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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和平时一样笑呵呵的。
「雅。」
「怎么啦?」
我从未向人提起那件事,不过现在觉得告诉他也没关系了。
「你愿意听我说吗?」
雅再次轻抬嘴角,温柔地点头。
我曾经在某家金融企业上班。
我的工作态度相当认真,在公司有个可爱的女朋友,与同事也相处和谐,是个一帆风顺的上班族。
我慢慢地存钱,打算一年后与她结婚,享受下班回家有爱妻迎接的生活。我想先过过只有夫妻两人的新婚生活,未来考虑生两个小孩,也有买房的计划。多么平凡而踏实的梦想。
然而一年前发生的事件,却粉碎了我的梦想。
那天早上,我和平时一样搭公车去上班。晨间的公车里,大多是固定成员位在固定位置。
我站在老位置,左手提着公事包,右手拉着公车拉环。
距离我下车的站只要十五分钟,几乎全员都在终点站下车,从那里转乘电车。
眼见公车即将到站,我放开拉环准备转身的时候……
「请你不要再摸了!」
我背后的女高中生突然大叫。
我吃惊地回头,而她泪眼婆娑地瞪着我。
旁边的乘客全都朝我看。
「我已经受够每天这样了!」
身穿水手服的她,明显是在对我大叫。
「这家伙是色狼!」
我认得她的脸,她是每天站在我左侧的女生。我一阵狼狈。
「不、不是我,你搞错了,这一定是误会……」
「不要过来!」
我凑过去解释,她却吓得后退哭叫。
公车司机朝我走来。「不是我,这是误会。」他将拚命澄清的我和哭成一团的她带下车,来到车站的办公室。
我发誓绝对没有碰她,却找不到方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即使说自己左手拿着公事包,也会被反驳:「提着包包还是能下手。」甚至还会加深怀疑:「提着公事包当挡箭牌是惯犯的手法,他们常以为只要说是包包碰到就能脱罪。」
可是,女高中生也不像说谎,她是真的吓坏了,全程哭得抽抽噎噎。不论由谁来看,她都像被害者,我则是加害者。
我甚至怀疑自己的包包会不会真的不小心碰到她,但我提包包时紧贴腿侧,从站的位置来考量,在包包碰到她之前,应该会先碰到我拿包包的手。她控诉自己被摸的不是大腿,而是右侧臀部,是从后方摸的。站在旁边的我,包包不可能碰到那里。
可能性有两种:一是女高中生说谎。但我不记得自己曾与她结怨,那她或许是为钱而扯谎;二是她真的遇到色狼,犯案者另有其人。倘若如此,犯人很好锁定:不是站在她左侧的人,就是位在能摸到她臀部位置的人。
观察她的反应,后者的可能性很高。我把这件事告诉警察,但身为嫌犯的我说的话当然不被采信。她被摸的是右后方,站在她右边的我,当然具有头号嫌疑。
女孩的父亲不一会儿杀到,一来就狠狠揍了我一拳。
站务人员急忙将她的父亲拉开。
我先被他狠狠骂了一顿,待他冷静下来,提议和解:「我女儿还这么年轻,我不想把事情闹大,对她造成二度伤害。」
我陷入两难,不知该如何是好,决定先联系公司说明状况。我相信可靠的主管一定会为我讲话,同事和女友也会站在我这边。当时我别无他法,只能抓住这小小的希望。
公司的指示清楚明白,他们认为拖延不能解决问题,要是被抓反而会留下前科,不如花钱了事。
我当时精神紧绷至极点,失去了正常的判断力,并未深思就遵从指示。我以为公司相信我没有做。
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隔天就收到解雇通知。
付钱并在文档上签字之后,我一共被三个人揍。首先是被害少女的父亲,然后是哭着找我理论的女朋友,以及女友气到火冒三丈的父亲。
直到她哭着打我的那一刻,我才领悟到自己已经失去一切,没有转圜的余地。
最后我被当成色狼,被公司解聘。
但真正让我对人生绝望的事情不是这个。
一周后,案情出现重大突破,警方抓到真凶了。那名被以公众猥亵罪逮捕的男子承认自己连续利用该公车犯案,对指称我是色狼的女高中生下手。
我开心得不得了,以为一切都会恢复原状。
我以为女友、女友的双亲和公司会对于怀疑我一事向我道歉,可靠的主管会夸奖我「委屈你了」,和我感情要好的同事们会同情地说「辛苦你了」。我因为生活能重回轨道而喜不自胜,就算他们曾经怀疑过我,甚至打了我,我都不会多加计较。
他们的不信任固然令我心寒,但我告诉自己,草率接受和解条件的我也有错,不怪他们。
我充满信心地向主管报告这个好消息。他从我刚进公司就很照顾我,是我最信赖的上司。我打了多次电话都无人接听,最后只好写信通知他抓到犯人了,我的嫌疑已经洗清了,希望能回公司上班。他回了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