军。虽然他是以一名士兵的身分参军,但很快就成了带领少数士兵的小队长。每当他参加战事并归来之际,他底下的士兵数量就会随之增加。
他第一次在克雷伊修的指挥底下带兵,是在三年前的事。而也是在那时候,阿布夏尔决定要追随这位赤胡王弟。
克雷伊修具备着让每一位士兵激发出潜能的本事。只要受到他的指挥,哪怕是被蔑称为虾兵蟹将的人们,也能创造出让人大吃一惊的辉煌战果。
阿布夏尔就亲身体验过克雷伊修的这套本事。
他有把握能让自己手底下的士兵发挥出百分之百的实力,而他所打下的各项功勋,足以证明他不是在信口开河。他底下的士兵总是战意高昂,行军之际也不见紊乱,也能强而有力地对敌军展开攻势。
然而,在纳入克雷伊修指挥底下的那段时间,阿布夏尔底下的士兵们竟发挥出了超越过往的实力。他们的动作既迅速又有弹性,展开了一场精妙的作战。就连单纯的前进和后退,都让阿布夏尔感动得热泪盈眶。
在那之后过了三年。阿布夏尔顺利地在克雷伊修的麾下立下了一个又一个的功绩。他认为正是因为如此,克雷伊修才会在这次的远征之中找上自己。
他的心愿是在克雷伊修底下大显身手,并拿下更多的功勋,因此,只是将一座要塞包得水泄不通的现况,多少还是让他感到不满。
“阁下,我等的任务不仅仅是包围要塞,还加上压制道路和维持我军的补给线。在下能明白您的心情……”
年约五十的副官以同情的口吻搭话道。阿布夏尔则是孩子气地嘟起嘴回应道:
“这我知道。说起来,都是这些驴子的错。”
被他称为驴子的,是坚守要塞不出的三千名布琉努骑士。
“别老是躲在里面消耗粮食,快想想办法突围啊。布琉努居然让这些家伙看守一座要塞,看来也是人才凋零啊。”
“邻国人才不足,对我们来说也是好事呀。”
“这要视状况而定啊。就我看来,就算把这些家伙抓回去当奴隶,也卖不了几个钱。”
“不不,他们可是骑士,只要年纪没有太大,就还是有价值的。”
身体有锻炼过的男性奴隶可以送去当矿工或是在桨帆船上划桨,因此能卖得不错的价钱。阿布夏尔在这时多少平复了一些不满,与其说是认同了副官的话语,不如更像是不想让他难堪。
“不知道王都现在的状况怎么样了,该不会已经打下来了吧?”
假设墨吉涅军的本队顺利地沿着道路一路北上,那应该在八天前就抵达王都尼斯了。
“真羡慕叶克雷姆和亚珥加修,还有达马德那小子也是。”
羡慕起同袍的阿布夏尔,想像起遥远王都的战争光景——这时,一名士兵上前报告。
“在丘陵上待机的部队,发现了疑似敌军的队伍。”
“哦?”
阿布夏尔的这一声混杂了少许的惊讶,以及占了绝大部分的喜悦。
他将一万名士兵分为四个部队,将他们部署成包围要塞的阵势。
阿布夏尔在包夹要塞的东西两侧丘陵上各配置了二千步兵,在要塞北侧配置三千步兵,至于要塞南侧则是配置两千步兵和一千骑兵。他对待在丘陵上的部队下令,除了监视要塞之外,还要警戒周遭的状况。
“我原本就认为说不定会有援军出现,他们终于来啦。”
由于期待着战争——以及随之而来的胜利,让阿布夏尔的琥珀色眸子亮了起来。他催促着士兵,要求报告更多的资讯。
在西边丘陵待命的部队,发现了西南方有一群举着红马旗帜穿过草原的军队,其数量据说是八千左右。
阿布夏尔从一千骑兵中选出了二百骑,将他们编为侦察队,命令他们侦察西方至南方的状况。而侦察队于近午时分回来后,报告了发现敌踪的消息。
“数量约为八千,全由骑兵组成,他们举着布琉努的红马旗。”
“干得好。话又说回来,王都应该是巴不得能再多上一名士兵的状况才对,他们还真敢分出八千兵力啊。”
阿布夏尔虽然以感到佩服的口吻嘟嚷着,但他的双眼相当清醒,同时也思考起敌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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