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幸福王子(快乐王子)·上 四章 幸福所在的城堡

比一天地更觉得冷了,但他还是不想离开王子。燕子由衷地爱上了王子。

  可是燕子知道自己的死期就快到了。

  他剩下最后一点力气,只够再飞到王子的肩上去一趟。

  燕子对王子说

  「亲爱的王子,再见了,你肯让我亲你的手吗」

  「啊,你终于要去南方的国家了啊。我好开心,你在这儿住得太久了。还是亲吻我的嘴唇吧。因为我爱着你」

  「不,我现在不是到南方的国家去,我是到死亡之家去。听说死是睡的兄弟,不是吗?」

  然后,燕子吻了幸福王子的嘴唇,跌在王子的脚下,死了。

  那个时候,在这座像的内部忽然起了一个奇怪的爆裂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破碎了似的。事实是王子的那颗铅心已经裂成两半了。

  第二天大清早,市参议员们陪着市长在下面广场上散步。

  当他们走到圆柱的时候,市长仰起头看幸福王子的像,说道

  「啊,幸福王子的像怎么这么难看!」

  议员们也跟着说

  「简直太难看了!」

  他们平日总是附和市长的意见。

  「宝石也没了,金叶子也没了,比一个讨饭的好不了多少!」

  「好不了多少!」

  「而且脚下还有只死鸟!我们的确应该发一个布告,禁止鸟死在这个地方」

  书记员立刻把这个建议记录下来。

  大学的美术教授说

  「他既然不再是美丽的,那么不再是有用的了」

  城里的人一起将王子的像卸了下来,将像粉碎,扔进炉里熔掉了。然后市长和议员们便召集一个会来决定金属的用途,他们纷纷争论要立自己的像。

  铸造厂的监工说

  「真是一件古怪的事情。这块破裂的铅做的心脏,扔进炉子里也熔不掉。我们只能把它扔掉了」

  于是他们便把把燕子的尸体和心脏,一起找个垃圾堆扔掉了。

  上帝对他的一个天使说

  「把这个城里两件最珍贵的东西给我拿来」

  天使便把铅心和死鸟带到上帝面前。

  「你选得不错」

  上帝说

  「就让这只小鸟永远在我天堂的园子里歌唱吧。然后让王子住在我的金城里赞美我吧」

  ………………

  †

  「作者为奥斯卡·王尔德。十九世纪英国诗人、小说家、剧作家,也执笔包括社会讽刺等题材的童话,是一位多才多艺的职业作家」

  神狩屋说道

  「他的全名好像非常长,不太记得了」

  「呃,上面写的是……奥斯卡……芬葛……欧佛雷泰·威尔斯·王尔德……」

  苍衣翻开纸张变色,散发着旧纸味道的文库本,将写在卷末解说开头的名字结结巴巴地念了出来。

  「嗯,对对,就是这个。我记得他出身爱尔兰,代表作是戏曲《莎乐美》。他以服装惹眼和招人讨厌的言行而广为人知,作为唯美主义的先锋而驰名,但他因为同性恋的罪而被下狱,之后在失意中病死」

  「…………这样啊」

  苍衣眼睛扫过解说,看到上面写的和神狩屋所说的基本一致。

  不过苍衣倒是对里面描述的,王尔德的母亲热切地想要女儿,在他五岁以前都是当作女孩在养的小插曲更感兴趣。只是他没有体力去说这种多余的事情,因此也就没有说。刚才苍衣就因为要喝水,结果把胃里聚积的大量黑色血块吐了出来。

  「他是个拥有出色的文学素养,以及敏锐纤细的感性的人呢」

  神狩屋道出自己的见解。

  「至少那部作品,足以影响到后世之人的心灵原型」

  「……」

  苍衣因为手使不上力气,翻了好几次才把手里的文库本翻回到刚刚读完的《幸福王子》的那一页。

  这本文库本是可南子凭着印象,从房子里拿出来的。神狩屋刚刚拥有〈断章〉时,曾有一段时期在这个工房里住过,听说他当时留下的将近一整个柜子的藏书,至今还是像原来那样摆着。

  这本书,是以《幸福王子》为题的,奥斯卡·王尔德的童话集。

  苍衣小时候也在绘本上看过《幸福王子》的童话。

  话虽如此,具体的内容他已经不记得了。对于苍衣来说,这篇童话完全无法给自己留下印象,尽管看过,可在平时的生活中是肯定想不起来的。

  但是————在读了梦见子拿来的绘本之后,苍衣明确地想起了过去读过的这篇童话里的一个片段。

  这篇童话在知名度与普及度之上,不如格林童话与安徒生童话。

  所以童话本身虽然忘记了,但对场景的印象很深刻。因此,在小时

上一页目录+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