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第二问 小诗的钱包失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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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述性诡计可说是推理小说的最后堡垒,说它是难以攻破的铜墙铁壁也不为过——除了叙述性诡计之外,再也没有什么能够令作者感到更为舒适,更为开心,更为愉悦。除此之外不可比拟。除此之外不复存在。我在说到谜题的时候,大部分时候都将它和推理小说看作是一个意思,因此无论文字如何转换——无论怎样强调它是谜题,它是谜题,它是谜题,对我来说它与推理小说根本就是同样的东西。然而我在这里想要擅自地提出一个独特而有趣的说法、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在谜题这一大的范围内,叙述性诡计只存在于推理小说之中。说到谜题,我首先就会想到推理小说。然而我原本就是一个濒临灭绝的根本主义者,拿我来做例子也许有失妥当。一说到谜题,它所包含的分类还是很广泛的吧。有人会首先想到电视剧,也有人会首先联想到周刊少年漫画。也有人会想到动画或者是电影。虽然我不觉得会有人首先想到广播剧,然而这也不代表想到了会是什么坏事。然而,不管谜题涵盖了多少类别,无论谜这一元素与何种媒体进行了怎样的结合,不论其他的媒体从中夺取了多少份额,单单只有叙述性诡计,仅存在于推理小说之中。其余的媒体就算想要尝试也一定会失败——当然成功的案例也是有的,只是总会带着点违和的感觉吧。包含着叙述性诡计的推理小说也经常被说成映像化不可能——那是当然的。这并不是什么夸张的说法。叙述性诡计,不可复制。这是相当严肃的法则。正因无法图像化,叙述性诡计才得以成立。叙述的诡计,语言的诡计。密室诡计,不在场证明诡计,推理小说界从不乏各种精妙的诡计,然而只有叙述性诡计被限定在推理小说之中。另外,正因拥有着叙述性诡计这一必杀武器,推理小说才能在如今这个脱离印刷品的电子时代占据一席之地,保有一定的权威。让我来打个比方吧,如果以映像为载体讲述叙述性诡计,那会变的怎么样呢?来试着想象一下吧。有人曾说过,对于我们这样承担着未来的孩子来说,最重要的并非腕力和智力,而是想象力。什么?你说谁都没说过这样的话?那这可真是一个令人悲哀的时代啊。嗯——就决定让一个人来扮演两个角色吧。演员同时出演兄弟两人的角色。那么无须解释,观众自然会将这两人当做是双胞胎吧。然而最后交代事情真相的时候,其实两人并非是双胞胎——之类的。嗯,虽然只是想随便造个例子,这意外的,好像可以成立啊。糟糕,论点错乱了。我明明是想证明叙述性诡计没法被映像化的——不过果然——无法否认其中还是有勉强的地方。如果将同样的例子放在小说里一定会更有趣吧。每个人的爱好不同,我并没打算踏入这暧昧的领域。然而假如真的用了刚才我所说的例子,“不对啊,如果不是双胞胎根本就不会长得这么像啊”,最后一定会被这么吐槽的吧。在文章里的话就能简单地蒙混过关了——经常有人说百闻不如一见这句话呢,正是如此。在这个场合应该说成是白读不如一视听,虽然这里还有必要重新斟酌一下语句——嘛,让我们干脆地回到之前的话题吧。叙述性诡计是推理小说所独特,独有的。直接将这一规则视为前提如何呢。然而不仅局限于推理小说,你不觉得但凡是小说,其中多多少少都包含着一些叙述性诡计吗?这么一说,与其说叙述性诡计所持有的特征是诡计,不如说它是一种修辞吧。简单地打个比方,假设这里有一册不包含任何叙述性诡计的推理小说,并且限定作者要尽可能地不去使用任何叙述性诡计,那么某个登场人物的介绍不得不变成——“他的姓名是某某某,嘛他就是之后那起案件的犯人,不过现在还没有人知道”。当然这是极限中的极限,说是公平,不如说根本就是笨蛋一般的正直。嘛虽说这个例子有些偏离目的,总的来说还未脱离本质。