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说的。”
逼真的断言。所以如何?
“因为,对作家来说,不署名的工作,等于死亡。”
被毛巾擦干的我的手违背我的意志动不了了。
夜弥纤细的手指捏住了这边的手腕。仅仅一个动作,就压制住了我的力气。
“……你听那个男人,说了?”
“所有的一切。还有天君接受了这件事。”
我望向天花板。来到箱根的初代责编没有瞒着夜弥秘策的事情吧。
他做到了诚实。理所当然。他认为自己做的是正确的。
为了我,我了夜弥,为了创作有趣的,能大卖的作品。
这个办法是正确的。他毫无虚饰,确信着这件事。
“如果不是萝莉控大叔的话,是不会为了夜弥赴死的。”
如仁王一样站立在水泥地上的夜弥一动不动。她一步都不许我动。满含漆黑与虚无的眼瞳,从正面凝视着我。
啊啊——她,在生气。
由衷地,对自己所接受到的行动(生气)。
“……我想要事前说明一下,所以去了房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说不出口了。”
说着,我叹了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保持沉默的理由很清楚吧。
那个时候想要糊弄过去也是没办法的。
“呐,夜弥。不要误会。这不是同情你。也不是不把你当成能独当一面的人。我只是,同作为凡人……想要支援你。”
“于是,你隐藏掉自己的名字来写作,就是为了夜弥?”
“嘛,比起坏处,还是好处更……”
“——不要,小看夜弥!”
我第一次,听到夜弥放声大喊。
第一次,吊起眼角,用力挥手的她,
“不要,小看,夜弥的,才能……”
竭声嘶吼着,朝我的脸甩出了耳光。
……甩出了,耳光,正在,有这个可能。手掌已经起步了。看来很快就要打中了。
就像鼹鼠游泳一样,夜弥的手掌慢慢朝我的脸颊前进。这也太不擅长运动了,打人都不会啊……
我在心里默数了五左右,脸上终于感受到了冲击。被打的一方都做好了觉悟,希望被打的时机更好一点。
“……好,成功了……”
仿佛做完了一项工作一样的夜弥大口喘气的同时。
“夜弥,讨厌天君。”
如同留下了微小的伤痕一般,轻声嘀咕着。
◇
天君写出比夜弥写的东西有趣的东西是前提,夜弥如此说道。
“并不认为夜弥能一个人写出有趣的东西的人。越是和这种人,和这些人合作,夜弥就越是无法合理。”
无法原谅大人的做法的不是我也不是市场。
一个愤怒的女孩子确实存在于这里。
“……但是,虽然是为了那个人的名誉有点那啥,但我还是要说——我认为那家伙并不只是看中了夜弥的年龄。”
初代责编说要把两人份的工作用一人份的名义发表,拼数量。这意味着他肯定没有对夜弥的作品质量抱有疑问。
“就算对夜弥有一定的评价,但是,那个人完全不相信夜弥有未来。”
“这两件事,有什么区别吗?”
“他说,夜弥的出道作没有大卖,是责编的责任。因为夜弥没有责任,所以写出同等有趣的东西。”
初代责编也对我说过。
决定整体包装的人,要为销量负责。
“夜弥不这么认为。作品的销量,自然要由作家负第一责任。”
“或许是这样,但也分作品能不能给大多数人看到的问题的。”
“就算只有少部分人能看到——如果读过的人都觉得有趣的话,第二卷不会减少一个读者。如果写出每个读者都去向朋友推荐的故事的话,第二卷就会卖的更多。如果大家不对这部作品缄默不语,那么这部作品就能一直一直继续下去。”
“就算你说要让全部读者交口称赞……”
这种事,百分百不可能。
不管是什么样的名作都会存在批评者。就像星花的大热作被冬燕评价为垃圾那样。从现实角度看,那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极端。
“即使如此,作家必须追求理想。不管是为了谁而写都是如此。应该要创作让所有人觉得有趣的故事。就算这次的不行,下一次也要做到。总有一天会成功的。夜弥的下一故事绝对比夜弥之前一个故事更有趣。”
夜弥抿紧嘴唇。
“没有大卖,不是志边里的责任。夜弥要对自己写的故事从头到尾负责。夜弥希望成为这样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