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马车走两日,位于京城西南方的村庄就是庸医的故乡。听说村子位在山麓的森林旁边,顺著将国家分成东西两边的大河源流走就到了。虽然沿著河边有水道,但田地里生长著像是杂草的植物。
见猫猫盯著瞧,长舌的庸医解释给她听。他声音放低,可能是顾虑到坐在斜前方的马闪。马闪身旁坐著壬氏,但庸医浑然不觉。
「那是麦子啦。」
「麦子啊。这儿的灌溉做得真确实呢。」
田地周围挖了水道。猫猫偏了偏头,觉得种植小麦似乎用不到这么多水。毛毛在猫猫的脚边打转。它好像在笼子里待腻了,有时跑到庸医大腿上打滚,有时又探头看看窗外。它似乎认得壬氏,偶尔会在他脚边嬉闹。
马闪可能是没应付过猫,一直躲著。这男人不擅长应付的东西还真多。
「那是夏季稻作用的。在这儿啊,一年之间是稻麦二熟喔。」
「原来如此。」
「因为水稻即使与其他作物种在同一块土地上,也不会让土地贫瘠。」
一年之内耕种两次作物,相对地会让土地失去更多养分。但是水田由于有水带来养分,因此土地不易贫瘠。要有丰富的水资源才能采用此种农耕法。
越过农田后就渐渐看见了森林,附近有座村庄。
「此处土地还满肥沃的呢。」
感觉既然土地如此肥沃,似乎不用特地造纸也能糊口,谁知其中有著诸多限制。
「因为我家迁徙到此地时,平地已经都归别人了。多亏于此,大家都放著林子里一堆树木不去砍。」
附近有山地涌泉流至此处,让森林里生长著可作为纸张原料的树木。虽然难以大量生产,但庸医的家业以高品质为卖点,结果成功了。而且地处河岸,利于货物运输。
庸医说家里生产的商品与当地不冲突,跟居民原本是相安无事。
「我家当年来到这儿时,地主是个好人。」
只是有件事让猫猫在意。
猫猫与踩踏麦子的农民对上了目光。那人好像对用力踩踏麦子的动作心怀怨恨似的,看向猫猫的目光莫名地尖锐,而且感觉有些阴郁。
猫猫假装没发现,继续随声附和庸医说的话。
到了村庄,一位约莫四十岁的大娘前来相迎。柔和的双眼与微微下垂的眉毛与庸医十分相似,想必是庸医的妹妹了。
大娘从庸医手中接过了猫,眯起眼睛抚摸它柔软的毛。这事之前应该先提过了,只是猫猫他们好几个人像附带的一样跟来,让大娘不解地看著他们。
「哎呀,这不是哥哥吗?你回来了。」
「我回来了。」
庸医乍看之下神情镇定,眼中却泛著泪光。十几年没返乡了,会有这种反应很正常。
「我想去上爹爹他们的坟。」
可能是在庸医待在后宫的期间亡故了。庸医吸了吸鼻子。
「好,我知道了。不过比起这事……」
大娘稍瞄了猫猫等人一眼。
「这几位是跟哥哥来的?」
她偏著头对猫猫他们说。那神情就像是个考虑晚膳要煮什么的主妇。
「哎呀哎呀,是这样呀,原来是官府的上司与帮手呀。怎么不早点跟我说呢?」
(我成了帮手啊?)
庸医的妹妹说完,好像又说了自己的名字,但猫猫觉得这名字有些陌生,老实讲她记不住。嗯,不得已,就称呼她为庸大娘吧。帮手这个称呼一半对,一半错。至于上司这称呼其实也怪怪的,但反正马闪没说什么,应该无妨吧。
庸大娘把菜一盘接一盘地端上长桌。有香草蒸河鱼、蒸笼装的包子与金黄色的炒饭,令人垂涎三尺。以紧急凑数作出来的而言,称得上一桌好菜。
她特地为毛毛准备拌了鱼肉的粥。毛毛分明只是只猫,却厚著脸皮大口吃饭,甚至还伺机想对桌上的鱼下手。
「我差点以为哥哥你明明是宦官,却带了这么年轻的媳妇儿回来呢。」
「哈哈哈,这是什么话。」
「就是啊。」
在轻松闲聊的对话中,传来饭碗喀锵的碰撞声。一看,是壬氏弄掉了盘子。
「哎呀糟糕,我给你准备新盘子喔。」
庸大娘对形貌诡异的烧伤男子并没有半点蔑视。猫猫是觉得既然把他当随从,让他在马车上吃乾粮就行了,但马闪恐怕不会答应。难得乔装打扮得如此完美,只希望别因为奇怪小事而露馅就好。
当菜肴摆满了整张长桌时,庸大娘的家人都来了。有一名头上绑著手巾的中年男子,以及两名年轻男子。中年男子是大娘的丈夫,另外两人该是儿子了。
「大舅子,好久不见了。」
丈夫拿下头上的手巾,对庸医恭恭敬敬地打招呼。庸医笑眯眯地回答:「好久不见了啊。」接在丈夫后头,一名年轻男子过来打招呼。但另一名年轻男子不理会庸医就坐上椅子,开始大口扒起饭来。
「喂,招呼也不打,就顾著吃饭啊!」
大娘瞪著儿子。
「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