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二十四章 贵族再临

  军人病治疗药以外的商品销量总算有了起色。

  洗发精和保养品?不,完全卖不出去……到底为什么!

  但取而代之,一眼便能判断品质好坏的玻璃制品及陶瓷器开始建立起了销路。

  我虽然大幅降低了玻璃透明度,但水晶玻璃与这时代的一般玻璃制品相比,仍然高下立判。至于陶瓷器则选用※大谷烧与※马爵利卡陶等陶器,以及※伊万里烧和※九谷烧等瓷器……的仿制品。(编注:大谷烧──产于德岛县鸣门市大麻町,是具有超过230年历史的陶器。马爵利卡陶──指锡釉土器,特别是指义大利生产的此类器皿,其特色为高品质的绘画装饰。伊万里烧──日本以有田(佐贺县有田町)为中心的肥前国所生产的瓷器总称,因从有田北边的伊万里港输出而得名。九谷烧──在石川县南部金泽市、小松市、加贺市及能美市生产的彩色瓷器,浓重色彩的运用、独特的构图风格与绘画技法、铭款等三点为其特徵。)

  因为我很喜欢陶瓷器,知道要用土及釉药作为素材,亦晓得烧成温度。经常在展览上参观实品,也亲手摸过。虽说自己烧制未免有些困难,但只要向女神大人挂名的制造工厂『订购』即可,没问题。

  抄袭画作之类的巅峰艺术品会产生罪恶感,但只是以○○烧为主题模仿外形的话,倒不至于太过内疚。不过我一直都很小心翼翼,绝对不能做出侮蔑品牌名誉的作品。

  ……但有件事令人有些在意。我很担心客人会不会拿去转卖。

  低价收购、高价卖出,是做生意的基本原则。买家无法凭一己之力寻获、迟迟没机会遇见的商品,透过仲介与之相遇,再以自己能接受的价格购买。这是制作者、卖家与买家三方都能幸福的正当经济行为。

  ……去死吧!

  自从我迟了几秒按滑鼠没能买到演唱会的票,之后却目睹网路上有人以5倍价格转售的那天起,转卖商就是我最深恶痛绝的东西!

  有没有什么方法驱除转卖商呢……?

  铃铃……

  「嗯,这就是那间店吗……」

  当我想著各种事时,一群可疑人士踏入了店内……

  贵族1人、管家1人、护卫3人,以及租赁这间店给我的房屋仲介1人。

  啊啊啊,看来又有麻烦事上门了……

  「欢迎光临!」

  「欢迎冈林!」

  嗯,蕾叶特的超级大舌头,已经成了她的『固定梗』或『基本套路』了。她根本是基于义务故意这么做的吧……不久之后该不会还能成功※探测微中子?(译注:「超级大舌头」与探测微中子用的「超级神冈探测器」日文音近。)

  不过这次又错失了让蕾叶特逃上2楼的时机,得想点办法才行。例如一个按钮便能启动的弹射座椅……不对,一头撞上天花板的话脖子会折断。

  「我不是客人。本人是这间店的持有人,奥拉姆伯爵。」

  「咦?」

  这里应该是我透过房屋仲介租来的房子,据说原先是杂货店。由于儿子不愿继承店面,于是老夫妇决定歇业并转而出租店面,打算靠租金过著隐居生活,绝非贵族的持有物。与贵族有关的房子,我打从一开始就不会租。

  我瞥了房屋仲介一眼,只见对方流露歉疚的神情……

  「别担心,我并非要赶你出门。只不过既然持有人变更,与前持有人的契约也得随之作废。你得和我签订新的契约,所以我才会专程亲自前来。

  喂,契约书拿来。」

  「是!」

  守候一旁的管家从皮包内拿出资料,并递给了我。我收下资料,浏览一遍内容……

  以下称出租人为甲方,承租人为乙方。

  第一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店五成营收,作为店铺租金。

  第二条:乙方须遵照甲方指示调整本店商品价格。

  第三条:乙方须遵照甲方指示决定本店商品的买家。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公开本店商品的货源及制程等全部情报。

  第五条:~~

  哈哈。

  哈哈哈哈哈。

  哇哈哈哈哈哈哈!

  ……这是瞧不起人吗?

  「我说~本店张罗素材的费用约6成,加工费2成,获利则是2成。按这种条件我们只会愈卖愈亏……」

  「提高卖价不就行了吗?提高为2倍价就能维持以往的收益,提高为3倍价更能获利数倍啊。拜托用点脑袋好吗!」

  磅~~!居然偏偏被这种家伙怒骂『用点脑袋』!

  ……这样啊。

  用点脑袋是吗?

  我非~常明白了。

  「我知道了,那就来确认契约吧。契约书当然准备了两份对吧?」

  「嗯、嗯,那当然……」

  瞧见我如此乾脆地同意签订契约,奥拉姆伯爵有些意外。房屋仲介同样露出震惊的神情。

  毕竟一般人根本不可能签下这种鬼契约。

  但房屋仲介紧接著又流露同情且歉疚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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