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沉默之诗 6

p; 战争啊……感觉就像一片巨大的黑暗,而绢枝身在其中。一想到这里,佳菜子不禁感到泄气。

  她望著浴缸上方的天花板,叹了口气。

  泡在热水中,身体逐渐暖和,一股强烈的睡意袭来。

  佳菜子急忙离开浴室,换上睡衣,坐在没开电源的暖桌边,喝著自制的薄荷水。等头脑冷静下来,她准备开始写日记。这是她从今年元旦起立下的决心,哪怕只有一行也要记下来。

  佳菜子翻开放在暖桌上的特制日记本,这是泽井送给她的。

  ——搭由美姊的爱车,前往冈山县浅口市鸭方町的「三宅养鸡场」(三宅达男为代表人)。聆听三宅善藏先生(绢枝女士的前夫)的弟弟良藏先生(养鸡场前任代表人),与善藏先生的妻子三宅美铃女士说话。善藏先生卧病在床,没见到面。

  良藏先生提到,绢枝女士没有办结婚登记,是她没有户籍的缘故。

  从昭和二十五年起,美铃女士在冈山田町的酒吧「Peach & Peach」工作。在那里,她遇见二十四岁的绢枝女士。同一时期,绢枝女士与善藏先生交往。在绢枝女士的提议下,善藏先生在仓敷市开了一间叫「波克」的店,三年后与绢枝女士同居。同居五年后,绢枝女士离家出走,原因是生不出小孩。美铃女士当时二十六岁,与善藏先生结婚,生下善秀先生,直到现在。望美小姐是她的孙女。

  让人起疑的是,昭和二十七年左右,一名造访酒吧的下关男士令绢枝女士感到害怕。绢枝女士表示对方是前男友的债主,但该名男士自称是公务员……

  佳菜子的眼皮沉重到张不开,不敌睡魔的侵袭,只得搁下笔。她连走到卧室的力气都没有,于是,没发每日例行传给泽井的晚安简讯,直接躺平——

  注3:日本民法规定女性离婚后半年内不得再婚。二〇一六年法律修改为一百天内,但再婚后两百天内出生的孩子将被认定为和前夫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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