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因此幸人大人才会让我掌管第四部队。
可是现在所有条件皆太过恶劣,如果是平时的我,一定能顺利射穿逼近少女的帝国兵。
然而,或许因为不断从晃动的马上掩护射击,使我太过疲惫,现在的我并无法好好瞄准敌人。
我一直认为自己说不定会射中少女。出于这个判断,我没办法撒手放箭。
帝国兵抓住了少女的手臂——
「喝!」
「不要!妈妈!」
当我以为自己来不及救出她的时候,一位逃窜的维里斯士兵奔向少女身后,砍向抓住少女手臂的帝国兵。
同时,我抵达少女身边。
「抓住我!」
我使劲从马上伸出手。
少女也露出拼命的表情抓住我的手。
当我抓起她,让马回过身的同时,帝国兵手中的剑已经刺穿了帮助少女的维里斯士兵。
「……快……走……!」
这位不知名的维里斯士兵吐出鲜血说完后,倒在帝国兵身上。同时,我和少女骑在马上,向前奔驰。
这是一转眼之间发生的事情。
假如我当时能够顺利射出箭,那位士兵说不定就不会死了。
这样的后悔也只在我心中滞留了一秒。
罗兰的声音马上将我拉回现实:
「队长!动作快!」
帝国兵没有追赶骑马离开的我,反而取出腰包中的某样武器。
帝国是五大国之中最大的国家,同时也是技术最发达的国家。帝国军队的特征就是用机械重现魔术的「魔枪」。
——用机械重现魔术。
虽然这么说,但其实他们使用的不过是劣化的魔术。不论是威力、射程和命中率,魔术都比魔枪优秀几分。
这种魔枪的优点是发动的速度。虽然这么说,但它比一般魔术更消耗魔力,普通人只能发射数发魔弹。
对于善于使用剑、弓或魔术的人来说,这种武器根本派不上用场。但就没有这些技术的人来看,却相当有用。
毕竟,不管使用者是什么样的人,这种武器能发挥的威力和射程几乎没有差别。
也就是说,这是弱者使用的武器。最大的优点就是适用于任何人。
不管这种武器的威力有多么微不足道,只要让一群人集体使用这种远射程武器,往往就能发挥功效。
我弯下身体,躲避后方飞来的火球。
这种武器的命中率并不高,可是使用者只要怀抱着多射几次总会击中的心态,就算命中率较低也无所谓。
我闪避着依序飞来的火球,让少女握住缰绳。
「你要抓好,绝对不可以放开喔。」
「咦?」
「如果你想活命,就照我说的做。你只要看着前方就够了!」
「是、是的!」
我确认少女握住缰绳后,回过头架起弓。
士兵也是人。
看到有人死在自己身旁,他们也会动摇。
一颗火球直直朝我扑来。
如果只是这种程度的弱火……
「不成问题!」
我的手中放出箭,射穿火球后,消失无踪。
同时,遭箭穿透的火球朝着行经的轨道飞了回去,贯穿一位帝国士兵的眼睛。
「唔哇!!」
「没事吧!?呜哇!?」
我迅速射出第二箭、第三箭,刺透帝国士兵的肩膀和喉咙。
我没有时间仔细瞄准目标,所以无法射穿他们的要害,但我似乎让帝国兵心生畏惧了。
罗兰一行人与我拉开一段距离,掩护着我,所以帝国兵停止用魔枪攻击我方。
因为魔枪的射程距离并不远。
也就是说,当我不断策马前进时,如果他们不靠近,魔枪就无法击中我。那群帝国兵没有办法忽略朝自己飞来的箭、紧迫着我不放,他们缺少这种骨气。
他们只是在围剿残兵罢了,所以无法追击仍留有余力的士兵,让自己的生命暴露在危险之中。逃跑的维里斯士兵赌上了自己的性命,但追赶他们的帝国兵并非如此。
维里斯士兵依然不断从港城撤退,他们现在应该成了帝国兵的目标吧。
「队长,没办法了……」
罗兰靠向我,这么开口。我点了点头。
我们已经救不了任何人。
假如继续留在这里,我们会被敌方击溃。
「对不起……做出这种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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