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三章 创业

不会对将家领地造成影响,却还是能因此获取庞大的利益。

  一旦掌握贩售权,其他新加入的商店就不能贩售该商品,若经查获还会被视为违法而受罚。

  「陛下误会了,而是当我今后发明某种独创的事物或方法时,希望能借此来保障我透过此发明所获得的利益。」

  「……嗯~具体而言是什么意思?」

  这该如何解释才好?

  「比如说我从现在花了十年不断研究,最终制造出一个非常有贡献的发明,想当然我会把此发明制造成商品来赚钱。关于接下来的部分,我们就假设该商品十分畅销。」

  「你继续说便是。」

  「如此一来,自然有其他人也想制作相同商品来分杯羹。倘若演变成这种情况,我十年来的辛苦将会付诸流水。」

  「这么说也对,但你只要藏好该商品的制作方法不就好了?」

  果然会出现这类疑问。

  「假如发明品是装在瓶子里的某种药剂,确实是很难分析出该药剂的制造方法,但如果发明是能让钟表的准确性大幅提升的东西呢?一旦有人购买我的商品自行拆解,很快就能解析出其中的构造,在这种情况下若想私藏制造方法,就等于不能贩售。」

  「……嗯~说的也是。不过你的意思是其他人不能利用该项发明吧?其他钟表技师也不得使用相同的制造方法不是吗?」

  「不是的,其他人想利用或使用这项技术也完全没问题,只要卖家在日后因此获利时,将一部分的利润转让给我就好。以刚刚的钟表为例,因为发明只占整体的一部分,所以我收取总利润的百分之五即可。至于药品的话,由于全都使用我的发明,我就会收取更多利润。而支付的这些金钱,等于是弥补我在开发期间所消耗的开销,反倒是没付钱才不公平。」

  「这么说也对……」

  女王陛下陷入烦恼。

  「不过,这种权利永久有效的话也会有失公平。」

  我主动为陛下的烦恼提供解决方案。

  「嗯~……此话怎说?」

  「假设发明长枪的人获得专利权,结果这家人因为长枪的发明获利长达数千年,这就有点不合理了,所以得追加有效期限。我个人认为时效大约二十年至三十年即可。一旦超过时效就得公开发明,当大众都能利用之后,国家也能因此得到好处。」

  「哎呀,你还真是淡泊名利呢。」

  「嗯,毕竟发明的初衷也不是为了从中获利。」

  我恬不知耻地撒谎骗人。

  「那么……我再想想看吧。很遗憾没办法现在就答应你,这件事我必须跟其他人商量才行。」

  「这是自然的。」

  「不过我得提醒一下,到时我可能无法只让你一人独享所谓的专利权。」

  「这很正常,我当然不在意。对我来说,我只想保障自己今后所创发明衍伸出来的利益。只要我是受此法规保护的其中一人,我就不会有意见。」

  其实我在闲来无事时想过很多事情,最后考虑透过从商来赚钱,可是当我深入调查才发现问题太多,害我完全提不起劲。

  在这个国家里,尤其是七大魔女家(Sevenwitches)以权力为保护伞拥有巨额资本,无论是多么跨世代的商品,一旦畅销就会被他们剽窃创意。倘若单纯是贩售山寨商品倒也还好,但他们总会面不改色地透过施压捣毁他人财路,甚至设法修改分利方式,明明是别人开发出来的商品,到头来却是他们把一切好处都占尽了。

  与其说是可能会发生这种事,不如说是实际上已发生好几起类似事件,结果就是大家都变得不想努力,认为一切努力都会白费,最终发展成现在这种社会风气。

  因为我好歹是霍乌家的嫡子,他们或许多少会收敛点,但肯定还是会光明正大地推出山寨商品。

  只要有了专利制度,我就可以彻底放心。

  假如专利制度最终没能获准的话,我就把奖赏改成要钱吧。

  「你这么做到底是有何打算?」

  凯罗露出质疑的眼神望向我。这还有什么好问的?

  「手边有钱并无不妥,钱再多也不嫌多。」

  「你知道身为骑士该有的本分吗?」

  这丫头居然像个古板老头一样提出驳斥。

  「就算是骑士也不能喝西北风啊,好歹还是得设法赚钱嘛。」

  对绝大多数的骑士而言,他们最关心的反倒就是赚钱,换言之便是设法养家糊口。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凭借信念和自尊活在世上。

  「唔……这么说或许没错啦。」

  「我与前往教养院兼修学业的你不一样,因为我的学科几乎已全都修完,害我下午总是闲得发慌。」

  「既然有空,你就去好好锻练枪术呀。」

  这娘们竟然一脸认真说出这种话。

  她是笨蛋吗?

  枪术是每天上午都在练,为啥就连下午也要那么做。

  「我并没有立志成为武术家。」

  所谓的武术家,就是指喜欢舞刀弄枪磨练战技的一群人。一旦爆发战争时,就会雇用这些人组织佣兵部队,例如霍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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