毕竟是小说,完全与修辞无缘是不可能的——在登场人物的介绍页上就被标注了上“犯人”的犯人不会存在的吧?脱离推理小说来说说恋爱小说吧。“在此之后争吵不断的男女主角最后悔在一起的,所以请放心阅读吧”,如果在小说的第一行就写上这么一句话,谁还会有兴趣读下去?虽然这种设定也许会成为一种卖点也说不定。不管怎么说,阅读的心境总归是变了。“这家伙虽然以敌人的身份登场,但是最后他会变成一个好人的”之类的,写明了就没意思了吧。为了小说演绎的效果,叙述性诡计是必要的。说到这儿我还想说,就像是企业合并一般,任何小说几乎都带有推理小说的元素——啊,也许你不知道,在推理小说界曾经有着这样的风潮。怎么说呢,就是可以将畅销小说全部当做推理小说来看待的草率时代呢——如此这般展开话题大概会变得难以收拾吧,这与我想说的话题也有些偏离,在此就不深入了,然而所有的小说都包含着诡计,叙述性诡计这一事实,实在是非常的有趣。起码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这实在是非常刺激的事实。你问我为什么这么说?那是因为由此,作者与读者的对立构造变得更加明确了。对立构造——或者说对决构造。判断作者与读者究竟孰强孰弱的风潮曾经存在,而现在也保有其当时的命脉。这也就是指所谓的本格推理小说。并非由作者来取悦读者,而是由作者来欺骗读者。读者这一边也并非是为了消遣,而是为了看穿作者的圈套来阅读小说。为了不被作者所欺骗,全神贯注地阅读小说。事实上我也认为这才是阅读推理小说的正确方法哦。“开心地被作者欺骗也没什么不好的吧?”,“比起这种乖僻的阅读方法,什么都不想地去阅读,最后老老实实地大吃一惊不是也挺好的”。中学的时候我也曾收到过不少这般不冷不热的忠告,然而我对此快要流泪一般地敬谢不敏。虽然他们也许是出于好心而亲切地告诉我那些,然而我实在不知道他们说的都是些什么。他们明明什么都不明白。“这个诡计被我看穿啦”,“居然想用这种廉价的圈套来骗人,简直笑死我了”,“写出这种烂作的人居然能被称作是推理作家,这本身才是最大的谜题吧!”每当痛骂着那些拙劣的诡计时,我那跃动的心,他们那些人永远不会明白。看穿那些推理小说的诡计后,从我口中脱出的台词可谓是宣告着对战的胜利。如果我说,“这个谜题所包含的诡计还算简单吧”,那便是一场精彩对决之后我给予对手的赞美言辞。相反,如若我说,“在最后的解密环节之前完全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那绝对不是赞美,而是否定它的说法。如果有好好地铺就伏线,谜题本应被顺利解开的。然而看完了这则诡计却没办法看穿它,只能说明作品本身就很拙劣。这可是我的心里话哦。再重复一遍,作者与读者真刀真枪的对决,作者与读者智慧的比拼——这才是阅读推理小说的正确方法。话虽如此,然而真正优秀的作者也会高高兴兴地输给读者。更加优秀的作者则偶尔会故意安排容易被看穿的诡计来取悦读者。嘛,如此成熟的推理作家实在是很少见了。再稍微展开一下话题,也有读者在阅读推理小说时会从最后开始读,这你可知道吗?会做出这种可怕事情的人毫无疑问是存在着的,然而作为取乐的途径,这种阅读方法确实没错。虽然对作者来说这也许是一种出其不意的阅读方法,然而知晓结论再来看推理小说也别有一番味道。我个人也有重复去看过同一本推理小说——作者究竟是如何欺骗读者的,思考这一问题的过程绝非是徒劳的。相反甚至很有趣——虽然我并不想说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人们的互相欺骗,但我对那种欺骗的系统确实很感兴趣。那么,可以说是那欺骗系统象征的推理小说的物语,叙述性诡计在其中,具有着最强的倾向性。嗯?你像是摆着一张正期待着我差不多可以结束话题了的脸呢,不过我可不会就此结束哦。相反现在,才刚进入主题。那么接下来,嘛,虽然很难用语言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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