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师必须保持绅士风度。
这是我还在墨西哥的时候,老大对我说的话。
那个男人——拉米罗·桑切斯,在墨西哥维拉克鲁兹市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坏蛋,但对于放弃大联盟梦想、自暴自弃地沦落为街头混混的我而言,却是有收留之恩的恩人。
不知何故,他相当肯定我的能力。当时的我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毛头,投身贩毒集团还不到一年,毒王拉米罗老大竟突然命令我负责拷问。
原来是集团里的拷问专家在火拼中丧命,正在寻找接任的人。说归说,对于我而言,这是个意料之外的命令。
在监狱进进出出,当个反社会组织的小喽啰,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最后被敌对集团或警察射杀,横死街头——我一直这样模模糊糊地描绘自己的人生。
因此,听了老大的话,我打从心底惊讶。
拷问师掌握了组织的各种秘密,是很重要的职位,想当然耳,只有忠心耿耿又值得信赖的人才能担任。
居然要将如此重要的职位交给我?
在这个业界,我还只是菜鸟,这担子太重了。
『……我做得到吗?』
当我回过神来时,嘴里已经说出这番窝囊不已的真心话,而且是对着维拉克鲁兹的毒王说。
这种时候,就算被责骂「讲这什么没出息的话」、被赏个几拳也不足为奇,不过我们老大是个宽宏大量的人。
『你很聪明。和其他人不一样,你有头脑,从不靠拳头压人。』
老大皱起眼尾笑道:
『所以适合做这份工作。』
——拷问不是暴力。
毒王这么对我说。
普通虐待狂是当不了拷问师的,这是一门高尚、充满艺术性又纤细的行业。
——听好了,别把人杀掉。
他如此叮咛。
——绝对不能让对方断气。
拷问最大的禁忌,就是轻易杀掉对方。
年轻时,我以为拷问只要把人折磨得死去活来就行。拳打脚踢、千刀万剐,只要持续凌虐,对方终将屈服。
不过,毒王告诉我并非如此。要像爱女人一样——虽然我没有爱过女人——一面温柔地抚摸身体,一面痛伤对方的心。这就是拷问。
拷问的工作大致分成两种。
一种是向对方问出情报。
一种是充分教训对方,给予惩罚。
无论是哪种目的,手段都一样。以爱为基础,留对方活命,持续给予恐惧与痛苦。拷问的本质是给予对方精神上的伤害,而非肉体上的伤害。
换句话说,拷问是一种让人活命的工作。尽可能地延长生命,注意身体状况,不能让对方死掉,也不能让对方昏厥。因此,拷问师必须是个心地善良又仁慈的绅士才行。
老大的这番话对我有股莫名的说服力。我不喜欢伤人,也不喜欢杀人,若是这种工作,或许我能够胜任。于是,我就这么被说动,担下这份重责大任。
以结果而言,这份工作确实是我的天职。
因为这个缘故,我获得拉米罗老大的重用,转眼间平步青云,成为贩毒集团老大的左右手,地位稳若泰山。这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而我现在已经不是贩毒集团的人。
**
拉米罗老大的教诲,在我的名字从亚历克斯变成马丁内斯以后,依然非常受用。
我一面怀念往昔,一面用手术刀轻轻划开坐在眼前的男人身体。
皮肤裂开,伤口渗出血来。
「拜托你!算我求你……求求你住手……」
男人气若游丝恳求着。他的手脚被绑,动弹不得,模样十分落魄。
我充耳不闻,继续工作,慢慢地在只有二十几岁却毫无光泽与弹性的肌肤上划下伤口。男人扭动身体,做出些微抵抗。
「我什么也不知道,真的不是我。」
欸,相信我,拜托——男人痛得皱起脸庞,不断重复同样的话语。
很遗憾,我可没有滥好人到听信陌生男人一面之词的地步。
我在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因为某种缘故从墨西哥远渡日本,但过的还是相同的生活。我像浮萍一样四处漂流,被某个以福冈为根据地的犯罪集团看上,成为他们旗下的拷问师。
到头来,我做的事情依然没变,只是地点从维拉克鲁兹市换成福冈市而已,都是犯罪。我在这个城市也犯了法,靠着拷问人来赚钱,教训违抗组织的人,或是从知情者口中问出情报。
这次的工作两者兼有。
根据委托人所言,这个男人偷走组织的钱,不知道藏去哪里。虽然委托人动用所有组织成员翻遍了男人的公寓,却找不到钱。
为了问出钱的下落,委托人找上我。这是很寻常的委托。
「——喂喂喂,你也太没劲了吧!」
我开着老套的玩笑,继续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