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
他那副壮硕身躯大概套著金光闪闪的铠甲,正高举巨大的剑,回应大家的声援吧。那张脸如岩石般粗糙,满是愉悦的粗俗笑容。
──我看他就算上床就寝也不会脱铠甲,这种大嗓门肌肉男不对你的味吧?
(我……)
──我知道你小时候老爱看有身材修长金发王子登场的绘本!
(父亲和其他家族成员都乐见我嫁给哥斯塔夫少爷当妻子。事到如今才说我不嫁,会给各方人马添大麻烦。)
──哥斯塔夫少爷跟我似乎是很相配的一对,船到桥头自然直。
(对,不能悔婚。)
──我绝对、绝对不会去参加新娘披著铠甲的结婚典礼!
当艾芙琳穿过闸门,耀眼的阳光射进她眼里,宛如狂风暴雨的盛大欢呼声窜进耳里。
「新娘出现了!」
「不愧是哥斯塔夫大人的新娘。多么雄壮威武。」
「艾芙琳小姐,你好帅!」
「恭喜您!」
竞技场四周设置一圈观众席,正如她所闻,坐了满满的人。
一大票观众和刺眼阳光令她头晕目眩,艾芙琳仔细扫视观众席。
那里有面露喜色的亲戚。
用温和目光守望的上司。
还有对她献上祝福的同僚们。
常去沙龙的众家千金正单纯地享受婚礼乐趣,面容忧郁的克蕾朵跟她们坐在一起。
特瑞莎没来。
(若是这么醒目的女人也在里头,照理说马上就会看到……果然……她还是没来。)
特瑞莎不在、她不愿祝福这场婚事,这些都令艾芙琳感到落寞不已。
夯了土的竞技场中央已设好舞台,一条大红色地毯朝该处延伸。新郎哥斯塔夫已经在舞台上大开双脚站著,并挺起胸膛,在那等待新娘。
心中那股怯弱越来越强烈,艾芙琳好想逃走。
但她当然不能这么做。
她怀著苦涩的心情,爬上通往舞台的阶梯。
每次动脚,铠甲都会发出喀锵、喀锵的声音。
(虽然我对梳妆打扮一窍不通,是毫无魅力的女人……但是一想到结婚那天会穿上白色礼服,盖上头纱,就觉得好兴奋……新娘就是要穿礼服打扮得漂漂亮亮,我也想穿成那样,就算今生只有一次也好……)
她的心好难受,脚步沉重。
哥斯塔夫伸出粗壮的手,艾芙琳则将自己的手放上去。
被他用汗湿的粗糙手掌和手指紧紧一握,就跟在城堡走廊被他搂肩一样,全身起鸡皮疙瘩。
他们就这样手牵著手,站在负责主持今日婚礼的神父面前。
「你愿娶这名女子为妻,发誓今生都会爱她敬她?」
当神父提问,新郎哥斯塔夫便用开心又满足的表情做答。
「我发誓。」
再来换艾芙琳回答!
「你愿认他作丈夫,发誓今生都会爱他敬他?」
「我发……」
一句话鲠在喉头,彷佛喉咙被人用力绞紧,苦不堪言。
必须发誓。
我这是怎么了?别怕啊。
艾芙琳正要拚命挤出声音──
「谁要发誓啊!」
观众群那突然传出高傲的叫喊。
那是谁的声音,用不著看也知道。
不是宾客专用席,而是为一般观众设置的座位,穿著棉制衣物混在群众间、打扮像平民女孩的特瑞莎自该处站起,身子奋力探到扶手外,正大声叫嚷。
◇ ◇ ◇
起身动作害红色发丝跑到帽子外,特瑞莎任风吹动它们,拉大嗓门嚷嚷。
「不要发誓!绝对不可以发誓!怎么能发誓呢!」
(我究竟在做什么?)
穿上这种村姑装,在大家面前披头散发,难看的大吼大叫。
都跟艾芙琳说「谁要参加你的婚礼」了,以福尔曼公爵家的千金身分出席有失颜面,她的自尊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所以特瑞莎换上路德维克替她选的平民服饰。
穿上这套衣服就不会被艾芙琳发现,其他人也不知道她是福尔曼家的特瑞莎小姐。
此外,这套衣服让腿部大胆裸露,感觉能为特瑞莎带来勇气。
醒目的头发也用帽子藏起,她不去宾客专用席,而是躲在一般人坐的位子上。可是周遭的人却议论纷纷。
「哥斯塔夫少爷跟那位女骑士一定会生下最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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