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十三话 识风之民

了这幢宅第的玉莺老爷的千金,对吧?」

  「……不对,是养女才对。莺王没有这个年纪的女儿。」

  库鲁木可能是停止哭泣了,讲话声音开始变得清晰。

  「莺王?」

  听到陌生的名号,猫猫追问道。养女倒是不稀奇,况且也早就猜到了,所以她不怎么在意。

  「是一出戏的主角的名字。那出戏描述主角果断解决难题,如同快刀斩乱麻,是以古代一个公子的故事为原本。以前有个人说俏皮话,拿玉莺比莺王,结果这绰号就这么定下来了。」

  猫猫觉得库鲁木外貌看起来稚气,却是个聪慧机灵的孩子。以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懂的词汇很多。

  「玉莺老爷在西都,似乎很得民心呢。」

  「算是吧。毕竟是扶助京城的玉袁国丈的长子,为人又平易近人,乐于与老百姓说话。」

  「……这样呀。」

  猫猫还是不太了解玉莺这个男人的性子。总之,现在先问别的问题要紧。

  「也就是说枭被卖给了玉莺老爷的女儿,最重要的枭却逃走了,然后就在这幢宅第筑巢定居?」

  「差不多就这样了。」

  「你是从哪里知道枭逃走了?」

  「……嗯,没有。是她本人歉疚地来跟俺赔不是。」

  「她本人?」

  猫猫与身旁的雀面面相觑。桃美与马闪也一脸不解。

  「别看俺这样,俺跟玉家人可熟的咧。人家还教我认字呢。」

  「哦,看你这副邋遢相,真是意外。」

  雀从旁插嘴。

  「你说谁邋遢啦,分明是美姑娘一个!」

  库鲁木反驳雀的低喃。看样子眼泪已经完全收起来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坦白讲,我看你这身穿着不像是能在宅第进出呀。」

  桃美换了个说法,但意思其实跟雀说的一样。

  高顺对于妻子与媳妇的尖酸言词,只能用视线表达不满。

  「俺跟莺王的娘亲,也就是玉袁国丈的夫人感情很好。夫人跟阿爹是亲戚,之所以能把鸟卖给富人,也是靠这层关系。俺在交货时遇过几次他女儿,俺拜托她把鸟还给俺,她看起来很为难。大概是父亲给的东西不能擅自还人吧。」

  「也就是说,是他女儿擅自把鸟放了?」

  猫猫把事情问清楚。那姑娘被送去京城的目的是策略婚姻,猫猫原本不抱好感,不过罪不在当事人。猫猫不觉得那姑娘是什么恶人。

  「这俺不知道。俺只是收到传话说鸟逃走了,跟俺赔不是。所以呢,俺就知道她的意思是让俺自己来捉。看,俺何罪之有?」

  「不,你平白无故惊动住在宅子里的人,所以还是有错。」

  「呜——」

  库鲁木像野狗一样低吼。

  「大致上的状况都搞清楚了呢,猫猫姑娘。」

  「是没错,但是……」

  「我明白,猫猫姑娘一定是还有其他事情想问吧?」

  雀说得没错。

  猫猫真正要问的,不是她在宅第周围晃来晃去的理由。

  「那么作为赔偿,能否回答我几个问题?」

  「姑娘但问无妨。」

  桃美代替库鲁木回答她。猫猫也是边看桃美的表情边问问题。

  「你家似乎有在养鸟,那么可有用鸟作为传信手段?」

  「俺家里现在没在做那种事。以前好像做过,家里认识几个养鸽子的。」

  猫猫双臂抱胸沉吟半晌。

  「那么,你家以前做过类似鹰猎的事吗?」

  「做过啊。只是后来阿爹改为卖给富人,说这样更值钱而已。猎过兔子,有时也猎些狐狸。阿爹之所以说不要这家伙的蛋,也是因为只有鹰或雕才能猎到大猎物。比起只是宠物,能狩猎总是更方便嘛。虽然宠物养起来比较轻松就是。」

  的确,以这只枭来说顶多只能猎到老鼠或小兔子吧。

  「那么,有办法把鸟训练成只会猎捕特定生物吗?」

  库鲁木皱起眉头。

  「……俺没试过,但不能断定绝对不行。从雏鸟的时候就只喂食特定饲料,有时会让鸟变得偏食。或者是狩猎时视猎物而定,给予不同的饲料做奖励。当猎鹰捉了猎物回来时,我们会用饲料跟它换。只要它记住哪种猎物可以换到最喜欢的饲料,或许就会懂得拣选猎物。」

  库鲁木果然聪明伶俐。只要撇开嗓音尖锐这点,会觉得像是跟个远比年纪相仿的赵迂成熟许多的大人说话。

  「那么,说不定可以训练出只捉飞蝗的鸟喔。」

  「你说飞蝗?」

  马闪一听就有了反应。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他走去找从房门外把喙伸进屋里的家鸭。

  「飞蝗啊……那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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