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呢?是哪一种?」
「哎,不管是哪一种,只要没失败就好。」
大概是察觉她不打算刻意告知,金发金眼的幼女这么说,然后换个问题。
「对了对了,方便告知你的名字吗?你是杀害伟大本大爷的吸血鬼,所以想知道你的名字。」
「……好吧。小事一桩。杀你的我叫做……」
在她正要自报姓名的瞬间,正要杀害幼女的瞬间……
「贴交归依。」
背后传来这个不识趣介入捣乱的声音。
她转身一看,气喘吁吁站在那里的,是身穿女用高级丝质睡衣,绑着双马尾的大学生───阿良良木历。
也就是我。
048
日伞和神原一样,是以奔跑当成移动手段的派系(这是哪门子的派系?),所以没有脚踏车。不过受邀参加睡衣派对的校友会成员之一,身穿运动服的留学生希比亚是骑脚踏车来日伞家,所以我得以借用她的交通工具,而且是以速度来说堪称脚踏车界F1赛车的公路车。
就这样,我从神原家折返,终于成功发现正在日式宅邸的日式庭园和迪斯托比亚‧威尔图奥佐‧殊杀尊主交谈的金发金眼女高中生───贴交归依。
成功发现追寻至今的活死人。
是的,是贴交归依。不是木石总和。
是我一直误认为第一个受害者的贴交。我在直江津综合医院首度见到的木乃伊,卧烟是这么介绍的。
穿上病患服,躺在病床上的活尸体。一旦说穿就很单纯,那具木乃伊,那具活尸体,并不是贴交的木乃伊。
不只如此,那具木乃伊正是我们所认定本次连续吸血事件的主犯───木石的木乃伊。
这是替换的手法。
不对,以这个状况来说是掉包?
要说我们擅自认定也不正确。因为我们是被误导认定的。被现在位于我面前的金发金眼女高中生,被直江津高中一年级的女子篮球社社员误导。
化为木乃伊的人类全身干枯,外貌与体型都变得一样。在纪律严谨的社团,大家甚至连发型都类似,就我看来每具木乃伊都相同。
如果没有忍与殊杀尊主那样的交情,不可能分辨谁是谁。说穿了,所有木乃伊的身分都不明。
即使如此,说到我们判断那具木乃伊是贴交的原因,在于随身物品───包括制服、学校背包与手机。
不只是「第一具木乃伊」,所有的女高中生木乃伊,我们都是以这种方式判别,但是这样对吗?
反过来说,只要让木乃伊穿上某人的制服、拿着某人的包包、握住某人的手机,不就能让别人认为这具木乃伊是某人了?
依照先前的推理,木石将制服与队服塞进个人置物柜,让我们认为她是受害者,但我们在更早的阶段就误认事态,从第一步就走错了。
我们───是的,卧烟也错了。
无所不知的大姊姊也错了。
不过就某方面来说,这是在所难免。卧烟是专家总管,在搜查小组担任带头指挥的领导者是无懈可击,但她始终是怪异的专家。
妖怪变化的专家。魑魅魍魉的专家。
都市传说的专家。道听途说的专家。
怪谈的专家。怪异奇谭的专家。
换句话说,她不是「人类犯罪」的专家。
如果是暗藏故事性的暗号或文字游戏就算了,她并未累积过识破这种伪装手法的训练。那一年过得只能称得上是人间炼狱的我当然不用说,卧烟也不是执法机构的人。
如果这个事件是由警方搜查,不提吸血鬼的要素,或许他们很干脆地就能锁定是贴交的犯行。比方说别管吸血鬼基因之类的,进行普通的DNA鉴定就好。
只不过,我这个连生手侦探都称不上的平凡外行大学生,若要在睡衣派对的现场,在最后关头察觉这个真相,只能依靠各种巧合、累积至今的推论,以及最后的歪打正着。
当我思考五人当中四人的共通点───思考四名受害者的共通点时,我却跳过这个步骤,察觉四名受害者之中的三人有共通点。
我原本不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这肯定是女子篮球社的风潮或者是惯例之一───也就是手机吊饰。
英文字母拼成的吊饰……我们早就知道某些社员会挂,某些社员不会挂。但是随着木乃伊增加,两者的比例开始出现偏差,这也是事实。
具体来说,四具木乃伊之中,第一具木乃伊的手机没挂吊饰,后来所有木乃伊的手机都挂吊饰。
第二具木乃伊───本能焙的手机有挂。
第三具木乃伊───口本教实的手机有挂。
第四具木乃伊───官宫鹗的手机有挂。
发现第二具木乃伊的阶段,没挂与有挂的比率是1:1,在简陋小屋发现第三具木乃伊的阶段是1:2,没有特别不自然之处。
发现第四具木乃伊,留下讯息的手机也挂着吊饰,比例成为1:3,即使如此,这种程度的偏差应该还能接受吧。然而,如果在个人置物柜发现的木石手机也挂着那种吊饰,事情终究变得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