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考虑他这么做的理由。如果是男孩的母亲——也就是他的妻子,或是男孩的姊姊,情况便会不同。只是亲戚、路人之类,反倒不会如此刻意移开镜头。」
浩二郎愈看愈觉得这张照片的构图,是刻意排除男孩身旁的女性。这显然是拍摄者的决定。
「拍这张照片的,确定是男孩的父亲吗?」三千代出声询问。
「看看这个。」浩二郎从相簿中,拿出遗落在棒球盘玻璃表面上的即可拍相机的照片。
「白石先生亲自拍下这张照片,并写下『回忆竟遭遗忘』的注解,想必印象十分深刻。」
「换句话说,他搞错的机率很低。」三千代露出同意的神情。
「虽然妄下推断不好,不过可能是在男孩不知情的状况下,父母关系濒临破裂。」
「哦,有道理,就是所谓『大人的内情』吧。」拥有离婚经验,并育有一女的由美附和。
「这样就能理解,为何总在雨天和爸爸一起到游乐园。让人不禁想到《克拉玛对克拉玛》(Kramer VS. Kramer)的达斯汀·霍夫曼。」
「奥客6是指……?」
「佳菜,我不是在说爱抱怨的奥客,而是电影主角的姓氏克拉玛。」
「原来是姓氏啊。」
「这部电影大约在一九七九年底或八〇年初上映,引起不小的话题。达斯汀·霍夫曼和梅莉·史翠普,饰演正在打离婚官司的夫妇,为了争取七岁儿子的监护权针锋相对。片中,达斯汀·霍夫曼毫无育儿经验,忙得焦头烂额,模样相当滑稽。不过,他一心一意的努力姿态,颇令人动容。」
「由美,佳菜一九八〇年才出生。」浩二郎插嘴。
「这样啊,那应该没看过。」由美耸肩笑了笑。
「别说没看过,佳菜的生日是七夕,电影上映时她根本还没出生。另外,由美,当时你只有六岁,即使去看电影,恐怕也无法完全理解剧情,甚至被达斯汀·霍夫曼的演技打动。」
「真是的,这么快就露馅。其实,我只看过《克拉玛对克拉玛》的录影带。」由美坦承是在九年前考虑离婚时,向朋友借来看的。
有时,由美会显得比实际年龄老成。
「不过,对电影的感想倒是真的。一开始毫不擅长,最后主角却熟练地做出法式吐司。明明一点也不悲伤,却让人忍不住流泪。佳菜没在电视上看过吗?」
「没有,不过我大概明白了。总之,那是一部笨拙的父亲为了儿子奋斗的电影吧。」
「没错。」面对佳菜子的提问,由美点头回答。
「意思就是,看到这张照片,由美姊会联想到那部电影。我相信由美姊的直觉。」佳菜子对浩二郎说。
「以男孩为中心,夫妇站在对立的位置。依构图来判断,我的看法和由美相同。父亲对母亲已毫无感情,这么想比较合理。」从男孩脖子上挂著钥匙这一点,浩二郎推测母亲可能也在工作,平日将男孩交托别处,接著继续道:「换句话说,双亲可能已分居。尽管孩子察觉到双亲之间的裂痕,看到父母在一起,还是会感到开心。」
「孩子往往比父母想像中体贴。像我家的由真,非常留意我的状况,简直到了吓人的地步。」
一提起女儿,由美脸上露出孩子般的表情。以前有「孪生亲子」的说法,浩二郎觉得升上小学六年级的由真愈来愈像由美。
「咦?」三千代发出疑惑的话声。
不知何时,她戴上放大镜,正在审视照片。
「怎么,注意到什么了吗?」浩二郎一问,由美和佳菜子望著三千代。
「以为男孩头上是天空,但似乎不是。上面有个红色棒状物。」
「棒状物?让我瞧瞧。」从三千代手中接过放大镜和照片,浩二郎进行确认。「的确,看起来彷佛红色棒状物浮在空中。这到底是什么?」
相机的画素不够高,加上雨天的光线不足,背景益发模糊。宛如蓝灰两色掺混而成的风景中,隐隐浮现细长的红色物体。
「男孩的胳臂附近,也有红色……不,应该说类似朱红色的板状物。」
「朱红色板状物、浮在半空的红色棒状物,会是游乐园的设备吗?」由美忽然扬声道。
「按顺序来看,这张照片之后,拍的是在HAMA游乐园大门口的男孩,所以他们应该尚未入园。或许是在游乐园周围拍的。」
「假使那名女性就是男孩的母亲,得知母亲只陪同到附近,不一起入园,男孩会很难过吧。可是,他在大门口的两张照片,及下一张在商店前的照片中,表情都十分开心。」
「佳菜的著眼点不错,这个孩子一定是接受了母亲不能一起入园的事实。不过,毕竟年纪小,刚分开不久,多少会影响情绪。另外,虽然在雨天不太明显,但仍看得出太阳的方位不同。从第一张照片到第二张,看得出时间上的差异。」
购买即可拍相机,却仅拍一张照片。改天继续使用也不无可能,但浩二郎认为,不太适用于这对父子的状况。
「男孩的服装每张都一样,约莫是在同一天拍的。哎,这个年纪的孩子,大概还没那么爱打扮。」想到早熟的由真,由美面露微笑。在穿著打扮上,由真似乎一年比一年讲究。
经过一番意见交换,众人分析男孩的父母应该已分居。父亲的工作性质会受天气影响,只能在雨天和男孩见面。
尽管对象并非罪犯,在进行推论的层面上,倒也近似对罪犯的行为侧写。从结果来看,假设照片是在同一天拍摄比较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